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练车、吃烧烤、酒店开房,转520元红包……2月24日,贵州酒店强奸案32岁当事人沈某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他没有采取暴力手段胁迫和女方发生关系。
服刑出狱半年来,他想通过维权给家人给自己一个交代,“我至今都不清楚什么时候自己认罪认罚了?”2月27日,沈某前往毕节市中院递交《再审申请书》。
2月27日,沈某前往毕节市中院递交《再审申请书》
>>>赴约练车
坐大腿上练车,吃烧烤喝酒,深夜带女方酒店开房
沈某介绍,2021年他在贵州毕节一家足浴店认识女方,“她当时20来岁,一起喝过酒。”两人露过营,而且女方知道他有家室。
沈某称,2022年7月26日案发前,女方多次约他练车,“7月20号约了一次,23号又约了一次,26日中午又约了我,我下午开车去接她,等她下班,她把我的手牵着走的,包括后面吃饭,她也挽着我胳膊。”
沈某提到载女方在毕节市某区练车的细节,“驾驶座椅往后移,她是坐在我腿上,我坐在她后面,教她开车。”
因当晚喝了啤酒,考虑到查酒驾,沈某在征得女方同意后,当晚11时许将女方带至大方县某酒店,并保证不会欺负女方。
两人在酒店4楼客房聊天过程中,女方自己把美甲弄掉了提出索赔,沈某通过微信转了520元,“我转520元是她向我要嘛。”
>>>女方摔杯
男子称未胁迫:想把碎片抢下丢了,怕她伤害自己
后因为沈某关灯,女方将电视机前的瓷杯砸碎,捡了一块碎片称她什么都做得出来,沈某在抢女生手里的碎片时,他的左手拇指、食指被划伤。
沈某告诉记者,他并非采取暴力手段胁迫女方做什么,“我当时拉她,主要是她拿了碎片拎在手里,我想把碎片抢下丢了,怕她伤害自己,我叫她不要激动,我说你要走就走。”
沈某强调他没有伤害女方,“她脖子、手上的划伤,是自己弄伤的,不关我的事。我当时就是怕她伤到自己,所以才抢她手里的碎片。”
沈某称自己并未强行阻拦,女方当时要想走,完全有机会自行离开,“她提出要去卫生间刷牙,卫生间靠近客房门,我当时躺在床上没跟着她,她刷完牙以后自己上床,躺在我身旁,而且到最后我也没强留,她要走就让她走了。她后来在警方口供里也说了,她没有受到威胁、恐吓、辱骂和殴打。”
案发当日沈某微信转款记录
沈某表示:“我俩当时吵架,我就让她走,因为当时比较生气。我感觉她骗我钱,叫人出来练车,然后还要要钱。她可能感觉很没面子,她最后在门边把钱(520元)退了后就走了。”
>>>既遂犯罪
检方指控因女方反抗男子强奸未遂,法院判刑2年
案发次日凌晨,女方向警方报案。2022年7月28日,沈某涉嫌强奸未遂被刑拘。
检方指控其在酒店房间内强行与女方发生关系。女方反抗并以自杀相威胁,沈某未能得逞。在反抗过程中,女方颈部、手腕、手掌等处受伤。检方建议判处2年4个月。
大方县法院审理认为,沈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事实及罪名成立。沈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因女方反抗而未强奸得逞,是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2022年12月,法院依据《刑法》相关规定,判决沈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法院判决书(部分截图)
沈某告诉记者,公检法调查审理过程中,他一直没有认罪,完全不知道怎么会有认罪认罚的情况。
“我至今都不清楚什么时候自己认罪认罚了,法庭上也没怎么说这个,主要是判决书上说了,我后来看判决书才看到。民警第一次询问时,我说的是和女方在酒店吵架,我都是否认发生性关系。”
沈某称自己不构成犯罪,当时在酒店他提出让女方做他的女友,对方说再考虑一下,后来发520元的红包她也接受了,沈某一度认为对方是接受了他的意思。
沈某解释判决后他没上诉的真实心态,称自己没认罪,但确实被吓到了,在法庭最后陈述时还问能不能少判点。
“当时家人也见不到,我觉得没什么希望,心灰意冷,不想挣扎了。”
沈某表示,周围很多人都劝他说上诉没用,咬着不放还会多判,都在劝他认罪,但他坚持不认罪。
沈某的辩护律师证实,“当时我也想帮他上诉,上诉材料都写好了。”
>>>女方陈述
“我刷牙回来坐到床上,发现美甲挣扎时掰坏要他赔”
日前,记者多次联系女方及其家人,但对方始终不愿面对记者。判决书显示,女方的继父提供证言称,案发当日女方返回家中,曾两次表示并不想报警。
判决书显示,女方陈述称,2022年7月26日12点,她在微信上给沈某先发了一个“炸弹”表情,后又发了一个“哥”字,约对方当晚在她下班后接她练车。
练到晚上10点,两人去吃了烧烤,沈某喝了半瓶啤酒,说当晚查酒驾,提出到酒店开房。
进入客房刷手机半个小时后,她催沈某送她回家,但对方说要到凌晨三四点才不查酒驾,说到早上再送她回去。
“他就喊我躺到床上去,强行把我抱上床,亲我脖子和嘴巴,还把我的手机拿走。我使劲挣脱,害怕他有过激行为,就说先让我去刷牙,他同意了。我去刷牙以后,又回来坐到床上,发现我的美甲在挣扎的时候掰坏了,要他赔我,他从微信上转了520元给我。”
>>>女方陈述
“我问他是不是早就对我有预谋,他说是的”
女方陈述称,“当时我坐在床上,他躺在我旁边,用一只手搂腰,然后关灯。我把灯打开,他又关灯。我就从床上跑到柜子旁,拿了一个杯子砸在地上,捡了一块碎片抵在我的脖子上,我当时告诉他,不要逼我,不然就死给你看。”
“僵持几分钟后,他过来抢我拿着的碎片过程中,他的手被划伤了,他就松手了。我又准备再去捡一块碎片,他把我摔倒在床上,接着就想压在我的身上。我就把双脚弯起来,顶着他的胸口。”
据女方供述,“我问他到底想干什么,他说喜欢我。我问他是不是早就对我有预谋,他说是的。当时我把一个碎片捏在手里,我说手上的血管被扎破了,他就开始慢慢放松,让我心平气和冷静下来,我就挣脱开了。”
“我是到门口的时候,他就喊我滚,还喊我把钱还给他,我就转了520元给他。”女方随后跑出酒店,在路上拦出租车返回毕节家中。
女方在陈述中表示,她颈部的伤并非沈某所致,“我的脖子上是我用杯子碎片抵着的时候受伤的,左手上是捏着杯子碎片挣扎的时候受伤的,右手上是挣扎的时候被抓伤的。”
“我在被侵犯的过程中,一直都在喊救命,整个过程沈某没有恐吓、殴打、辱骂、威胁我的行为。我所说的侵犯,就是他想和我发生性关系。中途的时候,我问他是不是想和我发生什么事情,他说是的,我当时就知道他是想和我发生性关系。”
>>>警方办案
“男子到案后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但自愿认罪认罚”
日前,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大方县公安局,希望联系办案民警,工作人员答复称需要联系刑侦大队,但刑侦大队包括二中队,均没有对外办公电话,也无法提供办案民警的手机联系方式。
记者注意到,一份盖有大方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公章、落款时间为2022年7月27日的书面材料显示,办案民警接报后,将沈某在酒店房间内抓获归案,带至办案中心,“整个办案过程未刑讯逼供,且保证饮食休息,其到案后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但自愿认罪认罚。”
>>>抬不起头
坐牢两年饭店倒闭欠账没收回来,女方提民事赔偿
2025年2月24日,32岁的沈某接受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采访,称自己并未认罪。
“我是去年7月服刑两年期满出狱的。已经关了两年,我不太懂法律,我认为我和她是你情我愿,我没想着人家不愿意我就强行想怎么样,我心里并没有这个想法,既然人家不愿意就算了嘛。”
沈某表示,坐牢出来以后,以前经营的饭店倒闭了,好多账也没收回来。“当时在银行贷款40万,现在利息都有十多万,一些账户也被法院冻结。小孩在学校里受人欺负,一家人在当地也抬不起头来。”
沈某告诉记者,“女方也起诉我索要民事赔偿,她开始是索赔10万,经过协商降到了8888元,我现在还没赚到钱,还没给她。我现在一屁股欠账,贷款加上利息杂七杂八的也有六七十万。”
经此一事,对家庭影响深远,沈某称妻子意见很大,是看在孩子份上才没闹离婚。
沈某直言,本来自己也服刑完毕,想着把外债还清,抚养好孩子,“但我还是想,不管对自己还是家人,要有一个交代,所以我现在想维权,想还自己一个清白。
沈某表示,女方现在不接他的电话,“我想问她,认识一年多,我对她也挺好,因为这个事,把我一辈子搞成这样子,至于吗?”
>>>律师说法
男方始终否认犯罪,没找到签署的认罪认罚具结书
男方的辩护律师认为,本案有多个问题值得商榷。
《刑法》第236条规定,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辩护律师指出,公诉方以女方身上存在伤痕、内衣上测出男方DNA为由,认为男方实施了强奸。依据《被害人体表检查记录》和女方陈述,她身上的三处伤痕,其中两处划痕女方承认是自己划伤的,另一处红印来源不明。男方认为是抢夺女方手上的瓷片时不小心造成的。
对于内衣上的DNA,男方主张在和女方去酒店之前几小时,曾用私家车教她练车,期间确实对女方有一些亲密举动。
辩护律师特别指出,公安机关说男方已经认罪认罚,但本案卷宗显示,男方始终否认实施犯罪,并且也没有找到男方签署的认罪认罚具结书。
“法庭上包括律师会见时,男方始终都没认罪,他否认犯罪,公诉方也没有拿出男方认罪的证据。”
辩护律师表示,办案警方的说法矛盾,“这个案件就是他有没有强奸的问题,又不涉及复杂案情,怎么会有这样矛盾的说法?”
辩护律师告诉记者,在庭审期间,他一直追着这个问题不放,但检方回应称,不认罪认罚就提高量刑。
>>>第三方律师提醒
男人应洁身自好
与异性交往把握好分寸别一时冲动
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男方在酒店内与女方存在肢体接触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强奸罪的核心在于“违背妇女意志”,虽然该男子“未使用暴力胁迫”,而是否使用暴力仅是判定手段之一。
如果男方认为判决有误,可以向法院申诉。有可能改变原判决、裁定据以定罪量刑的事实的新证据的,应当同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付建提醒,男人应洁身自好,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关系本身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即便未触犯刑法,也足以摧毁家庭信任。
“与异性交往时要把握好分寸,避免因一时冲动陷入深渊,给家庭和个人生活带来毁灭性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