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性侵14岁继女致其怀孕,被判13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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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贵州女孩小梅(化名)被继父马某某性侵怀孕,母亲得知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后来小梅在医院引产。事后,马某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

事发后,小梅遭受了身体、精神上的创伤和痛苦,至今仍处于休学状态。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马某某赔偿医药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10.7万余元。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近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马某某向小梅赔偿3.1万余元。

女孩被继父性侵后怀孕

继父犯强奸罪获刑13年6个月

小梅出生于2007年8月,家住贵州省某县。2022年7月,读初中二年级的小梅,在暑假期间前往母亲当时住所,在中山市某村出租屋内被继父马某某性侵。

法院审理认定,2022年7月,马某某身为小梅的继父,在其居住的出租屋内,强行与小梅发生性关系二次,并致小梅怀孕。案发时,小梅只有14周岁。2023年3月,小梅经家人提醒去医院检查,发现已怀孕约32周,小梅母亲得知情况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同年3月24日,小梅在中山市人民医院引产;3月29日,马某某在佛山某工业园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

2023年9月19日,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刑事判决书,马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马某某不服该判决,上诉至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同年12月5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马某某在监狱服刑。

2024年6月,小梅以遭受马某某犯罪侵害导致身心健康受到损害为由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马某某赔偿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赔偿金、后期治疗费、学费损失等共计107333.15元。

女孩提起民事诉讼

法院判决继父赔偿3.1万余元

小梅认为,马某某以暴力、胁迫手段对她实施性侵,并导致她怀孕、进行孕晚期引产等严重后果,直接导致她受到生理、心理双重伤害,也对她日后的生活造成难以磨灭的影响。另一方面,她受到性侵时就读初中二年级,此事发生后造成她身体、精神上的创伤和痛苦,至今仍处于休学状态,给她今后的人生造成了严重的影响。综上,马某某的行为不单造成她身体、心理的双重伤害,也导致她学业受阻,以及需要长期的心理辅导,马某某应当对她的损失进行赔偿。

小梅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称,自案涉事件发生后,她辍学在家,思想不集中、常做噩梦、感到恐惧,精神状态频临崩溃。

法院认为,本案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依法应受法律保护,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马某某对小梅实施强奸行为,致使小梅怀孕并在孕晚期引产。根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上述刑事裁判文书,马某某确因上述侵害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马某某的侵害行为与小梅遭受的伤害具有直接因果关系,现小梅诉请马某某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对于小梅的各项损失,法院结合案情及相关证据,核定合计31080.55元。近日,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马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向小梅赔偿31080.55元,驳回小梅的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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