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商人被羁押5年经历“重重审” 被害人恳请不追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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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年57岁的林道钦是福建福清人,他早年下海经商,创办的纺织品企业曾在境外交易所主板上市,在当地商界颇有名气。

2019年,林道钦因涉嫌骗取其同乡潘某某180万元投资款,以涉嫌诈骗罪被捕,此后被审查起诉。案件经历一审,发回重审,重审一审,再发回重审的“马拉松式”审判。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林道钦两次被一审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之后被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和“原审法院程序违法”为由,两次发回重审。目前,该案第三次一审正在进行中。

▲本案被害人潘某某出具的《谅解书》

林道钦认为,自己涉及的是经济纠纷,不应将民事案件刑事化。其家人表示,林道钦家底殷实,没必要因180万元去诈骗;当年项目进展不顺,对方提出远超180万元的赔偿,才导致此事发展至今。

本案被害人潘某某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林道钦曾提出过给他300万元,但没兑现。他曾通过中间人向林道钦提出给予270万元、250万元的调解方案,但对方均未同意。

不过,在林道钦被法院两次判有罪后,潘某某出具《谅解书》,恳请司法机关不予追究林道钦的刑事责任。

日前,审理本案的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法官表示,发回重审符合法律规定,目前正常审理,近期还要开庭,开完庭后将出判决。

赴孟加拉国考察建厂

双方达成投资合意后转款180万元

起诉书显示,2017年6月,被告人林道钦以要在孟加拉国建纸巾厂为由,通过张某某介绍认识被害人潘某某后,与潘某某洽谈投资事项,双方达成投资合意。

据了解,林道钦、张某某、潘某某三人互有亲戚关系。张某某是林道钦的堂舅,张某某和潘某某为叔侄关系。

对于两人的合作,双方有不同说法。潘某某在案发后表示,自己2017年了解到林道钦在孟加拉国注册有自己的公司,生产经营“抽纸巾”项目。潘对林说孟加拉国经营成本小,投资收益快且回报率高,希望能投资入股。

林道钦则称,是张某某在2017年春节时找到他并带着潘某某一起去考察,两人发现其筹备的项目市场前景好,主动联系他想投资。

相关材料显示,潘某某表示,当时,林道钦称在孟加拉国建纸巾厂需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建厂选址、厂房、手续等均由他来操作,潘某某以股东形式进行投资。双方达成口头协议,潘认投180万元,占股20%,盈利后按股分红。

2017年9月12日,潘某某在西安的一家银行,分两笔向林道钦转账180万元。

2017年10月1日,林道钦向潘某某出具投资确认书。投资项目名称为:孟加拉达源纸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源纸巾),计划总投资1000万元,确认林道钦代表达源纸巾收到潘某某投资款人民币180万元。

在案证据显示,2016年林道钦在筹备纸巾项目,在孟加拉国聘请翻译并支付工资。2017年5月左右委托他人办理相关证照,同年7月31日达源纸巾正式注册。

▲由孟加拉国投资发展局出具的《拟建工业项目登记》 受访者提供

投资14个月后被害人报案

曾提出超投资额赔偿,双方未达成一致

投资一年两个月后,2018年11月,潘某某向西安警方报案,称自己遭遇诈骗。

案卷材料显示,据潘某某陈述,林道钦曾于2017年11月向他表示“争取下个月设备到场装机投产”,但到2018年2月份没有动静,当时他怀疑被骗。到2018年5月,潘找到林要钱,但林说孟加拉国的钱没有拿回来,拿回来才能给。2018年5月以后,林道钦不接潘某某电话,也不跟他见面。

潘某某称,报案是因为他听人家说林道钦去澳门赌博,于是找林道钦要求还钱,可林不搭理自己。

对于潘的说法,林道钦曾在法庭开庭时反驳,称自己随时跟潘某某有联系,是潘某某以告其诈骗罪作为威胁,向其要700万元。

对于是否有向林道钦主张投资回报700万元?案卷材料显示,潘某某曾对办案人员表示,林道钦被拘后他家属找人和他谈过赔偿,自己讲过类似的话,因“林道钦讲过会有四倍的回报”。

林道钦家属则表示,潘某某单方终止投资要求收回投资款,林道钦同意,只希望结算完毕前期筹备费用后再退还款项;林没有不接电话,也没有避而不见,始终积极协商解决事情。

林道钦的哥哥介绍,林道钦一家很早取得澳门居民身份,潘某某报案后,2019年年初林道钦出境过年时被抓。2019年1月31日林道钦被第一次拘留,同年3月22日,因检察机关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捕而被释放。在此期间,林家人找到潘某某协商,希望能够以退回180万元投资款和解,但因对方要价高而搁浅。

林道钦的哥哥提到,他曾参与和潘某某的谈判。当时对方开的价格为人民币350万元,因要价太高没谈成。第二次,对方委托人仍要价350万元作为协商条件,双方仍没谈成。

是否提出过超投资额的赔偿?日前,潘某某对记者表示,因林道钦曾提出过给他300万元,“叫我不要去告他”,但没兑现。他后来叫人去谈,提出270万元也可,但对方不同意;也曾提出过250万元,对方不给。

两次被判有罪

被害人收到190万元,签谅解书

相关材料显示,2019年1月31日,林道钦第一次被刑拘。同年3月22日,因检察机关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捕而被释放。2019年8月27日,林道钦再次因同一事由被抓,此后他被批捕并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林道钦以要在孟加拉国建纸巾厂为由,以纸巾厂项目需订购设备、购买原材料为幌子,诱骗潘某某向其转账人民币180万元。林道钦收到上述投资款后,将款项用于澳门参与赌博及偿还个人债务。

林道钦及其辩护人则表示,其没有主观诈骗故意,收取钱款均用于纸巾项目的筹备工作,而非赌博。项目没开展的原因是当地原本办事效率低,加之局势动荡,造成进展缓慢。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林道钦向法庭提供包括在孟加拉国首都达卡签订的场地租赁合同、《公司注册证书》(2017年7月31日注册成立达源纸巾)、颁发的《贸易许可证》等多份材料,证明其在孟加拉国投资建厂真实存在。部分签署材料的印章和签字真实性,经过相关权威部门确认。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道钦虽提供其在孟加拉达卡租用厂房合同,但仅凭该合同无法证明涉案资金流向及是否真实租用厂房;《贸易许可证》虽记录该公司地址,但该文件同时明确营业执照不适用于权利或权益的证明,文件对公司登记地址无当然证明力;《拟建项目登记》投资金额58万美元,与林道钦投资确认书等不相符,该文件不必然证明该项目可进行商业运作。达源公司注册成立的公司及申请拟建项目,无法证明系林道钦开展纸巾项目所完成的准备工作,印证其有主观占有财物的动机和目的。

一审法院还认为,通过银行交易流水、银行流水等可认定,林道钦将150余万元用于兑换港币或筹码用于赌博,林道钦通过诈骗方法非法获取财物,并肆意挥霍,行为足以证明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2021年10月,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认定林道钦犯诈骗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35万元,退赔被害人潘某某180万元。

一审判决后,林道钦不服提出上诉。2021年12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认为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此前判决,发回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2023年7月,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再次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林道钦犯诈骗罪,和此前的判决结果一样。

林道钦不服判决再次上诉,2023年12月,西安中院作出裁定,再次撤销重审一审法院判决,第二次发回重审。其理由为,第二次开庭审理时,检察院变更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但原审法院未征求被告人及辩护人是否申请回避,属程序违法。

▲审查起诉以来,被告人林道钦已经收到4份法律文书,2份判决其有罪,2份发回重审 受访者提供

重审一审再次认定林道钦有罪。在林道钦上诉后,潘某某于2023年10月27日向西安中院出具《谅解书》,其中写道:“本人与林道钦之间的纠纷,经双方友好协商已达成谅解,恳请检察院、法院等部门,依法不予追究林道钦的刑事责任。”

同日,潘某某与林道钦之女达成协议,约定由林方汇给其190万元,180万元为退还纸巾项目款,10万元为装修款。银行流水显示,林道钦之女将190万元分四笔转给潘某某。

对此,潘某某表示,因林道钦被长期关押,体谅其老婆及孩子快要结婚等情况,才出具谅解书。

林道钦的辩护人表示,林道钦在福建、澳门有价值几千万的别墅、房产;在福建拥有两家年收入过亿、且资产过亿的公司,没有诈骗的犯罪动机、必要性。之所以2023年10月才将180万元款项退还给潘某某,是因本案进入刑事程序,林道钦被关押四年多,如当初立即退款怕被误认为退赃款。因认为无罪所以没有立即退款。

林道钦的女儿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们全家很早以前移居澳门,她在澳门度过高中和大学时光。家里陆续在澳门购置一些资产,把钱从内地转到澳门十分正常。

红星新闻记者获悉,目前,本案第二次发回重审的一审正进行中。

日前,审理本案的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法官表示,发回重审符合法律规定,目前正常审理,近期还要开庭,开完庭后将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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