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醒过来,不知怎么回事,想起以前5,6年前的事.竟也睡不着了.就起来了.外面静静的.天色已经亮了,但是像害羞的少女,很放不开的亮. 5,6年前,我还是很年青的,也不大懂什么人情世故.就像文学书上形容的"高傲,清高".现在想想那时是很可笑.其实人生活在社会上,就要按社会的规则.也许是我小时候读的文学太多,中毒太深了.虽然有些遗憾,但我不会后悔,俗话说了,"不知者无罪"我不需和自己过不去.我来加拿大,最大的进步就是在人情世故上,懂的很多.不再像以前一样任性,由着自己的性子去做事.呜呼,看来生活的艰辛真的很能锻炼人. 我真的是任性.在现在自己的生活里也是.我总是想到什么说什么,很多时候也不顾及他的感情.我总是在抱厌他对我怎么怎么,但他却很少在抱厌我.起码他对我的厌言持的态度比我好. 唉,清官难断家务事,我自己也是分不清谁是谁非的.何不难得糊涂呢?我们总把目光往后看,为什么不把目光往前看呢? 天慢慢的大亮起来,想个热情奔放的少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