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未履行致歉义务 导演张纪中,被北京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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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miao 发表评论于 2024-08-03 17:23:59
这个人渣导演也就价值2.5万人民币。
没事逛逛88 发表评论于 2024-08-03 11:49:15
楼下说得对,以后大家都不用搭理法院判决了,等强制执行就好
叫啥好不好 发表评论于 2024-08-03 09:26:06
这法院的判决视若罔闻 法院仅仅敢照原样执行 人家有后台吧 狗屁法治国家 就是一个大粪坑
TexasPeter 发表评论于 2024-08-03 07:58:03
强制执行的金额还是原来的数字,那被告为啥要主动交钱?
厉害国的法律就是一团浆糊
不好吃懒做 发表评论于 2024-08-03 07:28:42
未履行致歉义务,张纪中被北京法院强制执行 - 强制执行啥了?道歉了吗?吗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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