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儿子面前活埋女儿 单亲妈妈只被判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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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京畿道金浦市40来岁单亲妈妈,2016年8月由于经济困难担忧养不起2个小孩,竟在11岁儿子面前活埋出生仅1周的女儿,首尔高等法院近日二审在考量各种原因后,轻判女子3年有期徒刑。

据《国民日报》报道,这名女子20来岁的时候结婚,但生下儿子后丈夫出国不回,让她不得不独自抚养小孩,由于还存在婚姻关系,无法得到国家或地方政府的单亲家庭补助,只能靠着每月打零工不到100万韩元(约新台币2.38万元)的薪资将儿子带大。

2015年冬季,女子透过手机交友APP认识其他男子,和对方交往一阵便分手,孰料没过多久就发现怀孕了,由于经济困难无法堕胎,在隔年8月生下女婴。

女子生产后随即透过医院询问送养程序,但由于她有婚姻关系,因此不能将小孩送养,她一方面担心自己无法养育2个小孩,一方面也害怕母亲在得知她又生了孩子之后切断唯一援助,就带着儿子前往京畿道金浦市的娘家住处,将女儿活埋在花圃里致死。

女子犯案后一审被判7年有期徒刑,除了杀害亲生女儿之外还涉及对儿子进行精神虐待。 不过,儿子当时不断为妈妈求情,强调自己都不记得2016年发生的事情了,从未受过精神伤害,但检调机关却将他视为受害者,而且在妈妈入狱后自己很难生活。

首尔高等法院

另一方面,女子也辩称她带着儿子去活埋女儿,是因为当时儿子正在放暑假,不能让他长时间独自一人在家,就将儿子一起带到娘家,无意对他进行精神虐待。 首尔高等法院在考量上述原因后,认为一审7年有期徒刑量刑过重,二审裁定改判3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