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太疑服鼠药身亡,儿子报警希望追责卖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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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接线警务人员透露,据其了解的情况是,服毒的周某妹听说身患癌症,且无人照顾护理。儿子陈先生对警方的说法予以否认。他称,母亲除了腿脚不便,身体状况一切正常,且有嫂子在家照顾。

8月8日清晨6时许,83岁的江西吉安县梅塘镇老太太周某妹被家人发现服用了毒鼠药,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她离世后一个月,儿子陈先生仍不知道母亲为何服毒,报警要求对售卖给父母毒鼠药物的邻村周某追责。

八旬老太服毒身亡,儿子质疑未抓捕售药者

9月13日,江西吉安县人陈先生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8月8日早上,远在南昌的他接到家人通知,说老母亲服了毒药,正送去医院抢救。当天,自己接近中午赶回家后,母亲已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了。陈先生称,他从家人处得知,早上6时许,嫂子来到父母独居的房屋,发现母亲不省人事,母亲身边还有一只含有剧毒老鼠药的药瓶,救护车医生也见过这只药瓶。

据陈先生出示的一份《吉安县人民医院二十四小时内入出院记录》显示,“入院情况:患者家属代诉,患者于今日6点左右被发现昏迷在家,当时身旁有一有‘ 杀鼠剂’的瓶子,患者呼之不应,立即拨打我院救护车送入我院急诊,拟‘ 药物中毒’收入院……未闻及心跳搏动……家属要求出院,放弃治疗,并在自动出院同意书及拒绝医疗同意书上签字,于9:35自动出院。”

陈先生说,母亲去世后,家人未保留母亲服用的鼠药瓶,但嫂子拍了药瓶的照片。售卖鼠药的人乡亲们都认识,售药者就是邻村的周某,周某常年主业就是走街串巷卖鼠药、蟑螂药,也没有店面,警方也从其家中搜出了许多同款鼠药瓶。

这对老夫妇是如何购买的毒鼠药物,周某妹为何要服毒,是否为误服?陈先生称,母亲生前就坐轮椅行动不便,父亲动过开颅手术,有时神志不清,甚至都不知道那个药瓶里是什么,只记得给了3块钱。父母与家人每天都会打通电话,母亲也从未流露出轻生意向。自己至今都不清楚事实真相。

陈先生说,他不明白为什么周某要售卖鼠药给意识不清、毫无自理能力的父母,母亲去世这么久,周某至今连一句话都没有,“我说你给我家里赔礼道歉,来我妈这里上柱香都没关系。”

“他们说这不是他们管的范围内,也立不了案……说在乡下这是正常的。”陈先生说,自己事后曾报警,控诉周某非法售卖未备案的鼠药给没有自理能力的老人,但吉安县公安局梅塘派出所未对此人作出任何处理。8月14日,梅塘派出所告知其,询问了市场监督管理局管不了这事,该所也管不了,此事就止步于此。

当地相关方就死者儿子质疑未明确回应

9月13日下午,梅塘派出所接线警务人员透露,据其了解的情况是,服毒的周某妹听说身患癌症,且无人照顾护理。针对周某卖鼠药是否备案,周某是否构成非法销售危险物质罪,他表示,当时派出所“已经把我们这工商局(市场监管)叫过来了,因为工商部门备案的……备不备案也是归工商处理”,“非法销售要达到一定金额”,其他情况不便回答,建议记者询问当地村支书。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就此事致电梅塘镇人民政府,接线工作人员表示不知情,不便给周某妹所在村村支书的联系方式。

9月14日,陈先生对警方的说法予以否认。他称,母亲除了腿脚不便,身体状况一切正常,且有嫂子在家照顾。

“不可能有癌症,她就是行动不方便。”陈先生所在的村子村主任陈朝旭介绍,自家就住在周某妹家隔壁,他也没听说老人患癌的消息,老人一直有陈先生的嫂子做饭照顾。事发后,他作为村主任参与协助警方调查,但听警方说不在其管辖范围内,不属于刑事案件,“他要去工商局反映。”

吉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横江分局曾局长介绍,8月10日,该局接到警方询问此事后了解到,因为售卖鼠药者存在销售行为,但售药者未注册,不属于市场主体,销售鼠药“备案不在我们这里,管辖权也不在我们这…它是有专业农业部门(备案)。”

曾局长回忆,后来警方咨询了吉安县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后续工作其也不太清楚。

对此,吉安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表示,销售鼠药需要农药经营许可证,由该局法规股发放。通常该队要核查老鼠药售卖者是否符合销售鼠药条件,如果不符合条件将对售药者作出处理。该队未接到过任何该事件的消息,也无任何记录。

“我们没听说(这事)。”该局法规股工作人员也表示,该部门未曾接到上述事件的询问,全县的农药经营许可证都由该股核发,发证需要满足很多条件,只向比如有门店经营的正规售药商户发证。如陈先生所述属实,对方没有正规店面,仅是走街串巷上门售卖,那么一定不符合销售条件,“走街串巷的不是我们这管……对这个(没正规店面)肯定不会发证。”

律师表示:若非法售卖剧毒物,涉嫌非法销售危险物质罪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赵良善介绍,《农药管理条例规定》明文规定,鼠药属于高毒农药,经营者需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资质并登记备案后方可售卖,否则将受到农业部门的行政处罚。同时,还可涉嫌非法销售危险物质罪。而是否构罪,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非法买卖、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化学品原液、原粉、原药制剂50克以上或饵料2千克以上的,面临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买卖、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化学品原液、原粉、原药制剂500克以上或饵料20千克以上的,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

赵良善分析称,如上述情况属实,单就周某售卖鼠药这一行为,若未备案,如上所述,则周某涉嫌非法销售危险物质罪。

赵良善提醒,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鼠药卖方未经许可、未备案,切勿销售、储存鼠药,以免触碰法律底线,危害社会安全,也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如消费者有灭鼠需求,则应前往正规店面购买鼠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