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晒背”这种养生方式引发大家关注,我们也发出提醒:“晒背”有讲究,过犹不及。
为了安全起见,“晒背”也不能乱找地方。近日,在苏州张家港,一名女子趴在小区的道路上“晒背”,结果被一辆经过的汽车给撞了。
民警赶到现场时,受伤女子已被送往医院。汽车驾驶员闵女士回想起事发时的一幕,依然是惊魂未定,“我从车位倒出来,她躺在地上,我这边过来,车头正好是盲区,我就直接开过去,没看到她人。”
根据行车记录仪显示,当时,一名女子在路上铺着瑜伽垫,全副“武装”,撑着遮阳伞悠闲地在道路上“趴着晒背”,四周也没有任何警示遮挡。
闵女士说,自己启动汽车倒出车位后,压根就没看到地上还躺着个人。直到车外有人在呼救,她才意识到自己压到了人。
汽车驾驶员 闵女士:
原来是一个人已经躺我车轮底下了,真的很害怕。我说我已经20年驾龄了,我第一次遇到,大太阳底下,谁也不会想到马路上会躺个人。后来我才反应过来是晒背,因为她趴着。
万幸的是车辆刚起步,又是压到小腿,经过医院诊断,受伤女子杨某只是肌肉损伤,腿骨并无大碍。
受伤女子 杨女士:
不幸中的万幸,本来我是趴在那边的,出来的时候她也没看见,电车声音比较轻,我也没听见,车轮从我的双腿压过去。
杨某告诉记者,晒背这项活动她也是从网上看到的,因为肩膀经常酸痛,所以她就想晒背试试看,事发当天是她晒背的第七天。
受伤女子 杨女士:
晒背挺舒服的,说实在的。我想楼下没什么人,每天都是那个时候,该上班的车也都开出去了。当时里面也只有三辆车,我以为车子会看到我,因为前几天也有一次人家车子是看到了的。如果油车的话,声音很大,我肯定听得到,还是大意了。
警方对此做出事故鉴定,轿车驾驶员闵女士因疏于观察负事故主责,受伤女子杨女士承担次要责任。
张家港市公安局民警 惠家豪:
驾驶机动车的闵某开车过程中,对道路内交通情况疏于观察,导致遇情况采取措施不及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杨某在小区道路上,开展非道路活动,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提醒“晒背族”:
不是所有人都适合“晒背”
“晒背”的时间、时长也有讲究
“晒背”更不能乱找地方
安全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