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00万元银行抵押贷款迟迟没下来,他将网银等资料抵押给小贷公司,以此借款2000万元作为流动资金,但2000万元始终没到账,银行抵押贷款的2000万元还被小贷公司转走了……王润胜说,“这真是怪事,我银行贷款2000万元自己没用着,还得还贷款。”
起因——
银行3500万元抵押贷款迟迟没下来
他抵押公章、网银等,借小贷公司2000万元作流动资金
王润胜是吉林省白城宏越路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宏越路桥公司”)和白城宏润钢模板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宏润钢模板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他说,2009年,他通过白城市政府招商引资,注资3900万元成立了宏越路桥公司。
2014年6月25日,王润胜为了扩大宏润钢模板公司生产,与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签订《项目融资贷款合同》,合同显示,借款350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60个月,即从
2014 年6
月30日起至2019年6月29日,借款用途为“用于项目投资,未经银行书面同意,不得改变借款用途”。同日,他还与银行签订了《高额抵押合同》。他说,尽管6月底便签订了抵押贷款协议,但银行的贷款迟迟下不来,“我着急扩大生产,便想通过小贷公司借款,缓解资金压力。”
王润胜说,他在白城当地认识一名吉林银行白城分行的副行长孙某,“孙某在金融系统,他的妻子是白城市某区人大副主任,所以比较有话语权。”他将自己暂时拿不到贷款,但想要扩大生产的事告诉了孙某,对方称2000万元借款,只有白城市银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简称“银信小贷公司”)有能力提供,“我的土地证等都抵押给了银行,所以这笔借款,只能抵押网银、公司公章等。”
账目——
银行贷款发放第二日,2000万元备注“工程款”转入草业加工厂账户
小贷公司出了还款收据,担保人孙某从小贷公司领取2000万元
2014年12月2日,宏越路桥公司和银信小贷公司签《借款合同》,借款2000万元。期限2014年12月2日至2015年1月1日;用途为流动资金;并规定了相关利息。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注意到,该信息未写明还款计划、转入卡号等信息。
同日,银信小贷公司还与宏润钢模板公司、孙某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宏越路桥公司向银信小贷公司借款2000万元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银信小贷公司出具《借款凭证》显示,白城宏越路桥有限责任公司贷款金额2000万元,上面盖着“白城市银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印章。
同年12月11日,《中国建设银行单位客户专用回单》显示,白城宏润钢模板有限责任公司账户向白城宏润钢模板有限责任公司另一账户转账2000万元,用途“发放贷款”。
根据12月12日白城佳盛钢结构有限公司的中国工商银行流水显示,2014年12月12日,收到白城宏润钢模板有限责任公司2000万元转账;当天,2000万元转入吉林省白城市新天地草业加工厂;摘要,工程款。
宏润钢模板公司相关负责人解释说,之前王润胜称,按照银行要求,他通过别人成立了白城佳盛钢结构有限公司,用该公司账户作为宏润钢模板公司的委托账户,用于具体的贷款使用,“这个公司与宏润钢模板公司实际控制人都是王润胜,两个公司的公章等当时都质押给了银信小贷公司。没想到,2000万元由该账户转入了新天地草业加工厂。”
另外,王润胜还提供的其他的收据凭证显示,在12月12日当天,银信小贷公司出具《收据》显示,收白城宏越路桥有限责任公司还款2000万元;另一张《收据》显示,2000万元,领收人孙某,两张《收据》均盖着银信小贷公司的印章。
2000万元的《收据》下方,有领收人孙某的签字
巧合——
“这真是怪事,2000万元借款都没到账,他们却要收我22万余元利息”
银行贷款到账后被转入草业加工厂;担保人孙某当天咋恰巧领了2000万元
“2000万元的流动资金我从来没有拿到过。”王润胜说,小贷公司的借款大都是先签合同,然后等对方筹集资金,等筹款资金到位后支付钱款。但自2014年12月2日签订合同至2015年1月8日,他始终没有收到2000万元的借款,“直到1月8日,我才知道银行的贷款已于1月6日放款了,金额是1500万元。”银行抵押贷款还有2000万元没有到账,但小贷公司却收他了12月2日至12月12日的22万元利息,以及12月22日至第二年1月8日,22万元逾期的利息3740元,“这事真是怪啊,2000万元都没到账,却还被收了22万余元利息。这笔钱没法不给,我们还有别的业务往来,他们会从其他项目钱款上扣除。”
“如果我12月12日真的收到了这笔2000万元的钱款,为什么当时不还22万元利息,反而要等到1月8日,还要再承担3740元的利息呢?”王润胜说,更令他不解的是,事后,他发现2000万元的银行贷款已于12月11日到账,结果被银信小贷公司以工程款为由转给了吉林省白城市新天地草业加工厂,“我们都没有合作,为啥钱会以工程款为由,转入一家从事养殖、水果和蔬菜种植销售的公司?这笔钱草业加工厂用来干什么了?”
事发后,王润胜称自己多次找银信小贷公司讨说法,但对方一拖再拖,始终无果。2019年前后,通过多方举报,银信小贷公司将借款合同、收据等提供给了他。《收据》显示,在他的2000万元银行贷款被转入草业加工厂当天,孙某从小贷公司领取2000万元,“为啥这么巧?我怀疑是担保人孙某拿走了这笔钱。”
维权——
曾因受到威胁选择放弃维权,“他们说,再追让我企业都办不成”
“扫黑除恶”背景下重新开始报案、投诉
王润胜说,起初,他想追这件事的结果,但后来因为受到威胁,他就不敢追了,“有人给我说,要是再追,让我企业都办不下成。”2016年初,他将银行贷款的2000万元及利息还上了,这笔损失让他的企业元气大伤。
王润胜说,2018年,企业的经营越来越差,最终停产,“我2018年出去融资了,在融资的过程中,大家都说国家要‘扫黑除恶’了,让我感觉自己有机会能拿回自己的损失,回来后便开始投诉。”2019年,白城市公安局洮北分局以无犯罪事实为由不予立案。2020年前后,他还向当地扫黑办进行了投诉,但也没有结果。
当事人向警方报案
2022年9月至2023年6月,王润胜先后向白城市公安局洮北分局投诉,警方先后以“银信小贷公司高利转贷”“宏越路桥公司被诈骗”“宏润钢模板公司账户被盗”进行受案,结果均为“不予立案”。王润胜说,他寄材料投诉,这些案由均是警方帮忙写的,但最终都没结果。公司账户被盗案的受理,警方还曾以“案情重大、复杂”延长刑事复核期限,最后认定无犯罪事实,不予立案。
不予立案通知书
矛盾——
通过内部人看到了相关资料,“这些内容相互矛盾”
“小贷公司会计笔录称2000万元借款未履行;警方曾报告我欠孙某2000万元”
王润胜说,维权的这些年,他想方设法先后看到了不少警方的笔录,以及有关部门给上级反馈的报告等。其中,小贷公司会计靳某的笔录中写着,“当时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并未生效(没履行),所以白城市银信小额贷款公司并未向王润胜(公司)转账
2000 万元。”
“如果因为是2000万元合同没有生效履行,小贷公司没有转账2000万元,那么为什么要收取我22万元和3740元的利息?”王润胜疑惑。
“小贷公司给我的资料中,有孙某领取2000万元的收据,所以我怀疑这笔钱是孙某领走的,因此我也举报了孙某。”王润胜说,后来他看到了公安洮北分局2020年4月28日向洮北区扫黑办、白城市扫黑办书面递交的《关于王润胜举报孙某等违法犯罪线索查结核查报告》,第
4 页上数第 7、8、9
行写着,“通过询问孙某得知其本人没有借给过王润胜钱,其本人没有给王润胜转过账,也没有接到过任何的王润胜转账。”但矛盾的是,他得到的一份内部资料,公安洮北分局于2023年2月至4月,分别向洮北区政法委、白城市政法委、白城市公安局、吉林省委第四巡视组递交的《关于对王润胜举报银信小贷公司和孙某等违法犯罪侦查情况的报告》中,写明的不立案理由是:“经核查2014年12月,王润胜累计欠孙某2000万元(本金+利息),王润胜与担保人孙某存在2000万元的债务关系。”
“这些材料相互矛盾。”王润胜说,“银信小贷公司转走我们公司账户2000万元,和我与孙某有2000万元债务有什么关系呢?更何况孙某和其爱人都是公职人员,他怎么可能拿2000万元借给我?如果有,他可以拿出凭证、借条等。”
回应——
银信小贷公司已更名,员工称公司已转型,具体不清楚
草业加工厂:广东警方以涉嫌洗钱将账户查封,“不可能,我们就没有业务往来”
天眼查显示,银信小贷公司于2019年2月更名为白城市银信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某。2019年至2022年,该公司另外6名股东先后退股。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注意到,王润胜提及的2019年做笔录的会计靳某在列。
银信小贷公司的2000万元借款到底给没给王润胜?王润胜账户中银行到账的2000万元贷款转入草业加工厂账户,是否与该小贷公司有关?孙某在这笔钱转出的当天,从银信小贷公司领收2000万元的收据是怎么回事?这笔钱与王润胜被转出的2000万元有无关系?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该公司,工作人员说,“我不清楚这件事,但你想想可能吗?他傻吗?我们没有负责人,小贷公司已经没了,转型为了农业科技公司。”
谈及上述问题,该工作人员均表示不清楚,“我有义务配合回答你这些问题吗?”随即挂断电话。
天眼查显示,吉林省白城市新天地草业加工厂,法定代表人为刘某,显示2017年8月2日已注销,但2022年4月14日,该企业还曾变更过法定代表人。根据联系方式,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吉林省白城市新天地草业加工厂。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广东汕头警方在年前以涉嫌‘洗钱’为由,把公司的银行账号查封了,我这两天正在跟警方联系这件事呢。”他表示,自己的草业加工厂一直在营业,从未注销。
关于宏润钢模板公司于2014年12月12日向草业加工厂账户转账2000万元一事。该负责人说,“那都是假的,骗子,我都不知道这个账号的事。这笔2000万元的钱款不可能到我的账户上,我账户有没有钱我能不知道吗?他是不是被骗了,咋能转到我们公司呢,我们就没有业务来往……”
警方——
洮北分局刑警大队:白城市公安局牵头成立专案组,具体需联系政治部
政治部称了解情况,截至发稿无回复
白城市公安局宣传处:专案组正在调查取证,“他发的内容是虚假传播”
王润胜称2000万元被盗是否说谎?2000万元究竟是不是银信小贷公司转入该草业公司账户?警方是否联系草业加工厂核实2000万元转账事宜?王润胜自称看到的相互矛盾的笔录、报告等是否存在?孙某从银信小贷公司领收的2000万元是什么钱?
8月18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带着种种问题,联系到白城市公安局洮北分局刑警大队,综合科相关负责人说,他们有王润胜案件的专案组,由白城市公安局牵头。记者询问,王润胜称多份内部资料显示,2019年至2023年系公安洮北分局在办理此案,也多次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综合科相关负责人表示,他无法透露案情信息,具体需要联系公安洮北分局政治部。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公安洮北分局政治部相关负责人。她说,这件事应该找立案部门,另外她也无法透露相关案情,“我不清楚具体情况,给你问一下知道情况的人。”随即挂断电话,截至发稿,无回复。
8月21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白城市公安局宣传处,工作人员说,咨询本案的媒体很多,他们无法逐一回复,但他们已成立了专案组在对此事调查取证,“王润胜在网上发布的内容我们都有证据能证明,他是虚假传播。”
关于王润胜自称账户被盗2000万元是否虚假?工作人员说,具体情况请等官方非常正规的警情通报,或联系当地宣传部,届时统一召开新闻发布会,“我们肯定会有通报的。”
最新进展——
警方以涉嫌诬告陷害罪对其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愿意对投诉信息负法律责任”
8月21日,王润胜家属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王润胜在投诉期间,白城警方以涉嫌诬告陷害罪对其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我们都见不到他,只好委托了律师,律师告诉我们,他曾询问警方此案的报案人,对方拒绝透露。”
对于警方的回复,王润胜家属表示,王润胜的2000万元被盗是事实,他们没用到这笔钱,所以才投诉此事,网络发布的视频均有列出相应的证据或线索,警方若认为这些信息属于虚假信息,希望拿出详细的证据,“我们家愿意为投诉举报的信息负法律责任。”
律师——
笔录、报告等矛盾之处;草业加工厂账户因涉嫌洗钱被查封等需有关部门调查回应
案件的另一焦点在于“2000万元涉案款项转出是否有相关公司授权”
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陕西省清华大学校友会常年法律顾问、律师刘东晨说,按照事实脉络梳理,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于2014年12月11日和2015年1月6日分两次将3500万元贷款转入白城宏润钢模板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宏润钢模板公司”)账户,完成了《项目融资贷款合同》约定的义务;上述贷款中的2000万元又于2014年12月12日从宏润钢模板公司的账户转入白城市佳胜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胜公司”)的账户;同日,该2000万元又由佳胜公司的账户转入吉林省白城市新天地草业加工厂(以下简称“新天地草业加工厂”)的账户。
另外,2022年年12月2日,当事人王某向银信小贷公司申请了2000万元借款。
刘东晨指出,在本次事件中,王某究竟有没有实际使用该2000万元;其提到的警方“笔录、报告等有矛盾之处”是否属实;新天地草业加工厂银行账户涉嫌洗钱被查封是否真实;该草业加工厂相关负责人称“双方无业务往来,未收到2000万元”;2000万元用在了哪里;担保人孙某领取的2000万元是否与此事有关等核心问题,需要由相关部门依法开展调查,作出正式回应。抛开这些需要由相关部门查明的问题,本案的另一个焦点问题在于,宏润钢模板公司为什么要转款给佳盛公司,佳盛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否也是王某?佳胜公司接到涉案款项后为什么又要转款给新天地草业加工厂,转款是由谁具体经手办理的?
关于王某既是宏润钢模板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是佳盛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一事。刘东晨说,若属实,鉴于王某在向建设银行贷款的同时又向银信小贷公司申请了贷款,且其向建设银行贷款时把可以用做抵押的财产全部办理了抵押手续,在没有其他财产可以做担保的情况下,王某只有通过把公司的网银、公章和U盾等财务资料交给银信小贷公司做质押才可能获得小贷公司的贷款信任。在合法取得宏润公司和佳胜公司企业网银、公章和U盾的情况下,如果银信小贷公司没有经过王某的同意和授权擅自将涉案款项转出,可以判断其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且导致宏润钢模板公司遭受巨大财产损失,小贷公司涉嫌构成盗窃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单位不构成盗窃罪的主体,故银信小贷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实际转款人为本案犯罪主体,构成共同犯罪,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刘东晨指出,诈骗罪和盗窃罪最大的区别在于受害人对财产的处分是否明知:诈骗罪中的受害人是因为受到欺诈而主动处分财产,而盗窃罪中的受害人是根本不知道财产丧失的事实,受害人在财产丧失时属于不知的状态。
若王某称银信小贷公司擅自转账不属实。刘东晨强调,王某明明知道小贷公司向新天地草业加工厂转款同意并授权,却又故意隐瞒其同意转款的事实向公安机关报案,企图追究银信小贷公司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王某的行为就可能构成诬告陷害。对此,要以公安机关侦查的结果为准。
关于有关部门应该解释的问题。刘东晨建议,有关部门的侦查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涉案款项转出的当天,宏润钢模板公司和佳胜公司的企业网银和U盾具体由谁实际控制?具体转款人员是谁?二、如果是银信小贷公司的人员实际操作涉案款项的转账,那么是否取得了宏润钢模板公司和佳胜公司的同意和授权?三、宏润钢模板公司、佳胜公司和新天地草业加工厂是否有业务往来,是否存在付款的法律基础?四、新天地草业加工厂收到涉案款项之后的用途?
刘东晨解释,民事法律关系来看,如果宏润钢模板公司与新天地草业加工厂没有付款的法律基础,新天地草业加工厂获得涉案款项没有法律依据,那么新天地草业加工厂构成不当得利,依法应当将2000万元返还宏润钢模板公司。宏润钢模板公司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