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主义与极端民族主义 “民族主义”这个概念在网上很常见,也常见支持和反对的两派互相批判。今天我也来趟趟这混水。 在我看来,其实大多数讨论中经常把“民族主义”和“极端民族主义”混为一谈,“批”和“被批”成了鸡同鸭讲。我先解释一下我的理解。“民族主义”应该是指一个民族的成员在与其它民族的利益冲突中要自觉维护本民族的利益。“极端民族主义”则是指为了本民族的利益无所不用其极。 “民族主义”和“极端民族主义”的理论基础可以用生物学里的一个“基因延续”假说来解释。这个假说的意思是说生物演化的长期结果是使个体的行为朝向最有利於其基因延续的方向前进的。比如雄狮在夺取王位后会杀死前狮王的年幼后代以使雌狮尽快恢复生殖欲,使自己的基因获得最大延续机会。如果把这个假说应用于人类,那人也应该(依据其动物性)争取自身基因的最大延续机会。那人会怎么做呢?第一当然是自私,利用一切手段争取生存和繁衍的机会。但还不止于此,人知道自己与兄弟姐妹共享一部分基因,如果能使他们的基因延续那么也就等同于自己部分基因的延续。如此推而广之,能保证自己“五百年、五千年前是一家”的那些人的基因延续也就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自己基因的延续。这就导致了“民族主义”。而“极端民族主义”当然就是把这一行为推向极端。 “民族主义”对不对?这是一个道德判断问题。依据不同的宗教和世界观会有不同的答案。其实它只是一个选择题:支持、反对、或不选择,没有绝对的对与错。 在表明我的选择之前,我想讲一个制蛊的巫术。这是一个古老的传说,制蛊之法据说是将百种毒虫放在密器里,让它们自相残杀,经年后独自存活下来的,便可为蛊害人。我们知道人力所能及范围内的资源是有限的。随着人口的膨胀,人类必将面对有限资源的诅咒。在那种情况下,人类就如同被关在密器里的百虫。有哪些选择呢?杀、被杀、设法共存。这里“杀”的方式可以是武力的,也可以是经济的。毒虫们当然没有最后一个选择。“设法共存”,可能会得到最多人的支持。但不幸的是它要求人类所有种族相互合作且都有足够高的道义认识,即若干万年前我们是同一个基因。而达到这个认识,我认为可能性很小。 我的选择就是:支持“民族主义”但反对“极端民族主义”。为什么反对“极端民族主义”呢?就是要给“设法共存”这个最佳选择一个机会。万一能够实现,那么此前的那些极端手段就是毫无必要的过度反应。为什么支持“民族主义”呢?我认为我的基因延续对我来说是重要的,正如中国人的孝道教给我们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当我们必须在若干万年前同一个基因的后代中作选择时,我当然会退而求其次,尽力保证和我“五百年、五千年前是一家”的那部分基因的延续。既使“设法共存”这个最佳选择能达成,我仍然必须尽力保证我的基因或我的民族的基因能延续到它的实现。 喜欢也好,不喜欢也好。国界只是雄狮撒在树上的尿,民族则是流在你身体里的血。 渔樵闲话 20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