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政部发布增补藏南地区公开使用地名的公告

文章来源: -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被阅读次数
民政部公告第566号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的有关规定,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我国藏南地区部分地名进行了标准化处理。现正式公布第四批增补藏南地区公开使用地名(共30个)。

附件:1.增补藏南地区公开使用地名(第四批)

   2.增补藏南地区公开使用地名(第四批)分布图

民?政?部  

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