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界面新闻、澎湃新闻,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厅厅长杜学毅在一场媒体访谈中提及,最高检依法加强对危害食药安全犯罪重大敏感案件督办指导力度。指导天津、河北检察机关办理“油罐车运输食用油”案,目前两地均已提起公诉。
“油罐车运输食用油”案是2024年7月时,由中国媒体新京报的调查报导揭露。
当时的报导指出,中国一些油罐车利用同一座油罐,既运送糖浆、豆油等可食用油脂,也运送煤油等化工类油脂,两者转换时毫无清洗程序。食用油厂商并没有严格把关,也未按规定检查罐体的洁净,因此造成食用油被残留的化工液体污染。
这起案件在中国引起广大关注与讨论,事发后约一周,中国国务院食安办表示已组织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成立联合调查组彻查食用油罐车运输环节有关问题。
在经过1个多月的调查后,公布调查结果,指此事“性质极其恶劣”,是典型的“行为违法犯罪”,必须严厉打击。而从相关主管官员、车主到油罐车司机则被究责或移送公安机关,另有7家企业被罚款。
这起事件引发的案外案是揭露此事的新京报记者韩福涛,个人微博被注销,令外界对其人身安全感到担忧。不过据新京报官网显示,截至今年1月下旬,韩福涛仍有发布调查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