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刑事案件,青海前首富肖永明被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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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晚间,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矿业”)公告表示,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肖永明先生家属的通知,肖永明先生因涉嫌刑事案件被自贡市公安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公告表示,肖永明先生目前未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上述事项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权属产生重大不确定性,亦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目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正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据公司网站介绍,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藏格矿业”,股票代码:000408)成立于1996年6月25日。公司位于青海省格尔木市昆仑南路15-02号。下属全资子公司格尔木藏格钾肥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氯化钾的生产和销售,公司拥有察尔汗盐湖开采面积724.3493平方公里,年生产能力达200万吨。

子公司现已发展成为国内氯化钾行业第二大生产企业,青海省30家重点企业之一,氯化钾产品国家标准起草单位之一,国家绿色矿山试点单位之一。2017年成立藏格矿业全资孙公司格尔木藏格锂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池级碳酸锂的生产、销售和技术咨询,2023年公司碳酸锂产量达到1.2万吨。

藏格矿业2023年报显示,藏格矿业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52.26亿元,同比下降36.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2亿元,同比下降39.52%。同时,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

在2023年年报中,藏格矿业还表示,公司作为资源开发企业,资源储量优势是公司维持长期竞争力的基础。

公司抓住行业发展机遇,通过整合取得青海察尔汗盐湖铁路以东724.35平方公里的盐湖资源采矿权,伴生有钾、锂、镁、 钠、硼、溴、碘等多种矿产品种 ;通过参与产业发展基金,以较低的成本取得了西藏阿里改则县麻米措盐湖资源储备,已探明的可利用氯化锂储量约250.11万吨,折碳酸锂约217.74万吨,且以湖表卤水矿为主 。

同时,公司通过公开拍卖及股权收购取得青海省茫崖行委大浪滩黑北钾盐矿、碱石山钾盐矿、小梁山-大风山地区深层卤水钾盐矿东段资源储备,是以钾盐为主,伴生有锂、镁和芒硝的综合性矿田,探矿权合计达1400平方公里 。

此外,公司还与“一带一路”国家老挝政府签订钾矿资源勘探协议,在万象市塞塔尼县和巴俄县开展面积达 400 平方公里的钾矿资源开发。

截至2024年4月16日收盘,公司股价为29.12元,较上一交易日跌9.98%,市值为460.2亿元。

实控人前科重重

在藏格矿业目前的股东构成中,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肖永明直接持有公司9.85%股权,同时,肖永明还通过旗下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永鸿实业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7.44%股权,为藏格矿业实际控制人。另外,肖永明配偶林吉芳持有上市公司0.22%股权。

公开资料显示,肖永明出生于1964年,籍贯为四川安岳,1996年前往青海格尔木,与人合伙开了饭店。2002年,肖永明又从餐饮业跨界做起了钾肥生意,成立格尔木藏格钾肥有限公司。

据了解,藏格矿业从青海察尔汗盐湖起步,随后进军西藏铜矿、盐湖,于2016年借壳金源谷完成上市。肖永明的身家也随之暴增,2016年,胡润百富榜肖永明家族以265亿元位列全国第64位,成为青海省首富。

2017年10月,红星新闻曾发布一则国庆高速太堵,资阳男子直接开直升机回家的报道,传遍网络。这架直升机的主人是肖永明,此外他还拥有一架私人公务机达索猎鹰7X,价值4000多万美元。

2023年5月,《新财富》杂志发布的2023年新财富500富人榜单中,中国富豪500强只有一名来自青海的企业家,即肖永明。

作为藏格矿业实控人,肖永明原本在公司董事会任职董事长职务,但于2019年8月离任,自此未在上市公司任职。

2019年9月,因虚增收入、虚增利润,信披违规等罪名,深交所发布《关于对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公告》,对藏格控股、肖永明等予以公开谴责的处分。2019年12月,青海证监局决定,对藏格控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同时,对肖永明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并处以90万元的罚款。

2020年4月,中国证监会在其官网发布文章《证监会严厉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点名藏格控股,称其造假手段隐蔽、复杂,在2017年7月至2018年串通上百家客户,利用大宗商品贸易的特殊性实施造假。

2020年5月6日,藏格控股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更名为*ST藏格。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涉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及长期股权投资减值事项。

2020年9月,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ST藏格控股股东及肖永明等人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当年12月,深交所公布了关于对*ST藏格以及包括肖永明在内的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经查明,*ST藏格存在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组业绩补偿方未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年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未披露2019年度业绩预告、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违规行为。

2020年12月,肖永明被深交所给予公开谴责处分,并被处以5年市场禁入。

随后,肖永明又深陷非法采矿案件。此前公司公告显示,2021年2月25日晚,藏格矿业收到肖永明家属提供的青海省公安厅出具的《逮捕通知书》,经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批准,肖永明已于2021年2月25日因涉嫌非法采矿罪被执行逮捕。

一年多后,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对此进行了一审判决。据2022年6月藏格矿业收到的《刑事判决书》,肖永明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二百万元。

不过,肖永明对于上述判决不服,于是提起上诉。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023年8月,藏格矿业收到的重审判决书显示,肖永明无罪。

子公司今年陷入税务风波

今年以来,藏格矿业子公司也陷入税务风波。公司全资子公司格尔木藏格钾肥有限公司已两度收到税务稽查,涉及的补缴税费及滞纳金6.68亿元。

2024年3月8日,藏格矿业全资子公司格尔木藏格钾肥有限公司收到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青税稽处【2024】1号),青海省税务局稽查局于2023年12月14日至2024年3月4日对藏格钾肥200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情况进行了检查,依法追征2004年至2014年少缴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依法追征2011年至2014年少缴的价格调节基金,合计补缴各项税费5557.93万元,滞纳金1.32亿元,合计1.88亿元。

根据《重组相关方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中关于藏格钾肥或有事项的承诺,上述需补缴税款及滞纳金1.88亿元,应由藏格投资、肖永明承担。

2024年4月9日,藏格矿业全资子公司格尔木藏格钾肥有限公司收到国家税务总局格尔木市税务局下发的《税务事项通知书》(格税通[2024]02号),《通知书》认为,藏格钾肥与格尔木藏格锂业有限公司为关联企业,2021年至2023年,藏格钾肥向藏格锂业销售卤水,与地区其他纳税人卤水销售价格相比,藏格钾肥卤水销售价格明显偏低。

根据《通知书》相关内容,经藏格矿业初步测算,藏格钾肥2021年至2023年需补缴增值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等相关各项税费共计3.98亿元,缴纳滞纳金共计 8171.96万元,合计缴纳4.8亿元。

藏格矿业表示,藏格钾肥向藏格锂业销售卤水事项补缴税费后,藏格锂业将产生增值税留抵退税1.23亿元,企业所得税退税1.42亿元,合计抵退税2.65亿元。藏格钾肥补缴税费与藏格锂业企业所得税退税后,预计影响公司2024年度损益约2.14亿元,具体会计处理结果及影响金额以年审会计师审计后的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