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忙碌碌了一个星期,才算把我那点家当都搬进了Vivien的房子,正式开始了我俩的 “同居生涯”, 我已经知道她的中文名字叫顾心欣, 她也知道了我有个和我本人完全不符的名字-林小娴, 我的老爸老妈当时倒是想让我做淑女, 娴静优雅的, 只是没想到我出生的年代不对, 在女强人风行的新世纪,淑女倒成了贬义词, 我也只好随波逐流. 搬家的事,我只告诉了林哥一声,林哥比我大了一旬,和我同班, 又曾经和我在一家餐馆打工,对我十分照顾. 我第一次去餐馆, 一鼓作气端起来大托盘却不知道怎么放下来,是他不动声色接下我手中的盘子,下班后又陪我练到手酸. 才保住了第一份工作.所以对林哥,我尊敬之外还有一份感恩. 后来熟了,从别人嘴里了解了些林哥的故事,对林哥就不仅仅是敬佩,更对造成林哥今日局面的人有义愤之心. 林哥和我们这些为留学而来的不同, 他当时到美国来是L1(跨国公司管理人员签证)来的, 林哥来自一个很小很小的边远县城, 县长有一年随同考察团来美旅游, 突发奇想,要在美国设立一个办事处,于是从报纸上找了一个律师, 当时美国的法律有很大的空子可以钻, 居然就办成了,而且还给了两个L1的名额. 林哥是自学的英语,在当地小有名气, 县长的公子不学无术,却想到美国来镀金. 于是林哥就被县长钦点,带公子到美国来建办事处,要做美国人的生意. 林哥只好别了娇妻和爱子, 在别人妒恨的目光中漂流到了LA, 却没有想到美国人的生意没有那么好做, 而县长的公子又掌握了真正的财权, 林哥纵有心,也无力回天. 边远县城用财政收入来支撑这么一个办事处,1个月就有闲言碎语,更何况县长的公子在LAS VEGAS流连忘返,带来的一年的费用在不到3个月就被挥霍一空, 县长的公子见势不妙, 偷偷将一切可以变卖的东西都变卖了后,将林哥一人留下,自己趁乱溜回国, 却将一切责任推到林哥身上.更有小人趁火打劫,于是县政府决定将林哥招回国,下了飞机就逮捕. 林哥在公安局的朋友偷偷将这一消息告诉林哥的妻子, 林哥本意是回国澄清事实, 可是在朋友的劝说下,也意识到回国只有死路一条, 只能长叹一声在美国留下, 在县城成了畏罪潜逃, 林哥的娇妻和爱子也成了监控对象. 经过这么一场, 林哥灰心丧气,和妻儿团聚的机会几乎为零, 自己又是有家不能归, 只能在美国将身份转换成学生身份,从本科开始读起,只希望可以读完书后找份工作,自己先稳定下来后再考虑妻儿的问题. 我认识林哥的时候,他已经读完了本科,可是工作不好找,只好继续读MBA,他的年龄比我们都大,平时学校里同学会的事也是他操持,是人人都知道的老大哥,有什么事找林哥总是没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