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档记

话校的打字一向很糟,小时候打英文一直用的是独指,后来也学着别人像模像样地把整个爪子放在键盘上,不过真正好使的终究还是一个指头;中文五笔也跟风学过一阵,因为听说那个比拼音上档次,是专业和业余的区别,可惜死活没学会,于是现在还是十分不屑地用着全拼--也曾想过稍稍提高一点档次用用看双拼,然而......哎,不多说了。

虽然经常把“看书”打成“砍树”,“西安”打成“鲜",这回我的文章标题可没打错--要说的,就是那天话校出去提高档次的事。

隔壁二秃子没事老在网上谈股论金,话校肚子里对他可是老大地看不起--网上说得风起云涌,也未见他舍得给自己种点头发;每次打他窗前过,还老见他拿个剪子兴致勃勃地剪哭胖,就这手笔,恐怕哪天羊都发财了他也未必发洋财。当然这世道,任凭肚子里怎么势利刻薄着,见了面还得笑咪咪地讨喜奉承一句:"发财发财,恭喜发财!"

切。

没想到上个礼拜二秃子真的在股市发了一票。这回应该是真的,因为他竟然要请客吃饭了!不光请客,并且放出话来:要么不吃,要吃就去吃上档次的地方!既然上档次,请的人自然不会多,除了话校,只有小狗,黄毛两个。这个世界,上档次的人自然是少而又少的,就拿小狗君来说吧,不管说什么都得吠出几个洋文来,最近档次越发高了,已经不屑于光吠英文,而是转向法文,意大利文;而黄毛君的脑袋一年四季都变闪儿,除了黑的,什么颜色的都见过了,变化之快,色谱之全,总让人怀疑他那脑袋不是染的,而是内分泌使然。

能和此二君同登大雅之堂,话校必然也有什么过人之处,只是要想自己的好处,总比想别人的难一大截儿—看来看去,自己哪儿都挺好的,真要挑个最上档次的地方出来--难啊。

为了吃这顿上档饭,话校还是横下心来克服了一下抠门的毛病,头一天就去理发店做了脑袋,想想黑头发不上档次,可染发又实在心疼钱,看看价目表,好像挑染会便宜十来块—“行!老板,您就给我挑染了吧!”老板一边挑话校一边没完没了地嘀咕:“您再多给挑一撮!您就再饶一撮吧!”如是几回,老板把梳子一扔:“还挑什么呀,您一脑袋的头发全挑出来了!”“没关系!您不收全染的钱就行!”

染了脑袋,穿上那什么圣诞节感恩节大打折抢购回来的名牌衣裳鞋子,真有点得道成仙的意思。这些衣裳鞋子来得可不容易,哪个不是起早摸黑等着百货公司一开门就扫荡回来的。衣裳横里有点大,竖里有点短,敢情是按着身高155体重250的鬼婆身量做的,可是人名牌能按着你的身量来做吗?委屈自个儿也不能委屈了人名牌!什么叫档次?这就叫档次。鞋子横竖觉得哪儿不对劲,不是号不对,而是这个形状根本不是人脚能长出来的,当然把这大实话说出来,又是你没档次了,反正得拼了命地把脚往鞋里塞,习惯了就好。穿了名牌鞋居然勉强还能走路,这回看谁还敢说我没档次。

坐谁的车去又琢磨了半天—四个人谁都没富到可以抵制日本车。租一个?大家又都不爱花钱。后来还是小狗和朋友借了一辆,才算没影响到咱们的档次。

四个人兴兴头头地到了二秃子定的那个意大利馆子,小狗看见菜单就来了劲,吠个没完没了,念的什么没听懂,只是觉得意大利人几百年前准是从黄河流域迁徙过去的,要不口音中怎么那么透着亲切。

我们这桌硬是不缺上档次的人,唰唰唰点了菜,然后假模假样地谈些上档次的话题,股票啦,基金啦,时局啦,艺术啦,人生啦……嗷……

奶油糊糊汤上来,该怎么喝前天是看过书了的:一二三,举勺, 憋气,抿嘴,不发声儿……一抬头,发现那三位也都用标准姿势喝着呢—原来上档次的人看的书都一样。

那盘沙拉倒是颇有古典意趣,让人没法不想起林教头风雪山神庙—只见一大片草料场,浩浩荡荡……要不是在这么上档次的地方,嗯,看俺一把火烧了…...可是为了档次计,再怎么红了眼,也得像兔子一样咽了下去.

主菜血丝糊拉的,看着有点瘆人,害得话校硬是自始至终憋着没敢上厕所,老觉得屋后就会见到一头被绑着的哀号的牛,身上好几块肉没有了……

这些叫做菜的东西再浇上半瓶酸不拉唧的葡萄酒, 我们终于彻底地,圆满地上档了.

自从那天回家,从头到胃到脚后跟,每个零件都不合适了好几天. 可是说起那顿上档饭来, 大家至今赞不绝口.

曾经的有话 发表评论于
哎,考试考得焦头烂额亚......
≠paleink 发表评论于
有话,你又有N年没帖新文章啦

新照拍得不错:)
曾经的有话 发表评论于
哈哈,茶叶蛋蛋高论啊!鼓掌
茶叶蛋 发表评论于
大家对有话转的《狂想天国致使太平天国的失败》有什么意见啊?


送交者: 茶叶蛋 2005年7月19日10:51:07 于 [茗香茶语]http://www.bbsland.com



有话在下面转了《正是陷入狂想天国才致使太平天国的失败》,大家有什么意见啊?为什么咋呼一下,不说出为什么呢?

我没有看出有何不妥。太平天国不是这样的吗?

我同意有话,不管观点任何,大家可以讨论一下的呢。

我个人是基本接受“正是陷入狂想天国才致使太平天国的失败”这个论点的。

洪秀全自幼好学,15岁就应考,但考了四次都没有中榜。于是他砸了家中的孔像,焚了儒书。这是1843年的事儿。

1837年,在广州他获得了传教士的一本《劝世良言》,当时没有注意。但为他以后走上基督梦想打下了基础。

1840年发生了什么呢,那时的中国在变革,出个洪秀全,也是正常的。可惜他在失意时想起了基督,又没有上过一天教堂。他和两个哥儿们到河里去洗了个澡,算是基督了。但是小蛋认为,他的生活环境和李自成没有本质的区别。

他认为社会对他不公,政府对他不公,梦中高呼“斩妖,斩妖,斩妖!”,自命天子,还不是又一个皇帝?他把自己的名字改名为秀全,全,就是“人王”的意思。记住当时中文是竖着写的。

他在四次烤糊后,大病一场。高烧糊涂中,梦见一个老人和一个中年人。那个老人是上帝,中年人是上帝的儿子耶稣,他自己是上帝的第二个儿子。也就是耶稣的弟弟。于是“上帝会”就这样诞生了。

我认为他是想做个革命家的,可是这种“想”是一种狂想,他不明白怎么做才能改变社会。他不是伟人,不是基督,不是天才。他有这样的作为已经不错了,已经不是你我这样的常人能做到的。

只不过,这还远远不够,要让太平天国不失败,不容易。

Tegg 发表评论于
啊呀,我看花眼啦。不是丁丁,是“JJ”,无语JJ。

我说你啊,写中文咋又拿洋文晃我眼睛呢?

。。。。。。。。有话心里偷笑:“她躲的就是你!”脸上假装正义地说:“好吧,等她回来我会转告的。”其实回去和无语JJ吃茶叶蛋去了。。。。。。。。。。。。。
茶叶蛋 发表评论于
越来越喜欢你了。你的每一篇我都反复看。

你喜欢我吗?我知道,你早就喜欢我了。我搜索了你的文章,看到你在上外时,就和丁丁在宿舍里吃茶叶蛋。不知道那个四年没有追到女朋友的哥儿们现在安家了没有,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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