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北京大学副教授范晓蕾处获悉,警方已对其刑事控告的工业气体销售商北京北普飞龙气体有限公司(下称北普公司)工作人员常某某以非法经营罪正式立案。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2015年,范晓蕾因右眼视物部分遮挡,前往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下称北医三院)求医,经医生建议,于当年9月8日在北京熙仁医院(下称熙仁医院)接受了注气术治疗。术后,其右眼视力从0.8(矫正)降至0.1。她随后前往多家医院眼科求诊,最终被诊断为中毒性视网膜病变/右眼缺血性视网膜病变,原因是右眼被注入工业用全氟丙烷(又称八氟丙烷)气体。
此后,范晓蕾以侵权责任为案由,起诉熙仁医院等相关方。在民事诉讼期间,2023年7月14日,范晓蕾前往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东升派出所报案,控告熙仁医院及时任院长兼眼科主任张晓丽涉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今年1月底,范晓蕾又将北普公司以涉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刑事控告至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获得立案。立案告知书显示,北普公司工作人员常某某被以涉嫌非法经营罪立案。
右眼因做注气术病变后
北大女副教授打官司多年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2015年9月4日,北京大学副教授范晓蕾觉得右眼不舒服,“有东西遮挡视野。”9月7日,她前往北京大学校医院眼科就诊。经检查视力右眼0.8(矫正)、左眼0.8(矫正),诊断为“右眼视网膜脱离”,脱离部位在右眼视网膜颞侧(有变性孔),处理方案是“转诊至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范晓蕾前往熙仁医院,时任熙仁医院院长兼眼科主任的张晓丽为其进行了注气治疗。病历显示,范晓蕾右眼被注入0.7毫升八氟丙烷气体。病历显示,做完手术第二天,9月9日,范晓蕾前往北医三院复查,右眼视力降至0.25(矫正)。9月10日,马某某为范晓蕾执行双眼光凝术。此后,范晓蕾先后前往北京多家医院就诊,被诊断为右眼急性气体致中毒性视网膜病变。
2016年4月,北京市海淀区食药局对熙仁医院使用上述气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熙仁医院使用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未按规定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给予警告处罚,没收违法使用的医疗器械八氟丙烷1瓶,处罚45000元。同年9月,北京市怀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向北普公司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未按《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在没有取得八氟丙烷许可的情况下,对该气体进行销售,从而对该公司处以“没收经营所得1220元、罚款10万元”的处罚。
2016年8月,范晓蕾以侵权责任为案由,起诉熙仁医院及气体生产商华特公司至海淀区法院。2016年首次开庭后,范晓蕾追加了北医三院作为被告,而熙仁医院则先后追加了气体销售方北氧公司及北普公司作为被告。
在这起案件二审期间,2023年7月14日,范晓蕾前往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东升派出所报案,控告熙仁医院及时任院长兼眼科主任张晓丽涉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警方进行了受理。
8月1日,为查清熙仁医院对范晓蕾的诊疗行为是否构成医疗损害责任,海淀分局委托海淀区医学会按照法定程序组织鉴定并出具相关鉴定报告。
12月13日,范晓蕾收到海淀区医学会作出的《医疗损害鉴定意见书》显示,熙仁医院对患者范晓蕾的诊疗行为存在医疗过错,构成医疗损害责任。医疗机构存在过错,考虑该过错与患者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建议原因力大小为主要原因。此外,参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相关规定,被鉴定人伤残等级评定为七级。
不过对于这份意见书,范晓蕾并不认可,又向警方申请对相关事项重新鉴定,目前尚无最新消息。
控告工业气销售商
一工作人员被警方立案
今年1月29日,范晓蕾以涉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将工业气体销售商北普公司控告至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
范晓蕾在控告书中表示,北普公司明知相关八氟丙烷气体无任何医疗器械资质、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仍然购入并作为医疗器械向熙仁医院销售。后熙仁医院在对其视网膜脱离进行手术时,将该案涉气体注入自己右眼。案涉气体含有剧毒杂质氟化氢等,导致其右眼矫正视力从0.8降至0.01,至少构成轻伤。北普公司的行为涉嫌《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依法应被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范晓蕾在控告时提供了多份证据,其中一份为录音证据。范晓蕾在控告书中表示,2016年3月18日,北普公司销售经理、本案直接责任人员常某某与熙仁医院医疗总监曾某某的谈话录音显示,常某某明确知道销售给熙仁医院的案涉气体“不正规”,而且就是用于眼科手术。
今年3月29日,范晓蕾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其收到了怀柔警方的立案通知,常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警方认为符合立案标准,目前已立案。
此外,范晓蕾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她于今年1月24日向海淀区卫健委递交了《信访控告书》,要求依法对熙仁医院长期使用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依法对张晓丽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今年3月22日,海淀区卫健委作出了《行政事项答复意见书》,表示针对重新对熙仁医院和张晓丽作出处罚的诉求,结合范晓蕾提供的《医疗损害鉴定意?书》,鉴于意?书中有新的证据线索,卫健委已立案,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处理。
针对文中涉及的问题,红星新闻记者曾向熙仁医院代理律师提出采访需求,该律师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访。此外,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了张晓丽,张晓丽表示不方便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