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 书 有 约

游走在文字与绘画之间讨论文学、绘画、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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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 书 有 约

 

         这个题目,应从《读书》杂志说起。大约十五年前,翻译了英国艺术批评家彼德·福勒的《艺术与精神分析》,出版后一位朋友写了篇书评,发表在《读书》上(易丹《维纳斯的断臂与婴儿心理》,《读书》88年第8)。后来向福勒讲起这篇书评,并告诉他《读书》杂志在中国文化人中的影响,于是他让我给他邮去一本《读书》。也就是从那时起,我开始读《读书》,非常欣赏那些写得平易而有见地的专业文章。

 

       读得多了,便试着用《读书》的方式来写作。可是有朋友说,《读书》是“圈子”杂志,局外人打不进去。于是我开始留心《读书》的作者,果然见了不少响亮的名字。再一留心,又发现不尽然,一年中在《读书》上发表两篇以上文章的人并不多,多的却是每期上的新名字,甚至有我过去的老同学,只是没自己。所以我同《读书》的缘分,便仍然只限于读。

 

十多年前到加拿大,无《读书》可读,连象样的中文书也没有,自己又疏于动笔,中文写作水平急剧下降,对汉语的驾驭也似乎把握不住。亡羊补牢,到处找可作写作范本的中文书刊,结果再次发现了《读书》。那时王蒙到蒙特利尔的麦祺尔大学讲课,有人问起他国内正闹哄哄的“反对崇高”问题,他不答,只说他在《读书》上写过这问题,让人自己去读。麦祺尔大学图书馆订有《读书》,从此我又每期必读,算是复习中文。其间读到过不少好文章,如《数码复制时代的知识分子命运》(作者严峰,《读书》97年第1)。这篇文章的作者看待计算机的态度,读者可能会见仁见智,我佩服的却是作者的语言和表达观点的机智。这样的文章总是先睹为快,可惜图书馆的《读书》每期都晚到好几个月。这一晚,竟叫人难以赶上国内的学术潮流,更追不上文化界的新名词。后来,我从加拿大迁到美国明州,在明尼苏达州立大学的东亚图书馆,见到一整套的《读书》,从七九年创刊号至今,一期不少,只是新杂志也仍要晚到四五个月。后来从明州迁往新泽西,纽约的摩天大楼举目可望,每次到哥伦比亚大学的东亚图书馆,便都饱读《读书》。某日饱餐了精神食粮后,去曼哈顿唐人街采购物质食粮,发现百老汇大街上的中文书店有售《读书》,而且比图书馆的杂志早到得多,大喜,从此开始买《读书》。

 

买书便是我的书缘之一端。

 

过去在加拿大买的书,大多是从旧书店搜罗到的,新书太贵,当学生时囊中羞涩,只买得起几元一本的二手书。但旧书买得多了,也会尝到甜头,竟买到些准善本。一本《欧洲名家文选》,一百年前伦敦出版,毛边纸印刷,手工装订,书顶镀金,许多书页还没裁开,要价一元。据说,早年的毛边书,都附有一把小裁刀,读者裁一页看一页,没裁开的当然属处女星座。拿到书一翻开,见里面的插图是石版线刻,手工着色,还有艺术家的亲笔签名和日期,是真正的古董书。我一阵心跳,扔下个一加元的金色钢蹦,夹着书一溜小跑,跟做贼一样,怕书店老板识破。

 

后来在报纸上读到新闻,说有人在欧洲逛书市,在十多元就买到的旧书里,竟发现了价值上万元的伦勃朗铜版画,引得那里的书市生意爆红。看来没长眼的书商还是有的。但卖我《欧洲名家文选》的那个书商并不笨,他曾把一本没人要的破书,卖给加拿大国立图书馆,书价四千元。

 

当然,我也与不少好书失之交臂。在蒙特利尔的麦琪尔大学旁,有个叫“ 词语”的旧书店,门面很小,却是个好去处。我每天到学校,总从书店门口经过,便每天进去逛一圈,看看有没有什么好书只卖一元。在那里逛了几年,一元一本的书买了一大堆,后来搬家离开蒙特利尔,卖的卖扔的扔送人的送人,所剩无几。现在想来,最该剩下的两本书,却鬼使神差没有买。一本是加拿大著名文学教授弗莱在五十年代写的《可怕的对称》,研究英国诗人布莱克的诗歌。他的神话理论和原型研究方法,使他成为当时学术界的泰斗。另一本是日本中世纪宫廷女官紫式部的古典小说《源氏物语》,这部小说在日本文化中的地位,就象《红楼梦》在中国文化中的地位,但比《红楼梦》早了好几百年,而且出自一位女作家之手。不知道当时为何没买这两本书,只记得书在手里掂了半天,最后还是放下了。现在想来,后悔得要命。虽然这两本书能在图书馆借到,但放上书架据为己有,总是满足占有欲,何况才一块钱一本。

 

有本书倒是至今仍记得为何没买,那是三十年代德国心理学家艾里克·纽曼写的艺术专著《亨利·摩尔的原型世界》。纽曼用心理学方法研究英国雕塑家摩尔的艺术原型,与《可怕的对称》异曲同工,是二十世纪西方美术批评的名著。我以为那本书只卖一块,付钱时方知是六块,犹豫了一阵,还是作罢,书店老板肯定在心里咒我了。没错,六元钱已经便宜得一文不值,后来在纽约、芝加哥和洛杉矶等地逛旧书店,再没见过那样便宜的书。但是,当时之所以没买,是因为那时挣的钱,少到不敢告人,六元已是大数字。

 

虽说只敢在小书店买旧书,但大书店总是要逛、新书也总是要看的。蒙特利尔的书店,无论是卖英文书还是卖法文书的,通逛。市中心的圣-卡特琳大街上有好几家大书店,离学校离家都不远,便三天两头跑去饱眼福,称window shopping。有次在“章节”书店看到刚出版的大部头《今日艺术》,作者是英国当代著名美术史学家史密斯,里面有五百多幅彩图,印刷装帧很精美,书价自然不菲,整整一百加元。那部书让人爱不释手,我看了放下,放下又看,来来回回折腾了两个星期,最后总算鼓起勇气,一咬牙把书买了下来。回到家立刻给一个好朋友打电话报喜,告诉他买了那本书。这位朋友叫格里克,在一所大学任教,曾送过我好几部极昂贵的艺术书,如《法国奥赛美术馆藏画选》,有七百多幅彩色图片。他知道我喜欢什么书,懂得中国人关于高山流水的故事。

 

暑假的时候,格里克和我喜欢早上跑步,然后到蒙特利尔闹市区的“段落”书店喝咖啡吃早点,那里是我们看书聊天会朋友的好地方,还可对周围的人悄悄评头品足,称people watching。格里克是个书迷,在他的怂恿下,我开始买新书。文学书二三十元一本,还买得起,艺术书动辙就是五六十元,买得多了双手会发抖。在那里买了几部大画册,《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绘画》,《法国印象派绘画》和《日本江户时代浮世绘》,虽然心痛书款,但摩挲着精美的画册,的确是种安慰和满足。

 

十多年前在国内读的书,几乎是清一色关于西方的书,到北美后渐渐开始读关于中国的书,俗称时空倒置、文化错位。格里克是个中国通,他对中国的了解,远比我对西方的了解为多,谈起中国的事,他总是滔滔不绝。我对中国历史、中国哲学所知太少,对中国古代艺术也不甚了然。说实话,中国留学生了解中国文化的程度,真不敢让人恭维,无论是学理工的还是学文的,这都相当普遍。在我而言,花钱买关于中国的英文书来读,既是了解中国,也是了解西方人怎样看中国。到后来,见了关于中国的书就蠢蠢欲买,如今到手的有《二十世纪中国艺术》和《敦煌壁画》等,都是些大部头。眼下筹划着要买的是《三千年中国绘画》和《中国现代美术》之类。

 

因为买画册太贵,不敢将其划入每月的支出预算中,只能用工资外的收入来买,这笔财源就是稿费。过去当学生时,曾在唐人街一家报社打工。那时的蒙特利尔有五六家中文报纸,都不给稿费。有位朋友给一家周报写专栏,每周一整版,写了一年,累得半死,连稿费的影子都没见到。而且各中文报之间冤家仇深,有识之士乘机起哄,互写徼文斗得天昏地暗。我等胆小之辈,唯恐避之不及,哪里敢去染指,只好把稿件给了外地的报纸。先是给国内报纸的海外版,但从不见回音,直到有人在报上见了文章来问我,才明白那家报纸既没给稿费,也不理睬作者。此后写了文章就改投纽约的《世界日报》,编辑很热情,又有稿费,于是买书就有了着落。有时看见一部好书,价钱近百元,心里就想着该写篇什么文章了。还没写几个字,先把书买了回来,厚厚的一大本放在电脑旁,沉甸甸的,既当写作的动力,也是不得不写的压力。

 

读而后写,便是我的书缘之又一端。

 

写作并不全是功利的,更多的是因为写作之乐,所以也给国内的某些刊物写稿,基本限于自己感兴趣的题目,文章多刊于北京的《世界美术》和南京的《江苏画刊》。如果仅论稿费,一篇艺术理论,两三百元人民币,完全抵挡不了研究和写作所花的时间,若想凭中文写作而在海外吃饭,恐怕早就饿死异乡了。然而,南北二京的老朋友看得起我那些不关国计民生的文章,肯在自己的刊物上发表,便是对我写作的承认,也是与我分享写作之乐。

 

若给不认识的编辑写稿,会时有苦衷。你不远万里,一稿邮去,却永无回音,只好怀疑是不是运邮件的飞机一头栽进了太平洋,让人不知该否改邮他刊。一改,会成一稿两投,自己马上就里外不是人,仿佛欺世盗名,骗取人民币。有年回国,在北京刚下飞机,朋友便告知,说在西安的某刊物上见了我的某篇文章,搞得我神经紧张,赶紧去查是何刊何文,以免两投之嫌。算我多情,那家杂志至今也没同我联系,既无稿费,也无样刊。对这情况,有高人指点说,邮稿时附一写好海外地址的回邮信封。我试了,不灵。高人又指点说,让家人从国内寄些大面值的邮票来,投稿时在回邮信封上贴足邮票。这招我没敢试,怕太挖苦人。实际上,自从有了电子邮件,已无国内国外之别,只要编辑敲一行字,说声拙稿用或不用就行了,哪还需信封和邮票。

 

这年头编辑们独忙,不理睬文字垃圾,无可厚非。但要采用某人稿件,恐应打个招呼才是,而稿子已刊出却仍不理作者,一个忙字就说不过去了。尤其身在海外,若编辑不睬,又怎知稿子的命运,到头来背个一稿两投的黑锅,读者还以为是小人图财。

 

我在《读书》上统共就写过一篇《浮世绘》,不料有读者动笔呼应,让我受宠若惊。先是旅居日本的唐梵写有短文《关于浮世绘》(《读书》2000年第九期),指出拙文的两个问题。一是将日本画家安藤广重误为安东广重,盖因我的译名来自英文,而日语中藤与东发音相同,我在写文章时并无日文材料作参考,只隐约记得广重的画上有安东这一签名,不知是否我记错了。另一问题是我将广重的著名组画《东海道五十三次》误为《东海道五十三次之内》,这当然是由于我不知道日语中的“之内”意即“之一”。过了半年,北京的董炳月又在《读书》上发表了洋洋洒洒的长文《异乡的浮世绘》(2001年第3),就我的话题而有新的发挥,尤其是他补充的关于法国雕塑家罗丹与浮世绘的故事,着实精彩。在浮世绘的话题上,我其实是门外汉,只因初学日语,想了解日本文化,手里又没有这方面的中文书,只好读英文书,结果为浮世绘所迷,一读便不可收,几个月里竟买下一大堆关于浮世绘的史著和画册。自然,读得多了手就痒,也顾不得外行不外行,写好了就给《读书》。写文章总是为了给人读的,若读者读了后水面上连个泡也没有,当是作者的莫大悲哀,若有读者指出文章的错处,则是作者的大幸。我的福分在于,虽给《读书》投下的是粒小石子,总激起了一两声回应,我该感谢编辑和二位读者。

 

写作虽不能糊口,但有了稿费却可以买书。除了新书,旧书仍然买,而且还介绍朋友去买。几年前,国内学术界才子叶舒宪来北美访问,第一站是蒙特利尔,我带他去逛“词语”,他见书如命,说这儿的书比国内图书馆的书还多,一下子买了一大箱,乐坏了书店老板,以后我去买书时总给我折扣。叶舒宪的第二站是纽约,去了一个星期,回蒙特利尔时又提回一大箱书,这时我觉得他有点可怜了,莫非他带回中国的就是几箱硬梆梆的书。过了一两年,他从国内给我邮来他写的北美游记,其中讲到在“词语”买旧书的事,看来他还是个念旧的人。果然,他把我写的一本书,介绍给上海一家出版社,书出版后,还替我鼓吹。

 

叶舒宪一身儒雅之气,另一位朋友易丹则一派新潮。这也是学术界一位才子,他每次来北美,对旧书店都不屑一逛,只拣时髦的东西看,游山玩水,好吃好喝,然后就埋头写作,而且快得惊人,还没回国,二十多万字的书已写好,回国没几天就出版,一时还成了畅销书,据说用稿费买得一辆明晃晃的Volkswagen,让人跌破眼镜。这位仁兄第二次到蒙特利尔,仍住在我家,吃喝玩乐照旧,埋头写作也照旧。在蒙特利尔疯玩了两星期,其间更疯写了两篇文章,一篇讲加拿大的多元文化及魁北克的法语英语之争,三个月后就发表在《读书》杂志上(易丹《加拿大制造》,《读书》99年第9期。),真是快人快手。

 

易丹多才多艺,写过中国艺术史、欧洲文学史,还写过小说戏剧和电视,甚至写过关于电脑网络的书。十多年他前发表的中篇小说《璞琳》,其描写颇有表现力,让我佩服了很久。里面写他八十年代初刚到美国留学时,有次在密西根湖边看到一群野鸭子,低低地贴着地面向远方飞去,写得意境悠远。九十年代初的一个冬天,我去伊利湖边,途径一个孤零零的乡村小教堂,刚在教堂门口的台阶上坐下,一群野鸭子就扑扑腾腾地从雪地上飞起,在灰色的天空下,贴着湖岸低低地飞向远方的地平线,竟把我带进了小说描写的境界。

 

现在好些人写作,要么佯装幽默,要么矫情万种,其文章我越读越害怕。作者们故作不经意的样子,用语调侃,甚至装疯卖傻。相比之下,谁若一本正经地写,就成了大傻瓜。只有我等蠢人,才写得认认真真,就象鲁镇那个唠唠叨叨没完没了地拼命给人讲茴香豆的茴字有多少种写法的身穿脏乎乎的黑长袍又总是站着喝酒的孔乙己。

 

其实,我喜欢读画家写的文章,他们不做作。有次去纽约,住在陈丹青家,他拿出一大迭打印稿给我看,那是他很快就要出版的文集《纽约锁记》。我读了一宿,没料到画家的文章写得如此之好,了解陈丹青的人,定会品出其中妙处。陈丹青写文章,徐徐道来,象流水一样自然,该说的话都说了,却又象什么也没说,老到得滴水不漏,又实在又空灵,几乎无可挑剔(除了用括号太多而外,--恕我胡言)。他的文章,显然是字斟句酌过的,严密而毫无斧凿之痕。第二天早上起来,我忍不住说,你的文章是那样水到渠成,看不出遣词造句的痕迹,就跟没修改过一样自然。他楞了一下,笑笑说,还是修改过的。看来,文章写到炉火纯青的时候,一定是归真返璞,匠心不露。后来听别的朋友讲,陈丹青还真下了一番功夫,拜师学习中文写作,难怪他写文章是那样天衣无缝。

 

我在国内的朋友中有些是诗人,他们的诗,我读不懂,盖因我对诗天生惧怕之故。上中学时还写点诗,一进大学,校园里满是诗人,当时人们说,你往天上随便扔块石子,落下来定会砸到某个诗人头上。在那么多诗人的校园里呆了四年,自信心丧失殆尽,不仅自愧不如,也被诗人们神神鬼鬼的言行举止吓坏了,便发誓不写诗。在蒙特利尔时,唐人街的诗人词人多如过江之鲫,当地的中文报,一家比一家发表的旧体诗词多,于是也敬而远之,躲为上计。

 

从加拿大的蒙特利尔到美国明尼苏达州任教,刚开学,系主任问我写不写诗,我吓了一跳,忙声辩不写,而且也不懂诗。后来得知,这位系主任是诗人,但好在不装神弄鬼,也无怪言异行。于是读他的诗,能读懂,自信心才渐渐恢复。

 

在明州时先是住在乡下,向一户养牛的农民租了一层楼。房东养了九只猫,猫儿们对我占了它们的地盘很不满意,总是伺机报复,最恶毒的手段就是跳上我的书架减轻自己的负担。它们没能用湿臭赶走我,就重新划分领地。头几天是群猫大战,半夜里打得鬼哭狼嚎,象是前几年那唱红了百老汇的著名歌剧。随后它们休战妥协,以齐天大圣到此一游的方式划地为界,我的书又被淹了一次。一年后我从乡下迁进明尼阿波利斯,住在密西西比河边,收拾书时才发现,那部一加元买来的《欧洲名家文选》,已被群猫用液体和气味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记。其它被污染的书我都扔掉了,这本舍不得,就放在阳台上接受阳光的洗礼。

 

每次搬迁,我的书都损失非浅,好在写作尚能继续。这不,这篇文章一完成,或许就能去买些书回来作补偿。

 

 

                                                            OOO年夏,明尼苏达,初稿

                                                            OO二年春,纽约上州,修改

                                                                        发表于美国《汉新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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