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发现李女士的丈夫(左)和另一名女子(右)。
经初步了解,民警发现她与另外两人之间存在感情纠纷,怀疑她谎报警情。
民警将李女士和另外两名当事人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原来,李女士发现丈夫可能与一名女子存在婚外情、且有同居行为。 事发当晚,李女士跟踪丈夫来到了惠南镇广衍路某小区楼下。
为了在离婚谈判中争取更多利益,李女士一时头脑发热,谎报丈夫与他人在此进行违法行为。
在警方讯问下,李女士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也意识到为了个人利益而谎报警情铸成大错。
警方对其进行了法治教育,考虑李女士的心情,但谎报警情会占用公共资源,危及公共安全,于是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