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生育)保险基金(以下简称为生育保险金)为生育后的参保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是妇女劳动者能够享受带薪产假的重要保障。然而,有些不法分子却对这笔钱动起了歪脑筋。
8月16日,经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徐汇区人民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谢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这也是上海市首例骗领生育保险金。
有真有假 她四年多次申领生育津贴
2023年12月,A公司职工谢某怀孕在家休假时,想起自己曾在2021年因流产申领生育保险金的经历,遂萌生了修改材料再次申请生育津贴的念头。她在之前申请材料的基础上,通过电脑软件伪造生育医学证明、出院小结等材料,虚构自己在医院流产的事实,提交了两次申请,获得了共计6万余元的生育保险金。每次完成申领后,谢某就会销毁相关的纸质材料和电脑记录。
转眼到了2024年年初,谢某如法炮制,再次修改材料,想要骗领4万余元的生育保险金,但这次申请被驳回了。2024年2月,谢某在医院分娩并申领生育保险金,可这一次,她不仅没领到生育津贴,还接到了徐汇公安分局的电话。
追赃挽损 依法守护生育保险金安全
原来,工作人员在审查谢某递交的材料时,发现她在四年内共申请五次生育保险,且材料中存在多处高度相似,可能有伪造材料的嫌疑,遂派人前往徐汇公安分局报案。接到警方电话后,谢某主动投案,并交代了自己的犯罪经过。
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官详细梳理谢某的个人账户和资金脉络,核实其骗领生育保险金的具体金额,并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我们通过在审查起诉阶段积极与谢某进行沟通,督促引导她退出自己全部的违法所得,从而全面挽回了生育保险金的损失。”承办检察官龚笑婷说。
经审查查明,谢某三次通过伪造证明材料的方式,骗取国家生育保险金,其中既遂金额6万余元,未遂金额4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2024年8月1日,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被告人谢某提起公诉。
庭审现场,谢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诚恳认罪悔罪:“我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以后一定遵纪守法,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徐汇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查明案件事实后,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国家医保基金包括生育保险基金在内,是维护医保制度得以正常运行的重要物质保障。被告人实施的行为对医保制度运行有严重危害,因此我们司法机关对于这种侵犯医保基金的违法犯罪行为将进行重点打击。”庭审结束后,本案主审法官王欣元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检察官提醒,生育保险制度是国家维护妇女劳动者权益的重要制度,对保障妇女生育权益、促进男女公平就业、均衡用人单位负担都具有重要意义。参保人员既是国家惠民政策的受益者,又是良好制度建设的参与者,切勿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进行骗保、转卖药品等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否则将会面临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