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书念书念书,中国念到米国,从小念到大,念了三种文字的书,念了不同专业的书,没觉得自己聪明了,(只是明白了原来在米国,多傻的人都可以拿到博士,只要他真的想拿。) 只觉得自己活得越来越不象人样了。转了一个八杆子才打着的专业(没办法,在米国,谋生啊)读屁挨着地,做research做得自己昼伏夜出,天天带着俩熊猫眼出来见人。天天双目无神,面目可憎。假期里给中学同学MSN时发了张近照,心说我谁你还不知道,用不着那什么艺术照给你装什么大尾巴狼。结果她很委婉地说“你还那样,可能是因为一直在上学的缘故”,自己在一看,可不,就那马尾辫,松松垮垮的牛仔衬衣,同样松松垮垮的半截裙,搁中学也成啊。痛心啊痛心啊,想我小花小时候,也是一人见人爱的小美女啊,照片经常被照相馆放大搁橱窗里的小明星呢。虽说后来我妈她不顾我幼小心灵自尊心的时候说,"小花越长大越难看了,我当初生她的时候多漂亮啊"。可是,到我一脸青春痘的14岁,也不幸把一英俊少年彻底迷倒,以至于14年后终于娶回家做了老婆。当然也是那英俊少年眼光存在严重问题,以后的婚后生活中以后被我充分体会到他的严重偏执人格倾向,但是但是至少有人曾经觉得我不错不是的呢嘛。
哎, 我现在特想活得象个人样!
还好另我欣慰的是:LG终于会说话了,看我对着镜子唉声叹气黑眼圈和小皱纹的时候,有时会肉麻地说:“没事没事,MM你在我心里永远14岁,反正我永远比你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