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东南某市,吴某一家居住在低矮平房里,与村中崭新的楼房格格不入。这间平房被分割成厨房、卫生间、客厅和两间卧室,四面土墙,厨房里还有烧柴火的灶台,两个女儿挤一间卧室,吴某和儿子住另一间。
吴某声称,2016年由于无力承担学杂费用,三个孩子“被迫停学”。但该市教育局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早已按政策实现全免费,不存在“因贫无力负担学费”问题。2017年,市、镇、村三级政府就开始对吴某孩子入学的事情做工作,除了免去学杂费用,给予低保等外,还曾联系过当地“乡贤”,由乡贤负责三个孩子直到大学毕业的教育、生活费用,但这些提议都被吴某拒绝,“就连办低保,让他填个材料他都不配合”。
吴某表示,自己不接受帮扶,是因为只想要“我应该得的那部分钱”。他称,2013年,他将与妻子发生关系的男子“命根子”割伤后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他与妻子离婚,随后又向前妻讨要抚养费,以及“出轨对象”对他一家造成的精神损失。至于为何不让孩子上学,他给出了不同的几个说法。截至今年5月21日,吴某依然未让三个孩子复学。
▲电视台对吴某伤人案报道视频截图
拒绝让孩子上学
除非帮他“翻案”
2023年,红星新闻曾探访吴某的家。彼时,吴某的大女儿年满15周岁,二儿子及小女儿分别为14周岁、12周岁。看见有陌生人靠近,孩子们转身跑进屋后山林里,反复劝说下,只有大女儿愿意和记者交谈,被问及想不想上学,她眼睛移向坐在一旁的吴某,答复“问我老豆(爸爸)”。
吴某称,因为三个孩子的伙食费、购买教辅材料等费用而无法继续学业。当地教育局工作人员老张(化姓)对此回应,义务教育阶段免去了学费等支出,当时,吴某的二儿子、小女儿还在上幼儿园,虽不属于义务教育保障范围,但可享受困难生资助政策,并且有“乡贤”曾提出资助,都被吴某拒绝。
老张多次上门动员孩子复学,他说自己是少有的可以和吴某家三个孩子说上话的外人。老张曾在教学一线做过多年老师,每次走访吴某家,都会拉着三个孩子教一些简单的认字、数学,“他家大女儿现在就是小学二三年级的识字水平,小的那两个更没办法”。
为让孩子们复学,当地市、镇、村三级政府及教育部门从2016年至今一直在做吴某的工作。该市市政府一名李姓工作人员透露,吴某的态度曾有所软化,同意让孩子们复学,前提是当地政府要为他“翻案”。
持刀故意伤人
自首后执着于“伸冤”
据吴某提供的一份刑事判决书,2013年10月,他于妻子在外务工时的住处内,对与妻子发生关系的胡某举刀割伤其下体,使胡某构成轻伤,后于同日前往派出所自首。据媒体报道,主治医生称,胡某下体受伤严重。所幸并未影响到海绵体,若恢复得好,不会影响到以后的夫妻生活。
吴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八个月,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19638.96元。警方出具的刑满释放证明书显示,2014年6月,吴某执行期满,予以释放。离开看守所后,吴某并未依照法律判决对胡某进行赔偿,因此被纳入征信黑名单。2014年7月,吴某与妻子离婚。
在吴某眼里,对方和他妻子发生关系,自己割伤对方下体情有可原,“我是在保护我的家庭”。同样,他对需要给胡某赔偿,还被纳入征信黑名单也存在不解,吴某称胡某和他前妻的行为对他和三个孩子造成了伤害,应该由他们二人对其家庭进行赔偿。
据2013年南都报道:伤者胡某称,双方自愿发生关系。对于该说法,遭到吴某妻子否认。吴妻称,去年6月修完充电器,胡某先是出言调戏,被明确拒绝后将其打晕。事后等她清醒过来,才意识到遭“强奸”。今年国庆节期间,胡某再次敲门,以告诉其丈夫为要挟,二人再次发生关系。根据警方审讯,10月19日下午6时,胡某到吴某家,提起前述之事,胡某态度令吴某不满,吴某遂用绳子将胡某手脚捆绑,然后拿出菜刀,将胡某生殖器割伤。至于胡某是否涉嫌强奸,因为时隔太久,且无相关证据,尚无法认定。吴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警方依法刑拘。
离开看守所后,吴某执着于“伸冤”,其父母同样对这个案子不满,采访时,他父亲用家乡话大声强调,“一定要搞清楚,是强奸还是通奸,强奸就让那个男的赔钱,通奸就让女的赔。”
▲电视台对吴某伤人案报道视频截图
不接受帮扶
声称“只要我该得的”
吴某的发小丁先生说,那桩旧案后,他感觉吴某变了,不让三个孩子们去上学,在他看来一方面是囿于物质条件,另一方面,则是“通过这种方式报复他前妻”。
此事后,吴某离了婚,法院判决前妻需按月支付三个孩子2000元抚养费,但支付3个月共6000元后,前妻未再继续履行抚养义务。吴某通过法院进行追讨,法院回应称无法联系上他前妻,只能将她也纳入征信黑名单,随后三个孩子失学。
▲吴某与前妻离婚判决
吴某父母回忆,2015年,老两口试过把孩子送回学校,那时吴某大女儿说:“我是没有妈妈的孩子,奶奶能不能帮我做饭”,吴某母亲特意租住到学校旁边给孩子做饭。但2016年底,吴某把三个孩子带回家里,没再让他们去过学校。
2017年前后,当地政府在走访过程中发现吴某一家的情况,市里随即联动镇政府、村委会等各层级教育、民政部门制定方案,包括办理低保,为他介绍工作,帮助三个孩子复学等,但这些救助措施都被吴某拒绝。
当地镇政府一名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他们曾联系过吴某前妻,提出以抚养费名义出资进行帮扶。这个计划被吴某发现,吴某称知道前妻没有钱,不愿意接受这笔“帮助”,“我只要我该得的”。
记者询问吴某,为什么不能把“翻案”和孩子复学的事分开办,先让孩子们复学?他表示,这件事是导致自己和三个孩子人生脱离轨道的根源,只有解决这个问题,才愿意让孩子们回归正轨。记者追问孩子们长期失学,未来怎么办?吴某则称他们可以打零工过活,“他们以后可能会怨我,也可能不会,这是他们的命”。
多次做思想工作无效
当地责令其让孩子复学也无果
讲究宗族关系的当地农村,吴某一家的情况已经越过宗族界限,成为整个村子的“公共事件”。
记者到访时,村委会办公室挤满村民,吴氏宗族的村民说族内也开过会想“收拾”吴某,但又不敢动手,担心影响三个孩子。有村民称,村子里办大事吃席,大家只要见到吴某都会说孩子的事,他一概不听,丁先生还差点和他“打起来”,丁先生则表示,“只是拍了桌子,没有动手”。
2017年前后,经商有所成的丁先生以“乡贤”身份向政府表态,只要吴某愿意,自己可以提供三个孩子直到大学毕业为止所有学习、生活费用,但吴某没接受发小好意,丁先生只能带着他做工给些帮衬。
除了不让孩子上学,吴某在村民口中评价不错,勤劳、能干,谁家有什么事都随叫随到,虽然没有稳定收入,但三个孩子养鱼、网购、看综艺等需求,他也会尽可能满足。
市教育局工作人员指出,吴某家的案例具备复杂性——除了不让孩子上学,没有任何实质上的虐待,三个孩子对他也非常依赖,工作人员试过用介绍工作的方式引开吴某,以借机送孩子回学校,而吴某要么带着孩子一起外出,要么孩子看见外人来就逃进山林,工作根本无法展开。
村委会研判过转移监护权的可能性,发现无论按照规定转移给孩子爷爷奶奶,还是转移到村一级,孩子们都不可能脱离吴某实际影响范围,“最后大概率还是会往家里跑”。
多次做思想工作无效后,为了尽快让三个孩子入学,当地市教育部门联合司法、检察、法院共同商讨,该市教育局向吴某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向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023年12月28日,当地市级法院做出裁定,向吴某下发通知,责令他限期让三名孩子复学,但吴某收到通知后,并未做出任何行动。
▲当地下发的对吴某行政处罚决定书
针对吴某一家,政府部门只能采取最原始的办法:尽可能满足他的诉求,同时继续做他的工作,希望他能松口主动让孩子们复学。
长期从事未成年保护工作的黄律师指出,本案中,当地已采取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且未能取得效果,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八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根据她的经验,本案可以走法律途径撤销吴某监护权,另行指定更合适的监护人,如果孩子母亲、爷爷奶奶不适合或不愿意担任监护人,可以由市级、区级民政部门进行临时监护。但她也表示,撤销监护权后,“孩子可能难以避免还在父亲影响下”。
在她看来,类似事件需要多方参与,除了基层村委、居委,以及民政、教育等部门,还需要社工、律师一起开展工作。另外,缺乏具体的、有责任的个案管理人也是个值得重视的问题,“需要形成跟进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