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92-】
查理芬尼( Charles Finney)十六歲時就擔任教師,贏得所有學生的尊敬,他不但教書第一,而且賽跑、跳高、摔角也都是第一﹔芬尼也是一位音樂家、文學家,26歲時他又當了律師,1821年,29歲未婚的芬尼,就成為紐約州北部所有年輕人的偶像,他的聲譽蒸蒸日上。不信上帝的年輕人更是崇拜芬尼,因為他常常公開和牧師辯論上帝的存在。芬尼是個無神論者,但是因為他的音樂天分,因此他擔任亞當斯長老教會的詩班指揮。 有一次在禱告會中,有人問他是否需要別人為他代禱,他感覺需要別人為他代禱是很不名譽的事,他很生氣的回答說:「你們在教會裡的禱告已經夠多了,足夠叫魔鬼離開亞當斯。」芬尼刻薄的話並不能攔阻教會中一群年輕人為他長期的代禱,聖靈開始在芬尼身上做工。 芬尼最喜歡讀布來克史東的法律著作,芬尼注意到這部權威的法律著作,不斷的指出聖經是最高的法律權威,為了持續進修法律,芬尼只好買一本聖經作參考。幾個星期之後,芬尼開始閱讀聖經,當有客戶來,他就把聖經藏在法律書底下,當他禱告的時候,他就把辦公室鑰匙孔塞起來,以免讓別人發現他在讀經禱告,而影響他的名譽。有一個禮拜三早晨當芬尼踏進辦公室時,他好像聽到內心有一個微小的聲音說:「你還在等什麼?你要靠自己成義嗎?」芬尼離開辦公室偷偷的溜到樹林裡去,他在那裡跪下禱告,承認自己的罪,接受耶穌作救主,並願意放下對名譽的追求,將生命奉獻給主。他回到辦公室又跪下迫切禱告,經歷了聖靈的充滿。 獻身之後的芬尼,熱烈的傳揚福音,幾乎全亞當斯城的人都信了主,他大有能力的怖道工作,遍及了整個美國的大城市。芬尼成為著名的佈道家、教授、大學校長,他的講道集及回憶錄是神學生的必讀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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