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建委原主任获刑14年 曾被通报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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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据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消息,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上海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原副书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原主任姚凯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姚凯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姚凯此前曾被指“违规帮助亲属购买动迁安置房”。

▲姚凯一审获刑14年 图据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至2022年,被告人姚凯利用担任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详细规划管理处处长、原闸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静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中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工作委员会副书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承接工程项目、加快行政审批、协调项目推进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632万余元。

上海二中院认为,被告人姚凯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予惩处。综合考虑其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部分受贿犯罪系未遂、积极退赃等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公开简历显示,1972年9月出生的姚凯是安徽庐江人,1997年5月参加工作后便长期在上海任职。他曾任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副主任、政策研究室主任,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总体规划管理处处长、详细规划管理处处长、副总工程师、市土地交易事务中心党支部书记,闸北区副区长,静安区副区长等职。

2018年2月起,姚凯任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政府党组成员,同年12月同时任上海市浦东新区区委常委。2021年2月起,任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等职。

2023年1月16日,上海市纪委监委发布了姚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上海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消息,而姚凯当时系任上落马。

2023年12月,上海市纪委监委发布了姚凯被“双开”的消息称,经查,姚凯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把公权力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敛财,贪图享乐。姚凯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宴请;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帮助亲属购买动迁安置房,搞权色交易;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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