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居”者离世:公安称其余同案人员“不应当追究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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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钦瑞曾在新乐宾馆被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南方周末记者 韩谦/图)

到2023年9月19日,暴钦瑞已离世426天,但妻子暴琳琳和家人至今还没有收到死因调查结论。

暴钦瑞是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曾因涉寻衅滋事被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13天后死亡,时年33岁。

监视居住是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强制措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则是一种特殊情形: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无固定住处,或案件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时,可以在指定居所内执行。实践中常用地点有宾馆、招待所、医院等。

尽管暴钦瑞在石家庄裕华区有房,但仍被安排到异地新乐市(石家庄代管县级市)执行监视居住。

病历显示,陪暴钦瑞到医院就诊的是新乐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一栏填写的是新乐宾馆。

据新乐市公安局答复暴钦瑞父亲的说法,2022年7月19日,也就是事发当天,石家庄市检察院就介入此事,对暴钦瑞死亡进行调查。其间,他的遗体一直存放在新乐市殡仪馆内,没有火化。

死亡原因调查停滞

暴琳琳记得,2022年7月7日凌晨,暴钦瑞在裕华区的家中被警方带走。之后,她收到新乐市公安局邮寄的通知书,上面写明暴钦瑞被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原因是“涉嫌寻衅滋事”。

暴琳琳再次见到丈夫,是在新乐市殡仪馆。

新乐市医院的抢救记录记载,2022年7月19日21点38分,医院接到急救电话,暴钦瑞随后被送到医院。连续抢救3个多小时后,暴钦瑞仍无意识,无自主呼吸及心跳,医院宣告其死亡。新乐市110警务人员于次日凌晨1时38分签字,并联系新乐市殡仪馆。医院建议进行尸检,进一步明确死亡原因。

暴钦瑞离世8个月后,2023年3月30日上午,石家庄市检察院安排对暴钦瑞的遗体进行解剖。

暴钦瑞的父亲暴继业向南方周末记者回忆,2023年6月19日,石家庄市检察院向他出示了一份尸检报告,结论为“排除机械性损伤致人死亡,排除中毒致人死亡,不排除窦房结疾病引发心电活动紊乱、心脏骤停导致死亡”。暴继业没有在报告上签字,并申请由家属委托机构进行二次尸检。

关于暴钦瑞死亡原因的调查就此停滞。

暴继业询问参与调查的石家庄市检察院检察官曹志,曹志答复,二次尸检需向新乐市公安局申请。新乐市公安局工作人员答复暴继业,这一申请应当与石家庄市检察院沟通,“公安局也是当事人,我们来做尸检,你也不信”。

2023年9月18日下午,曹志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关于暴钦瑞的死亡还没有调查结论。至于是否可以进行二次尸检,“这是内部调查程序,不能对外公布”。

最高检、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发布的《看守所在押人员死亡处理规定》中规定,公安机关、检察院委托机构进行尸检,应征求死者近亲属意见。近亲属提出另行委托机构进行尸检的应当允许。

不过,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人员死亡,委托机构进行尸检时是否需要家属同意,目前尚没有出台明确规定。

同案者取保

暴琳琳至今不清楚暴钦瑞的什么具体行为涉嫌寻衅滋事。

与暴钦瑞同一天被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还有8人——暴钦瑞的父亲暴继业、哥哥暴韶瑞、叔叔暴记忠和暴纪涛、表弟暴卓瑞,以及3名同村村民,都涉嫌寻衅滋事,执行地点也在新乐宾馆。

暴钦瑞过世一个多月后,2022年9月1日,暴继业、暴韶瑞被取保候审。9月28日,暴记忠、暴纪涛等其余6人被取保候审。

8人都表示在监视居住期间遭到了殴打、电击。

暴钦瑞死亡两天后,2022年7月22日下午,还在监视居住状态中的暴纪涛因发烧被送入新乐市中医医院治疗。

根据暴纪涛的住院病历,入院时他“双小腿疼痛3-4天,左侧胸肋部疼痛1天,左膝盖可见皮肤损伤已结痂,右下肢可见片状淤青,双小腿可见红色斑疹”。胸痛后经检查,确诊为左侧肋骨骨折。住院7日后,暴纪涛在7月29日出院。

2023年6月19日,新乐市公安局解除对8人的取保候审,理由是“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人表述“反转”

在暴继业收到的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上,写着他所涉案件为“5•25专案”。

暴继业、暴韶瑞回忆,监视居住期间,警方询问了他们是否殴打过前去讨薪的孙会强等人。

涉案的暴钦瑞等9人都是石家庄市高邑县南塔影村人。事发前,暴钦瑞在高邑县住建局工作。暴继业在高邑经营着一家瓷砖厂,暴韶瑞、暴纪涛、暴卓瑞都在厂里工作。暴记忠为南塔影村党支部书记。

孙会强是一名包工头,曾在2013、2014年间参与暴继业的瓷砖厂厂区建设。他告诉南方周末记者,2022年5月22日,在一名工人家中,裕华区公安局民警给他和另5名参与施工的工人做了笔录。当时,他和工人的说法都是,2014年春天,他们去瓷砖厂讨薪,遭到暴继业、暴记忠等人殴打。

但2023年9月12日,孙会强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称,自己当时做了假证。

按照孙会强的讲述,2022年年初,他和暴继业的确有经济纠纷,双方关于工程款数额有20万元的出入,当时正处在协商阶段。与暴继业同村的村民暴某某(化名)联系上他,说自己与在村里担任党支部书记的暴记忠有矛盾。暴某某许诺,只要孙会强按他说的做,不但工程款能要回来,甚至比他要求的数目更高。

得知暴钦瑞出事后,2022年9月、2023年6月,孙会强和工人们又重新向公安机关作了笔录,重新说明情况,表明自己没有被暴继业、暴记忠等人殴打。

2023年4月,暴继业注意到,短视频平台上又出现了对他“涉黑涉恶”的举报。

其中一人是66岁的张书科,同样和暴继业就工程款的数目有些争议。2023年4月21日,网名为“窦娥冤”的用户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了一则题为“真人真事绝不骗人”的视频:张书科手持身份证讲述,“实名举报高邑县以暴继业、暴记忠为首的黑社会团伙,以欺诈手段恶意欠我工程款60万。我去要账,遭到多次殴打、辱骂,并扬言再到厂里要账,打死活埋”。

暴继业以侵犯名誉权为由起诉张书科。2023年6月7日,高邑县法院对此案进行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张书科删除上述视频,并录视频向暴继业道歉。

不过,目前短视频平台上仍能搜索到这条视频。张书科向南方周末记者解释,视频中所说内容并不真实,自己没有被暴继业殴打,视频是在暴某某建议下录制的。当时,暴某某告诉他,“把事情说严重点就有人管你,说实情就没人管。”法院调解后,他曾联系暴某某删除视频,但暴某某也删不了。

2023年9月18日,南方周末记者联系上暴某某。他提供的说法与孙会强、张书科不同。他表示,是暴继业、暴记忠等人取保候审后,通过“威逼利诱”的方式,收买举报人,让他们翻供。

什么是“住处”?

儿子离世后,暴继业疑惑的是,自己是石家庄市高邑县人,为什么由新乐市公安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是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5种强制措施之一。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永生解释,5种强制措施的强制力度是梯级结构,由弱到强分别是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监视居住作为一种过渡措施,意味着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需要像拘留、逮捕那样完全关押,但要求不能离开住所。

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3种情况下可以采取监视居住措施,一是因自身因素,患有严重疾病、怀孕等;二是案件特殊性或者办案需要;三是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为了避免超期羁押,实行监视居住。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则是监视居住的一种特殊情形。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两类可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情况: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无固定住处,或是案件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释义》对“住处”的解释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办案机关所在地的市、县内生活、工作的合法住所。

而涉案9人都在高邑县有住所,暴钦瑞、暴韶瑞在裕华区也有房产。陈永生认为,只要当事人在石家庄市内有房产,按照法律规定,就不符合适用指定居所的情形。

2023年9月15日下午,新乐市公安局一位副局长告诉暴继业,此案由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分局、新乐市公安局和高邑县公安局三方组成专案组,联合办案。

但为何最终由新乐市公安局对暴钦瑞等9人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23年9月18日,南方周末记者短信联系新乐市公安局局长郭杰,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