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山东省人大原常委、法制委员会原主任委员崔洪刚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崔洪刚被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
曾在淄博、济宁、滨州、泰安任职
去年8月,崔洪刚被查。
据2023年8月18日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通报,崔洪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山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信息显示,崔洪刚,1961年5月生,山东淄博人,1978年10月参加工作,早年在家乡任职,曾任共青团淄博市委副书记,淄博市周村区区长,淄博市博山区委书记,淄博市委常委、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等。
2006年12月,崔洪刚调任济宁市委常委、副市长,后改任市委副书记。
2013年3月,崔洪刚任滨州市市长。
5年后,2018年5月,57岁的崔洪刚出任泰安市委书记,直至2021年8月,因年龄原因,卸任。
两次深鞠躬告别
据公开的网络视频,卸任泰安市委书记时,在泰安市政大楼大厅,崔洪刚深鞠躬告别泰安同事。
2021年8月29日,泰安市委召开全市领导干部会议宣布调整决定。崔洪刚在发言中说,“泰安的山山水水、一草一木,泰安的干部群众、父老乡亲,让我感动、令我眷恋”。
而鞠躬告别的一幕在2018年5月也发生过。当时,滨州市政府大楼,时任滨州市长崔洪刚眼含泪水鞠躬告别,赴泰安任市委书记。
被批“既想当官又想发财”
经山东省委批准,山东省纪委监委对山东省人大原常委、法制委员会原主任委员崔洪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崔洪刚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住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他人在人事方面谋取利益;廉洁底线失守,既想当官又想发财,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不重视家风建设,对家人失管失教;毫无纪法底线,公器私用,以权谋私,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崔洪刚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崔洪刚开除党籍处分;由山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