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骨鸡翅吃出骨头,夫妻起诉饭店,高等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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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俄亥俄州最高法院周四做出一项判决,驳回了一位顾客对一家餐厅的索赔请求。该顾客在食用所谓“无骨鸡翅”时,不慎吞咽了一根骨头,导致严重的医疗并发症。

迈克尔·伯克海默与其妻子和朋友在俄亥俄州汉密尔顿的一家名为Wings on Brookwood的鸡翅店用餐。当伯克海默品尝他通常点的无骨鸡翅配帕尔马干酪大蒜酱时,感觉有一小块肉误入了气管。三天后,由于持续发烧并且无法正常进食,伯克海默前往急诊室就诊,医生在那里发现了导致问题的又长又细的骨头。这根骨头不仅刺穿了他的食道,还引发了感染。


伯克海默随后起诉了这家餐厅,声称餐厅没有警告所谓的“无骨鸡翅”(实际上是去骨去皮的鸡胸肉块)可能含有骨头。他的诉讼还提到了鸡肉的供应商和生产农场,称各方都存在疏忽行为。

在一项4-3的裁决中,俄亥俄州最高法院表示,“无骨鸡翅”这一术语指的是特定的烹饪方式,而伯克海默应当意识到鸡本身是有骨头的。法院支持下级法院的决定,驳回了伯克海默的诉讼。

法院多数派意见由大法官约瑟夫·T·威瑟斯撰写,他认为:“一名看到菜单上写着‘无骨鸡翅’的顾客不会天真地认为餐厅保证食物中完全不含骨头,就如同一个人吃到‘鸡手指’时也知道那并不是真正的手指一样。”

持反对意见的大法官则认为威瑟斯的推理“完全是胡说八道”。大法官迈克尔·唐纳利在反对意见中写道:“我们必须问自己一个问题:在这个国家里,真的有人相信那些给年幼的孩子喂无骨鸡翅、鸡肉条、鸡块或鸡手指的父母希望里面会有骨头吗?显然没有。当人们看到‘无骨’这个词时,他们自然而然地认为这就是‘没有骨头’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