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组织卖淫7万次 有人称"当年东莞有的这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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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州最高档的娱乐场所一夜之间被端。新大浪淘沙”酒店,位于台州市,东环大道与东海大道交叉口,周边是热闹商业区,地处黄金地段。总共12层,面积15000平方米,集浴场、住宿、棋牌于一体。

  台州最高档的娱乐场所一夜之间被端

  “大浪淘沙”这个名字,在台州可谓名气颇大。大多数生活在台州主城区的人都知道,这是一家非常“特别”的酒店。

  一位曾在这家酒店消费过的市民说,当年东莞有的,那里面几乎都有。

  

  ▲以前的大浪淘沙,灯红酒绿

  

  ▲晚上刚拍的大浪淘沙

  “大浪淘沙”酒店,位于台州市,东环大道与东海大道交叉口,周边是热闹商业区,地处黄金地段。总共12层,面积15000平方米,集浴场、住宿、棋牌于一体。

  自2010年始,“大浪淘沙”在台州椒江意味着高端娱乐休闲。多年来,生意颇为红火,夜间门庭若市。

  “那时候,有重要客户来台州,我们都会带他们到里面消费。”在台州开办企业到林先生说,他们公司有很多接待都安排在大浪淘沙。

  他说,为了商务接待,他专门充了卡,每月消费在1万元以上。

  “去年,他们酒店忽然被查了,抓了很多人。”他说,来抓人的是温岭市公安局的警察,酒店关门,他的卡也就废了。

  实际上,去年大浪淘沙诸多工作人员被警方抓捕,原因是大浪淘沙酒店涉嫌组织卖淫、开设赌场。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合伙开办大浪淘沙酒店的徐某兵和徐某慧自2010年以来,在酒店内组织妇女提供卖淫服务,并通过制定卖淫价格、培训卖淫服务、统一卖淫流程、收取押金,设置考勤制度等方式管理,控制卖淫活动。

  他们还在酒店内设置了暗房,摆放赌博机等设备,为客人提供赌博场所。

  除大浪淘沙外,他们还有一处类似的休闲娱乐场所,名剑会所。

  根据查获的账目显示,自2011年8月开始,到2017年三月,大浪淘沙酒店总共卖淫收入达到了1.3个亿左右;

  大浪的游戏厅从2013年1月开始,到2014年2月期间收入达到了1个多亿。

  2013年11月至2014年3月,名剑会所共组织卖淫7400多次,卖淫收入共计1000多万元;

  截至2017年4月,大浪淘沙酒店共组织卖淫7万多次,卖淫收入共计人民币约1.37亿元。

  酒店里的严密组织

  陈某锋是大浪酒店的楼层总监,平常他主要负责管理酒店各项工作。而在卖淫业务方面,他主要负责的则是楼层巡查和安排记钟与收银人员、协调客服等工作。

  为了逃避打击,他手下的员工都有各自的分工。

  各楼层有负责看门的人,楼下大堂也有负责望风站岗的人。当遇到公安来检查,这些人就会用各种方法来拖延时间,从而为楼上卖淫楼层的人员提供充分时间来逃避检查。

  今年9月7日,该案在温岭法院开庭审理,大浪淘沙酒店与名剑会所的老板徐某兵、徐某慧,以及酒店的总经理、总监、领班、记账员、收银等28人被推上被告席。

  

  

  

  

  他们在酒店营业期间组织妇女开展卖淫活动,并通过制定卖淫价格、提供卖淫培训、统一卖淫流程、设置考勤制度等方式管理和控制卖淫活动。

  12月20日下午,温岭人民法院的法庭上,审判长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宣判:“本院认为,被告人,高某,陈某……王某,等受雇,参与以时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贺某,刘某,李某等,结伙或与人结伙,组织妇女卖淫,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组织卖淫罪。”

  高某、陈某某等28名被告人分别因为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等罪名,被处以2年2个月至6年6个月不等的刑期,同时被处以2万元到26万元不等的罚金。

  “当年东莞有的,里面都有”

  一位曾是大浪淘沙酒店常客的知情人说,根据他的经验,大浪淘沙酒店内部大致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休闲娱乐区,位于较低的楼层,有餐饮、洗浴、spa等项目。

  “这部分相对比较常规吧,不过也能看到许多穿着清凉性感的小姐姐。”他说,这些“小姐姐”一般会聚集在一处大厅内,不过进出频繁,应该是业务比较繁忙。

  另一部分是客房区,位于较高的楼层。他说,所谓的客房区,其实就是那种消费不可描述项目的场所。“当年在东莞有的项目,这里面几乎都有。”他说,他曾在这里遇到过一些“重量级”人物。“他们很多人是有酒店赠送的消费卡的,和我们自费的不一样。”

  他告诉记者,仅仅是在里面吃个自助餐、洗个澡什么的,一般人均300以内,但是要消费特殊项目,人均就可能达到300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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