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企业家称返乡投资6亿遭政府违约,致厂房荒废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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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滨州人李钦峰向顶端新闻反映,他2009年被当地招商引资返乡创业,投资6.2亿元建厂。15年过去,政府一直未按合同履约,导致企业受损严重。

李钦峰称,滨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彼时合同承诺,解决土地使用证、采购公司装配式建筑产品。但因当地政府未履行合同,他投资建成的约175亩工厂被迫停止运行,荒草丛生。

企业家返鲁投资,政府承诺解决175亩土地手续却未履约

李钦峰在山东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先后投资了两家公司,一是山东立峰石油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立峰石油公司),二是山东立峰远大住宅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立峰远大公司)。

他告诉顶端新闻记者,此前在天津投资的他2009年经滨州招商引资,成立立峰石油公司,落户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2009年9月9日,滨州经济开发区与立峰石油公司签署的《合同书》及《补充协议》显示,该项目地块位于滨州开发区黄河五路以南,滨博高速以西。滨州开发区管委会同意以每亩7万元的价格提供200亩(后实际供地约175亩)项目用地,用于石油机械行业高新技术产业生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为50万元~100万元/亩。

合同约定,立峰石油公司按每亩3万元的标准交纳预付款。滨州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办理正式土地出让手续,在交纳上述款项50日内,为公司提供该宗土地使用证。

“我按照合同交了500多万的预付款,但是开发区要求先建设后完善土地手续,不给解决土地证。”李钦峰提供的一份时任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人批示显示,“市主要领导催得很急,先进工地干起来,然后边干边完善手续。”

李钦峰告诉顶端新闻记者:“2009年项目开工后,因当时观摩期限催促太紧赶工期,监理单位忽视质量要求,4万多平方的车间近完工时坍塌。原地拆除重建后,造成石油机械项目发展周期错过。”

据介绍,此后多年,立峰石油公司多次向滨州开发区申请项目用地招拍挂等手续、完善指标等用地要求,均未得到解决。

当地召开专题会称“尊重历史、兑现承诺”仍无果

2017年,李钦峰迎来了一丝希望。彼时,各地响应国务院号召,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产业。滨州市政府当年7月也发布《关于贯彻鲁政办发【2017】28号文件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称,在建设用地安排上要优先支持发展装配式建筑产业。

该《意见》还称,优化工程承发包,对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项目,按规定可采用邀请招标;对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建造的项目,按照规定可不进行招标。

2017年10月13日,时任滨州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姚和民主持召开“关于加快山东立峰远大住宅工业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推进专题会”。会议纪要显示,按照尊重历史,支持企业加快发展原则,对开发区2009年9月与立峰石油公司签订的合同事项要兑现承诺。会议还明确了下一步的政策兑现、土地指标、手续办理等问题的解决时间及负责部门。

在此背景下,2017年10月31日,滨州开发区管委会牵头签订《招商引资投资合作协议》,李钦峰(立峰远大公司)作为投资方再次入局。

该协议约定:滨州开发区负责统筹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土地规划,确保土地资源供应,并配合整合建设用地,协调用地规划、用地审批及报批报建手续。且自2017年9月15日起,政府投资的建筑项目全部采用立峰远大公司提供的装配式建造。

“然而,后来因姚和民书记调走,我公司遭遇‘新官不理旧账’。至今未能参与开发区项目,且土地规划 、指标问题又成泡影。”李钦峰告诉顶端新闻记者,经过多年反映,滨州开发区解决了30亩地的手续问题,但目前仍有约145亩土地没有按合同约定办理使用证。

顶端新闻记者注意到,立峰远大公司投资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曾被列入滨州市2018年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山东省2019年新旧动能转换库优选项目名单。

滨州开发区官网公示的“2018年市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表”显示,立峰远大公司投资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总投资6.2亿元,总建筑面积80000平米,年产PC构件150万平米。

表格中明确指出,该项目存在土地手续办理、规划问题。而李钦峰提供的一份盖章“用地情况说明”显示,当年11月,滨州市国土局开发区分局称,该项目占地约175亩,符合山东省政府批复的相关土地利用规划,在允许建设范围内。

回应:合同有效,但法律政策环境变了,不能按原来的协议

“由于政府违约,造成15年来公司无法正常运行,6.2亿元的投资白白浪费。”李钦峰说,该公司在山东省装配式产业基地中规模领先,有17条生产线、1条钢筋线、1条混凝土生产线,并率先实现智能化,是全国技术领先的装配式产业基地,“可叹我们先进的设备正在落灰”。

4月16日,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付国岭接受顶端新闻记者采访时说,开发区管委会承认合同有效,但是原先的合同签订时,有当时的法律环境和政策环境,现在需要按现在的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去执行。

“原先在供给土地的时候可能有协议价格约定,但是现在不符合‘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不允许再协议价供地了。目前价格问题有争议,现在不能按照原来的协议价供地。”付国岭说。

关于合同约定“政府投资的建筑项目全部采用立峰远大公司提供的装配式建造”条款,付国岭对顶端新闻记者称,“当时为了支持项目发展,开发区签了合同,但是使用它必须符合市场规则和相关规定,不能强制推广。”

此前的3月8日,李钦峰曾拨打“企业家直通山东省省长电话”,对相关问题进行投诉。

4月3日,滨州市12345热线回复立峰远大公司称,接山东省相关部门流转,滨州市12345具体对接此事。经核查,2020年12月,滨州市政府曾要求市司法局对系列合同合法性进行审核,认为合同原则上整体有效,但合同书补充协议中约定的土地价款条款无效。现行工业用地出让价格为22.6万元/亩,立峰远大公司是对该价格不认可。

其次,合同约定“政府投资的建筑项目全部采用立峰远大公司提供的装配式建造”条款无效,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

滨州市12345热线同时称,为了妥善解决遗留的问题,目前开发区管委会已经成立工作专班,对立峰远大公司提出的问题进行系统分析,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同时与公司进一步对接,争取尽快达成一致。如果没有进展,立峰远大公司可以拨打12345热线反馈,以进一步反映推进。

李钦峰告诉顶端新闻记者,他对前述回复不认可。他认为:第一,政府签署的合同均有双方签字盖章,属合法有效,不存在无效情形。第二,约定“政府投资的建筑项目全部采用立峰远大公司提供的装配式建造”条款时,滨州开发区管委会已经对相关规定进行确认,按照国务院、山东省及滨州市的相关文件规定,装配式建筑满足一定条件允许邀标(不招标)。公司后续还会继续依法维权。

李钦峰说,他的诉求是希望上级部门给予督导解决,要求开发区管委会依法履行合同,办理剩余145.425亩土地的使用证。推动公司早日投产,依法赔偿,依法对责任人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