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美被判了,有期徒刑5年。
9月10日上午,郭美美、赵晓来涉嫌开设赌场案将在北京东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自去年7月9日因参与世界杯赌球活动被北京警方抓捕,时隔一年多后,郭美美终于面对法庭的审判。
据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京法网事 9月10日晚上6时左右消息,审判长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郭美美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被告人赵晓来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据新华网报道,检察机关主要指控郭美美有两桩犯罪事实:一是2013年3月,郭美美伙同其外籍男友康奈德、吕某开设赌场,赌资数额共计人民币40万元;二是2013年6月与7月,郭美美、赵晓来伙同陈某、吕某,先后两次开设赌场,赌资数额共计人民币173.9万元。
据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北京东城法院 消息,被告人郭美美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但对指控的罪名有异议,认为自己构成的是赌博罪,而非开设赌场罪。公诉人对郭美美进行讯问,郭美美陈述了其在北京租房、组织牌局等事实。
被告人赵晓来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没有异议,承认其在赌场刷卡的事实。公诉人对赵晓来进行讯问,赵晓来交代,他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pos机,通过吕某(另案处理)进入赌场,之前与被告人郭美美并不认识,也没有参与玩牌。
下午1点30分,审判长宣布继续开庭,被告人郭美美、赵晓来被带上法庭。合议庭经评议认为,郭美美在侦查阶段的讯问笔录不存在非法取得的情况。
公诉人向法庭出示了证人证言、辨认笔录、现金支出凭证及交易明细、短信记录、手机勘验检查记录等证据。证实郭美美组织赌博、实行“抽水”及多次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威胁欠款人偿还赌博欠款的情况。
在公诉人出示的多份证人证言中,参赌人员指认被告人郭美美多次组织赌博,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犯罪行为。郭美美表示,证言不真实,自己不认识对方。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郭美美、赵晓来无视国法,开设赌场,情节严重,其行为共同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9月10日下午18时左右,审判长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郭美美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被告人赵晓来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除了开设赌场罪的案情本身,以下九大问题最受网友关注。
1.谁公诉,谁审理?
澎湃新闻获悉,郭美美、赵晓来开设赌场案的公诉人有四名,分别是:姚志刚、李丹、谭珍珠、幺岚。
而法院负责审理的合议庭成员有三名,分别是:主审法官林梅梅、审判员黄艳淼、人民陪审员赵强。
值得注意的是,郭美美案的主审法官还曾审理过房祖名容留他人吸毒案和高晓松酒驾案。
2.同案人赵晓来是谁?
据新华网报道,赵晓来系通过朋友介绍和郭美美相识,并为她开设的赌局提供POS机资金结算和转账支付服务。
在2013年6月与7月的两次赌局中,赵晓来明知郭美美开设赌场,仍为其提供资金结算服务,使用POS机为参赌人员结算赌资共计人民币103万元。
郭美美于2014年7月9日被公安机关查获,赵晓来于2014年9月27日被公安机关查获。涉案赃证物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
因此,赵晓来此次也一同被起诉。
3.其他涉案人员如何处理?
检方指控的两桩犯罪事实中,第一次是郭美美伙同其外籍男友康奈德、助理吕某开设赌场,第二次是郭美美、赵晓来伙同陈某、吕某开设赌场。
除赵晓来与郭美美一并列为本案被告外,康奈德、吕某和不知身份的陈某三人均被另案处理。
另据报道,康奈德目前状态是外逃,尚未归案。
4.案件中为何没有性交易问题?
警方一度调查过郭美美性交易问题。据新华网报道,办案民警介绍称:“郭美美通过网上联络、熟人介绍及主动搭讪等多种方式,多次与人进行性交易,每次的价码达数十万元。”
丁金坤律师认为,性交易一般是指卖淫嫖娼,虽然性交易本身是违法的,可被处以拘留、罚款、收容教育,但这些都属于治安处罚,不属于不是刑事案件,故检方没有指控。
5.庭审为什么不涉“干爹”与“红会”?
对于郭美美,网友最关注的还是其“干爹”和“红会事件”。
丁金坤律师表示,根据刑诉法规定,对于被指控的罪外,被告人有相对沉默权,即对案件无关的问题,可以不回答。郭美美受指控的罪名是开设赌场罪,庭审中她只需要如实供述开设赌场的事情,“也就是说,庭审中郭美美有权对红会与干爹问题保持沉默”。
北京东城区法院也表示,只会就与郭美美涉案涉罪有关的事实进行审理,至于外界对涉及郭美美八卦的、与法律无关的私人信息的关注,不属法院职权范围。
6.郭美美出庭为何不穿囚服?
根据北京东城法院的直播图片,郭美美在庭上身穿白色上衣、黑色长裤,并没有穿囚服。对此,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京法网事 回应,针对网友关心的郭美美没有穿囚服出庭的问题,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刑事被告人或上诉人出庭受审时着装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刑事被告人人权保障,彰显现代司法文明,人民法院开庭时,刑事被告人或上诉人不再穿着看守所的识别服出庭受审。
今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针对社会热议的被告出庭受审是否要穿“囚服”的问题,意见作出明确回应:“禁止让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穿着识别服、马甲、囚服等具有监管机构标识的服装出庭受审。”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最高法司改办主任贺小荣曾表示,犯罪嫌疑人是被指控的对象,并未确定为罪犯,“不能给他打上符号、标注等有罪标签。”
此前,房祖名因为容留他人吸毒在东城法院受审、刘志军因受贿、滥用职权案在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审,以及雷政富因受贿案在重庆一中法院受审时均没有穿囚服。
7.郭美美为何被带上“脚镣”?
根据现场传回的直播图片,郭美美被押解进入法庭前脚上戴有东西。有网友认为她戴的是脚镣,专业人士澄清说,郭美美戴的叫脚锁,也可称为软脚镣。
据北京青年报官方微博报道,其实这不是脚镣,是两脚之间系上一根类似铁丝的脚锁。被告人被提押到法院接受审判的路上,为防止被告人逃跑、自残等行为,会根据情况为被告人佩戴脚锁。
据北京青年报官方微博报道,其实这不是脚镣,是两脚之间系上一根类似铁丝的脚锁。被告人被提押到法院接受审判的路上,为防止被告人逃跑、自残等行为,会根据情况为被告人佩戴脚锁。
而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南方都市报从接近北京公安的人士了解到,郭美美今日所戴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脚镣。真正的脚镣,也被称为“重脚镣”,由于十分沉重,走起路来非常困难,一般是为重刑疑犯准备的。今天郭美美脚上戴的叫“脚锁”,链子是外包胶皮的钢丝,两边有两个类似手铐的环状物固定在脚腕上,中间由一截类似电线的绳索连接,也叫“软脚镣”。这种“软脚镣”是北京法院吸取近年来国内其他法院在提押时发生被告人脱逃、自残等事故教训采取的一项既能保证安全又非常人性的新措施。“软脚镣”由北京市高院法警总队统一配发,除死刑犯须戴传统“重脚镣”外,非老小病残等特殊情况的被告人在提押时,均要戴“软脚镣”。在法庭受审时不再戴,会解下,但在提押途中必戴,防止脱逃自残。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律师王甫表示,这种轻巧的约束性“软脚镣”可以在不伤害被告人身体的情况下,最有效地防止脱逃等情况发生。“而事实上,国外一些国家近年来也习惯使用这类戒具约束疑犯,应该说,北京相比于国内其它地方,更接近于‘国际潮流’,的确是进步了。”
不过,丁金坤律师在接受澎湃新闻记者采访时则认为:“郭美美案是一起普通案件,也非重罪,不必使用戒具。担心其逃跑吗?太不自信。其次,戒具应该是对有可能逃跑的被告人使用的,且在法庭上应该解除。”
8.郭美美最后陈述说了什么?
据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京法网事 发布,郭美美最后陈述求轻判,郭美美:在我被羁押的时间里,我知道自己错了,非常后悔,希望法院可以看在我第一次犯,给我轻判。同案犯赵晓来则表示:我由于自己交友不慎,不懂法,给我带来了深刻的教训,请法庭给我一次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我错了。
9.郭美美案开审为何等了一年多?
郭美美开设赌场案的开庭距离郭美美去年8月20日被批捕,已有1年多的时间。一些网友疑问的是,郭美美涉嫌开设赌场案进入审判程序为何历时1年多?
去年8月20日,郭美美被东城区检察院以涉嫌开设赌场罪依法批准逮捕。2015年5月22日,郭美美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东城检察院起诉至东城法院。5月28日东城法院正式受理郭美美、赵晓来涉嫌开设赌场案。9月10日,郭美美涉嫌开设赌场案将在法院开庭审理。
据北京晚报此前报道,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庞理鹏律师分析认为,该案的延期和退补都是合乎法律规定的,未超过法定时限。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5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在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延长二个月。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据此前媒体披露,郭美美案曾在今年春节至三四月间,两次被检方退回补充证据。按照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退补的时间为期一个月,每个案件最多退补两次。因此郭美美案延期符合法律规定。按规定法院在收到案件6个月后应该宣判,东城法院从收到案件后到开庭审理,至今尚不足四个月,符合法律规定。
为何郭美美案在批捕1年后才进入审判程序?
据北京晚报报道,庞律师认为,郭美美所涉罪名为开设赌场罪,一方面该罪的涉及面较广,牵扯面较大,给案件的侦查和审理造成了一定困难;而另一方面,由于此前郭美美涉及一些负面新闻而受到公众及各大媒体的广泛关注,这也使其案件变得复杂,影响大。基于以上原因,检察院及法院必会在符合法定期限的前提下,对该案进行全面且详尽的审查,以确保案件结果的公正及合法。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律师王甫表示,这种轻巧的约束性“软脚镣”可以在不伤害被告人身体的情况下,最有效地防止脱逃等情况发生。“而事实上,国外一些国家近年来也习惯使用这类戒具约束疑犯,应该说,北京相比于国内其它地方,更接近于‘国际潮流’,的确是进步了。”
不过,丁金坤律师在接受澎湃新闻记者采访时则认为:“郭美美案是一起普通案件,也非重罪,不必使用戒具。担心其逃跑吗?太不自信。其次,戒具应该是对有可能逃跑的被告人使用的,且在法庭上应该解除。”
8.郭美美最后陈述说了什么?
据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京法网事 发布,郭美美最后陈述求轻判,郭美美:在我被羁押的时间里,我知道自己错了,非常后悔,希望法院可以看在我第一次犯,给我轻判。同案犯赵晓来则表示:我由于自己交友不慎,不懂法,给我带来了深刻的教训,请法庭给我一次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我错了。
9.郭美美案开审为何等了一年多?
郭美美开设赌场案的开庭距离郭美美去年8月20日被批捕,已有1年多的时间。一些网友疑问的是,郭美美涉嫌开设赌场案进入审判程序为何历时1年多?
去年8月20日,郭美美被东城区检察院以涉嫌开设赌场罪依法批准逮捕。2015年5月22日,郭美美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东城检察院起诉至东城法院。5月28日东城法院正式受理郭美美、赵晓来涉嫌开设赌场案。9月10日,郭美美涉嫌开设赌场案将在法院开庭审理。
据北京晚报此前报道,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庞理鹏律师分析认为,该案的延期和退补都是合乎法律规定的,未超过法定时限。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5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在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延长二个月。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据此前媒体披露,郭美美案曾在今年春节至三四月间,两次被检方退回补充证据。按照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退补的时间为期一个月,每个案件最多退补两次。因此郭美美案延期符合法律规定。按规定法院在收到案件6个月后应该宣判,东城法院从收到案件后到开庭审理,至今尚不足四个月,符合法律规定。
为何郭美美案在批捕1年后才进入审判程序?
据北京晚报报道,庞律师认为,郭美美所涉罪名为开设赌场罪,一方面该罪的涉及面较广,牵扯面较大,给案件的侦查和审理造成了一定困难;而另一方面,由于此前郭美美涉及一些负面新闻而受到公众及各大媒体的广泛关注,这也使其案件变得复杂,影响大。基于以上原因,检察院及法院必会在符合法定期限的前提下,对该案进行全面且详尽的审查,以确保案件结果的公正及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