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要求让座遭拒,袭扰女孩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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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北京公交警方就“老人用拐杖袭扰未让座女孩”一事发布《情况通报》。

《情况通报》显示,6月24日13时许,在地铁10号线从知春里开往知春路站的列车上,违法行为人叶某某(男,65岁) 因座位问题与另一乘客发生纠纷,扰乱乘车秩序。目前,北京公交警方已依法对叶某某行政拘留。

据此前网传视频,地铁10号线上,一老人要求一女孩让座,遭拒后与女孩发生口角并动手推搡。老人情绪激动,称“我不是强占你的座,(我问)可不可以让老年人坐”。女孩回应称“别动手,我可以让座给别人,就是不让给你”。

此后,老人将拐杖放到女子双腿中间来回横扫,并对女孩称“上派出所去,上派出所去报案”。

黄河新闻网对此评论称,公共交通工具的座位本来就是公共资源,所谓公共资源是指社会成员可以自由地利用、不具有“排他性”的资源。因此,买票的乘客均可以正常使用座位,这是他人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剥夺。

但是,当公共交通工具的座位出现短缺时,后面上车的老人等群体是否可以要求他人让座,从人情的角度来说,是允许的,甚至会有乘客主动让出座位。这不排除有些乘客由于身体不适等原因出现“不让座”的情况,从权利让渡的自愿性来看,是合理的,不应该受到谴责。

文章说,尊老爱幼当然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倡导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也是为了促进人际关系和谐,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面对更需要座位的老人等群体,我们应该主动让出座位,予以他们方便,这是道德层面的选择。但是,作为老人等群体,也应该由己及人,去正视和尊重他人的正当权利,给予年轻人更多的理解和体谅,而不是用蛮横甚至暴力的手段,要求让座,这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合法的。

据检索,类似事件已不是第一次发生。

例如去年6月,广州地铁上一男子大声喝斥一名女生,称自己脚痛,要求别人让座。视频发布者称,男子还往女生身上吐口水。视频显示,男子称:“我脚疼不给我让座!”旁边女乘客反驳道:“这边都有人给你让座,别人有义务让着你吗?”男子称自己有残疾证,要求该女生让座。有乘客表示“公共场合不要大吵大闹”,男子才有所收敛。

去年11月,乘客张某(男,58岁)与鲁某(男,19岁)在上海地铁车厢内因座位问题产生纠纷,过程中张某用头部顶撞鲁某面部,后被同车厢乘客劝阻制止。张某被轨交公安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2017年,上海地铁一老人强迫女子让出爱心专座,遭拒后,老人拉扯并辱骂女子,甚至直接坐在女子腿上逼其让座。该举动引起众多乘客不满,纷纷对其指责,老人直接与乘客互怼。

2019年,网曝北京“地铁6号线一男子强迫他人让座并进行辱骂”。对此,北京公交警方通报称,马某某(男,58岁)乘坐地铁6号线期间,因拥挤与身边女乘客发生争执,后又与坐在座位上进行劝解的乘客于某发生口角。于某因临近到站,为缓解矛盾,便将座位让出,但马某某坐下后,仍对于某进行辱骂。公交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马某某予以行政拘留。“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需要广大市民共同维护,对于公然侮辱他人、扰乱公共交通秩序的行为,警方将依法严惩。”通报提到。

北青报就此事评论称,仅仅依靠引导、教育、道德谴责,已经无法对社会上的一部分人起到效果,发挥作用。要想营造文明的社会环境,建设和谐社会,除了宣传、引导和教育,还应该有一些强制性的、惩戒性的手段和方式才行。

彼时,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张丽珍律师认为,法律并没有规定,在公共交通系统中不给老人让座就是违法的。也没有规定,超过多少岁数的老人在公共交通上必须要有座位。让座与否还是应该交给乘客个人内心对自己的道德约束。即使某位乘客不愿让座也不必纠缠,可以询问其他人也无妨。

张丽珍律师说,社会公共秩序需要每个人的共同遵守与自觉维护。在公共空间,人们更须谨言慎行、严格自律,做到文明礼让,让座和表达感谢都是一种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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