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北省恩施州公布的一份提案答复函,介绍了当地3000多名“失独者”的城乡分布情况。
恩施州卫生健康委透露,恩施州目前共有纳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的“失独”群体3329人,其中城镇居民691人,农村居民2638人,农村“失独”群体占全部“失独”群体的79.24%。“失独”群体年龄分布上,49周岁及以下196人,占5.89%,50岁-60岁1245人,占“失独”群体总数的37.40%;61岁及以上有1888人,占“失独”群体总数的56.71%。50岁及以上的父母再生育概率极低,60岁以上的父母收养子女也力不从心,这部分群体在心理关爱方面的需求尤为突出。
恩施州卫健委介绍,2022年7月,国家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金标准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对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按照460元/人/月的标准进行扶助,对独生子女死亡、且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按照590元/人/月的标准进行扶助,省级在国家基础上对扶助标准进行了调整,将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标准提高为690元/月/人,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标准提高为890元/人/月,超出国家标准部分扶助金由省、县财政各承担50%,目前恩施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执行省级扶助标准。
答复还提到,互助养老是家庭、家族、邻里、村居民之间在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的互助活动,是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的过渡形式,也是“集中养老”的一种方式。互助养老在恩施州有较为丰富的表现形式,如恩施市白果乡两河口村依托老年协会开展农村互助养老,宣恩县晓关侗族乡桐子营村村民自发成立“帮邻郞”开展养老服务,来凤县三胡乡石桥村通过“转转工”帮老年人解决生产、生活困难等。今年,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具体措施》,要求“进一步推广农村互助式养老模式”,州民政局正在积极推进落实。
“失独”家庭的困境应被看见。陕西榆林市政协社法委曾对当地失独家庭生存现状、生活诉求等进行调研。
截至2018年6月底,榆林全市共有失独家庭264户374人,其中农村家庭 190 户 267 人,城区居民74户107
人。
报告提到,失独父母年龄上,49岁以下有53 人,占到失独人口总数的 14.17
%,这部分人群还有收养或者再生育可能;50岁——60岁有69 人,占到失独人口总数的 18.45
%;60岁以上有252人,占到失独人口总数的67.38
%。50岁以上的父母无法再生育,60岁以上的父母,收养孩子也成了力不从心的事情。
失独子女年龄上,10岁以下死亡的26 人,占死亡人数的 9.85%;11到20岁死亡的57 人,占到21.59
%;21岁以上死亡的181 人,高达 68.56 %;独生子女死亡原因,患病占到 49.60 %,车祸等意外事故占到50.40
%;失独子女性别,女性60人,男性204人。21岁以上的人群,男性发生意外的概率增大所致。
根据榆林市政协社法委当时梳理,失独家庭没有了亲情滋养和天伦之乐,心理创伤极难修复。如榆阳区计生协去年委托人民医院,给89名失独家庭人员安排了健康体检并心理问卷测试,其中28人有不同程度的心理疾患,普遍自我封闭,隔离社会。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因为失独陷入深深的心理创伤之中,整日自我封闭,处于社会的边缘化。
失独家庭普遍存在“我不怕死,我怕老,我怕病”的隐患。病了谁来管,老了谁来安葬,无时不在困扰着他们。这些隐形问题不是靠钱能解决的,如何养老成了他们最大的心病。
失独家庭中近三分之一的人有脑梗、肢残、肺结核、心血管疾病、心脏病等慢性疾病,虽然日常生活基本可以自理,但他们最不愿意去医院看病,住院手术没人签字,更没人陪护治疗,就医缺乏最基本的保障。
榆林全市264户失独家庭中,有三代家庭118户,有的还有2个或者3个孙子女。这些失独老人既要承担丧子的心理重创,又肩负抚育隔辈人的压力,特别是培养教育孙辈的问题、监护权的尴尬、孙辈的探视权问题,日渐长大的孩子的身心健康问题都是摆在眼前的难题。
“失独家庭的出现是实行独生子女政策不可回避的社会问题。”榆林市政协社法委呼吁,帮助失独家庭解决生活困难,化解心理障碍,既需要有国家政策法规的保障、政府的帮助,还需要全社会的关爱。应拓宽思路,多措并举,妥善应对失独家庭存在问题。
另有一份来自云南禄丰的《广通镇失独家庭状况调查及关爱对策建议》显示,截至2023年9月,禄丰市广通镇共有失独家庭
37人,其中,年龄在60周岁以上33人,年龄在60周岁以下4人。失独人员中60岁以上失独人员占89%,残疾3人,占总数的8.1%,长期患病18人,占总数的48.6%。辖区大部分失独人员为单独居住,普遍住房条件差、收入较低。
据调查,广通镇失独家庭收入大多低于平均水平,大多数失独家庭受文化水平、致富技能限制,收入普遍偏低,尤其是农村失独家庭很多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来源,主要依靠计生特别扶助金(590元/月)、政府救助(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社会保障政策维持生计。
《广通镇失独家庭状况调查及关爱对策建议》还提到,家庭养老是我国现行的主要养老方式,独生子女的离世使老人老无所依,精神伤害较大,有的甚至不愿与人交往。根据走访调查结果显示,失独老人大多不愿与人接触。在广通镇37名失独家庭成员中,18人患有慢性疾病,患重大疾病的占8%,且大多数失独老人长期沉浸在丧子(女)的痛苦之中,心理问题比较严重。绝大部分老人还非常担忧自己与配偶养老问题,可以说,失独老人的养老问题是他们面对的最大难题。根据现有规定,入院就医、手术或是入住养老院都须由其直系亲属签字同意,因而失独老人会处于入院无人签字、病难所医、老无所养的无奈和恐慌之中。
为此,当地提出:进一步健全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推进城乡低保体系建设,改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扩大付费报销范围,建立失独家庭专项扶助基金。重点改善失独家庭的物质生活,增加收入减轻负担,为失独家庭建立稳固可靠的保障体系。同时,完善失独家庭服务机构考核机制和服务软硬件设施,使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有条件服务和排除工作考核风险主动敢服务或强化失独家庭绿色通道降低失独家庭服务门槛。
帮助失独家庭摆脱贫困需要政府、社会、企业等综合力量。建立关爱失独困难家庭救助的领导协调组织,将失独困难家庭关爱贯穿到计生特别扶助、民政救济、妇联春蕾计划等,有机结合,资源共享。要不断提高对失独家庭的生活补助标准,使他们充分感受到政策温暖,形成全社会共同关爱良好格局。
另外,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深化党员结对爱心帮扶活动。充分发挥村(社区)和群团组织优势,定期组织志愿者走进失独家庭,开展与失独老人交流沟通送温暖活动,丰富失独老人精神空间。
要制订相关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立专门的养老院,发挥专业心理咨询机构的作用,积极做好老人心理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