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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看了这个报道~起初跟大家一样,只觉得这一家人精神有病~现在才发现,他们没病!他们清楚地很,她父亲跳海是早有预谋的,为了让母女俩能在香港过下去,逃避内地的负债,只好牺牲他了。
证据如下:
1.遗书大家想必都看到了,字迹工整,纸张干净,用的纸张也很明显是内地过去常用的信纸。
据杨家人说是去了以后在快餐店匆匆写就的,我仔细看了看遗书的照片,12页信纸是如此之干净,且没有一个错别字,没有一点改动的地方~也没有一点临死前悲伤的眼泪之类的痕迹~,只能说,大哥你在临死前还如此冷静,如此认真~~你太有才了!
2.遗书全文大家想必已经在网上看过了,这里指出一点奇怪的地方,遗书据说是见完刘德华之后写就的。然而仅是通篇斥骂,没有提到一点刘德华昨日接见她女儿的事情,却有一句话“这次我又借高利钱来香港,你姓刘的仍怕见我们孩子,这为什么?为什么?你这种做法对她公平吗?”
刘德华有怕见你的孩子么?刘德华不是见了并且合影了么?为什么他要这么写?
只能说明一点,这个信是早就在内地写好了,带来的!杨家人千算万算忘记了以时据进的修改遗嘱!这就是他们最大的破绽~
3.遗书中又说到“因为杨丽娟从94年16岁的花季开始,连续3年作了关于你的梦,并在以后的十多年中,你的影子几乎都出现在每个梦中,她只是把你当作家里的一员、自己的亲人、多年不见的大哥一样,以这种感情想见你一面,签个名而已,不图钱和名利,难道你连这都不理解吗?”
试问见面了吧,签名虽然没有但是合影比签名要幸福的多吧,为什么实现了这么长久的理想,他反倒更不满足了呢,更没有活下去的勇气了呢?因为见面签名根本不是他们的理想,他们唯一需要的是香港政府的福利救助,使他们可以在香港生活下去,从这个角度来说,不管刘德华当时怎么对待杨丽娟,杨父都是非死不可的~他是被女儿妻子对于香港的向往逼死的!
4.最终要的一点~
大家可以去找找遗书的落款“杨勤冀07.3.23”哈哈~真相大白了吧~刘德华是25号见到杨丽娟的,杨父是26号跳海的,而遗书是23号写成的~~刘德华,算你倒霉了,就算你25号再怎么对杨丽娟私下交流,签名合影,她父亲也是必死无疑了~~遗书都写好了……
4.再看通篇遗书7个地方提到了借债,负债累累,欠钱,卖房子之类,杨父在这里想告诉大家什么呢?想告诉大家我们已经没有钱了,活不下去了,我们是为了香港的刘德华才这样的,香港政府,刘德华你们要替我把妻女养老送终!当然,她们这个愿望是实现不了了~~
5.本来以上还都是我的推测,毕竟很少有人愿意用家人的生命换取自己的稍微幸福一点的生活,但是看到早晨的新闻我愤怒了,警方称
“28日15:40,香港警署警察公共关系科的接线警员首次披露当日记录,警方记录与先前媒体报道细节有所不符:杨丽娟的父亲跳海时,杨母并非在通宵营业的快餐店内睡觉,而是与杨父一起坐在海边,目睹丈夫落海并报警求助。具体记录如下:……”
现在我认为,杨父遗书跳海都是事先预谋的,杨父跳海时,杨母不仅在场,并且是眼睁睁看着丈夫淹死才报警的,这已经触犯了我国的刑法,涉嫌“不作为致人死亡”,应该立即追究她们的刑事责任!!
我忽然觉得,他父亲可能是被她们两个逼着去死的,但是又没办法说出来,所以故意留下那个落款那么明显的破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