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香港终院撤销对《铿锵集》前编导定罪:“新闻自由受宪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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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老翁 发表评论于 2023-06-06 02:40:22
好!
喜得利 发表评论于 2023-06-05 22:56:16
这个结果,不能让包子知道。

否则,法院院长位置不保。
有门部关 发表评论于 2023-06-05 20:37:12
什么宪法?香港宪法?终院是不是昏头了?
Huilianghu5 发表评论于 2023-06-05 12:06:13
习近平怎么还给香港留一口气?傀儡不够卖力?
seator 发表评论于 2023-06-05 12:04:00
香港法院可以决定是不是违宪?
0101011 发表评论于 2023-06-05 11:33:00
退三步,进一步。共产党厉害,不服不行。
内裤超人 发表评论于 2023-06-05 11:14:00
法院的裁决是正确的。本身因为新闻调查查询车辆信息就不属于法律官司或售卖车辆。共产党编制罪名把人投入大牢,实在是无所不用其极
louie14 发表评论于 2023-06-05 10:20:48
不是说 hongkong 已被中政府控制、没有言论渍油 尤其是司法“公正”了吗?现在 淫了 又怎么编故事?!
說時依舊 发表评论于 2023-06-05 09:46:06
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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