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花给赖昌星的钱值不值得

纳税人花给赖昌星的钱值不值得 施化 远华走私案头号嫌犯赖昌星的代表律师日前已向联邦上诉庭提交文件,并且要求以双倍时间处理,预期需至少一百一十日完成司法程序,在九至十二个月内开庭。向加拿大提出难民申请被拒的赖昌星,其上诉于今年2月3日遭联邦法院审讯庭驳回后,大法官麦凯同意给予授证,令该案得以继续向联邦法院上诉庭提出上诉。 据说加拿大的纳税人在赖昌星身上花的钱已经超过一千万加币,照现在这个局势看样子还要再花下去。公众自然要提出疑问,在一个走私嫌犯身上花这么多钱,值不值得?大部分回答是:不值得。不过依我看,尽管这个案子有些地方似乎匪夷所思,但钱还是值得花,起码不算浪费。 大法官麦凯为什么要再给赖昌星一个机会?按照加拿大联邦政府的意愿和中国政府的压力,其实早就把他遣送回去了。麦凯自有麦凯的道理,那就是维护加拿大法律的基本准则: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就凭这个举动,麦凯这个大法官还是称职的。法律判断不同于常识判断,大家认为是坏人就可以法办。法律的程序一旦建立,就不容任何人、任何案例、任何借口改变。即使花大钱请律师钻法律的空子,在法律修改以前,还必须按现行法律办,哪怕有空子。否则,法律就成为假法律。在一个国家,有这么些人,公开透明地为公民们守住一条原则、一条底线,这非常重要。 我不赞成走私行贿,但不表示我反对给走私嫌疑人以法律的公正。同样道理,我不赞成同性恋,但不表示我反对给同性恋者平等待遇包括婚姻。个人的好恶只是个人的事情,可是法律是每一个人的,法律给每一个人同等机会同样待遇。如果平等公正这一法律灵魂因为公众舆论大哗而收回去,法律就形同虚设。与其废除法律跟着公众意志跑,搞得混乱不堪,还不如倒退回去跟随皇帝意志跑。相信移民们搬到加拿大来,不是想找一个皇帝,而是想找一个准则。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我们的头脑曾经给那些皇帝们搞成一团浆糊,法律意识混乱。 就凭法律公正这一条,我就喜欢加拿大,愿意付一点税钱。加拿大废除死刑,就好象过去中国皇帝发给你一道“免死牌”。“免死牌”在旧戏剧里可是了不得的东西,如果没有拼死救过皇帝的命,根本就别梦想。可是现在凡拿到枫叶卡的,人手都有一张,一点不稀奇。还有,不是因为没有了死刑,社会治安就一塌糊涂,相反还比隔壁的美国好。加拿大人的文化底蕴在那里,比刑罚管用。 赖昌星之所以要赖在加拿大,就是不想死。人人同意这个事实:回到中国,可没有赖昌星的好果子吃,中国会花一千万人民币给他司法公正吗?公正的法律每个人都不可少,谁知道哪天我会成为被告?希望被告也被告在一个有公正法律的地方。“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把自己的位置和对方换过来想一想,就明白了。当然将来中国的司法会进步,那是将来。华人们还得为此努力。 200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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