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南岸区花红路发生一起因醉驾引发的交通事故,当事驾驶人不但未认识到错误,还殴打对方驾驶人。最终,肇事驾驶人不但要掏腰包赔偿损失,还将承担刑事责任。
4月15日夜里9点钟左右,南岸区交巡警支队茶园大队接到一群众报警,称一辆车逆行撞上自己的车,对方驾驶人态度十分蛮横。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查,事故起因系赵某驾驶小型轿车行经花红路加气站路段时,驶入对向车道与报警人王先生的面包车发生碰撞,车损严重,所幸无人员受伤。
在调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赵某浑身酒气,摇头晃脑,情绪异常激动,涉嫌酒后驾驶。
可是就在众目睽睽之下,赵某先是否认自己开车,后又称开车了但没喝酒。民警欲当场对赵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时,赵某却犹如“戏精”附体,表演各种拒不吹气的“小花招”,不配合民警工作。
在民警的坚持下,赵某最终完成了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高达229mg/100ml,远超 80mg/100ml的醉驾最低标准。
就在等待拖车前来拖移事故车辆期间,令人不可思议的一幕发生了。原本平静下来的赵某突然示意王先生上前,然后竟出其不意地伸手扇了王先生一耳光,民警急忙予以制止,避免了事态进一步发展。随后,民警带赵某到医院抽取血样以作进一步调查,并将其打人行为移交辖区派出所处理。
第二日,赵某酒醒后对自己的荒唐行径懊悔万分,与王先生达成了赔偿协议,王先生也表示了谅解。
目前,赵某因醉驾引发交通事故,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其将面临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后果。
交巡警提醒,饮酒后人体反应速度会减缓,情绪可能更为激动,自控能力变差,极易做出一些超乎常理的事情。作为车辆驾驶人,务必做到酒后禁驾,以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