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女遭性侵后丧命 母亲悲控文章“被消失”只准感谢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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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西省一名母亲吴小英,在微博发文悲痛叙述13女儿上月中遭性侵后自杀,事后检方还以证据不足放走淫狼,文章一出引发热议,岂料事后疑似“被删文”,如今吴小英的微博只剩下一则感谢警方加班办案的文章。

吴小英控诉中国检方纵放淫狼的文章疑似“被消失”,引来中国网友声援。翻摄自微博

吴小英9月9日在微博具名指控,就读武宁二中1年级的女儿王诗雨,在8月16日被教师熊斌的26岁儿子熊越,以吃消夜为由约出门,结果被灌酒带到宾馆性侵,女儿两度想逃跑都被强拖回房,“我可怜的女儿受不了这种严重的打击,出宾馆10分钟左右选择了自杀。”王诗雨事后也被警方发现已经身亡。



吴小英表示,警方很快就逮捕了熊越,但检方随即以证据不足为由放人,她痛批“我女儿就这样冤死,犯罪份子还逍遥法外。”

然而这篇批评文章后来消失,许多中国网友不舍发动声援,痛批“这都什么社会?人民发声还要被捂嘴”、“顶顶顶顶顶”、“关注啊,为什么要删”、“又被压了,还有没有天理”。

麦克老狼 发表评论于
捂嘴!坚决捂嘴!

这种给境外势力递刀把子的事情,提都不准提!
追求永生 发表评论于
两种可能。第一,所说的都是事实,那么那个熊就是罪犯。第二,所说不能确定是事实,那就是警方需要调查。离开这两种可能的猜测,都没有意义。离开这两种可能的延申,都是无稽之谈。

但是,基本事实是女孩死了,警方是不能到此为止的,试看下文吧。
难为 发表评论于
国内的案子越看越沉重, 又无能为力。
karlheinz 发表评论于
粪K国出这种事有什么好奇怪的
马年生 发表评论于
既然境外都已经曝光,此事不会消失。中国的微信能量够大。
ich 发表评论于
中共已经没有任何可能自革。只有推翻中共
humimm 发表评论于
案情如何,不得而知,有可能是警方的错, 也有可能警方没做错, 无论如何, 把受害者母亲的号封了, 这是不能接受的。 如今国内有点什么, 就是删言封号, 得心应手
reno2389 发表评论于
,“在8月16日被教师熊斌的26岁儿子熊越,以吃消夜为由约出门,结果被灌酒带到宾馆性侵,女儿两度想逃跑都被强拖回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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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自杀了,换成谁做父母都无法接受,但是,这些说法都是自己的猜测,怎么能够作为证据了?为了不产生冤案,我们只能坚持疑罪从无。

山龙 发表评论于
感谢警方,感谢共产党,感谢习近平。另外,美国也有
car88 发表评论于
这个女孩可惜了。13岁是刚刚可以性交的年龄,应该勇敢地活下去。
相信事实 发表评论于
没有根据,没有证据的文章是什么文章?
挺没劲 发表评论于
难道还有其他背景,否则一个教师子弟官方随时是可以放弃的
size0 发表评论于
对方是一个26岁成年人,不要把责任归结给13岁的孩子。如果不委屈不恐惧,也不至于自杀,完全可以等着要挟出一大笔钱来。但是这不是问题的关注点,关注点是为啥一个悲伤母亲的文章被河蟹了。赛过天堂的社会就是这么打造的吗?人间除了中国,还有哪个国家敢说自己赛天堂?不怕雷劈吗?
寒风2 发表评论于
抹黑河蟹社会
OldPortland 发表评论于
There is no reason for the society of bandit dens
谟毅 发表评论于
国内县城中学,很多是住校生。父母农民,肯定是住校的。咳,悲惨。
___1984___ 发表评论于
中国政府利用网络控制中国人民的言行的确是非常有效的管控方式。
中国14亿人静无声息,啥事没有,的确是奇迹。连中国人民自己都被捂得窒息。
习近平领导水平真不一般,怪不得床铺羡慕得不得了。床铺也想做皇帝,但美国是民主国家,凭他无法无天的作为,他坐监狱的可能性更高。
guji鳄鱼鸭 发表评论于
13岁,被约外出?父母在哪?为何让13岁的孩子晚上独自外出?13岁,被灌酒?父母没有教导不能喝酒。13岁还不懂拒绝喝酒吗?父母性教育重要,到处都是恶魔。自己首先学会保护自己更重要。深表哀痛
笨傻痴呆戆 发表评论于
河蟹社会,!!!哈哈
longtermInvestor 发表评论于
相信事实以后自己都相信中国的确比美国安全。神奇的世界里充满相信事实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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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无缘无故就自杀?美国13岁的不仅不自杀,活到40岁反过来告,参考埃伯斯坦案件。
longtermInvestor 发表评论于
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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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帖呀!再满大街痛斥美富翁孙女晨跑被绑惨成腐尸案
size0 发表评论于
一个本来不完美的国家凭什么冒充完美?不怕天谴啊?
size0 发表评论于
怎么就是搞不清人们愤怒的原因呢?但凡小学毕业的都能理解司法程序,但是为什么消失母亲的悲控文章,为什么压制铁链女,铁笼女后续报道?为什么?为什么?
size0 发表评论于
人们愤怒的不是这个案子本身,而是政府压制任何不好的消息,所谓只允许正能量信息存在。美国政府从来不压制枪击案件的报道和网络舆论。
相信事实 发表评论于
母亲失去女儿当然很值得同情,但是检察院起诉,法院判决当然都需要证据啊,没有足够的证据怎么起诉?

如果母亲说的是真实的,那么证据并不难找到啊,尸体里肯定会有对方的精液什么的,开房也都有录像。如果都没有,怎么办呢?
nyfan 发表评论于
楼下beepee 对罪犯表示同情,对受害人嗤之以鼻?
一带一路 发表评论于
十三岁的孩子心智不成熟纵然有错, 也不能就放过那个施暴者吧?
相信事实 发表评论于
呵呵,美国拥枪,这样的案件少还是更多?
投资小白学习中 发表评论于
大家想过没有,如果中国人民可以拥枪,此类不平不公会少很多
加加妹 发表评论于
父母是干啥吃的,为什么会给13岁女儿这样的自由度,晚上跟一个成年男子出去宵夜?!
加加妹 发表评论于
13岁的女孩为啥家长会给这样的自由度,可以晚上跟着一个成年男子出去宵夜?!
中mei2001 发表评论于
死不瞑目啊!
老李子 发表评论于
可怕的墙国
beepee 发表评论于
13岁女孩半夜跟人出去开房?
Yrchen 发表评论于
当每一个中国人都有比经历了,也许会改变。能帮别人发个信息已经不错了。
小毛er 发表评论于
维稳就是一个万能的借口用来打压一切对政府不利的声音。
就像那个什么寻畔滋事罪,可以用来惩罚一切不和政府合作的韭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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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大之前,连离婚的都不能有!何况这么负能量的案件。神马完蛋国家!非洲都不至于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