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芳连手指都不让逸然碰,这对他的自信心是很大的打击。
逸然的自我感觉一直很好。他怎么能不好呢?从小在别人的夸奖中长大,听到的都是:“这孩子好乖啊!”, “这孩子太善良了!”,“这孩子才貌双全,长大后一定会很有出息。”。 最难能可贵的是,他在赞美声中从来都是不骄不躁,而且他是更加地虚己,更加地刻苦和努力。刚进大学,他只有1米72的个头,毕业时他居然长了整整八公分,原本瘦弱的体型也变得结实健壮起来,加上参加冬游一年多,体质明显增加,浑身都充满了青春的活力。虽然大学四年平添了一副眼镜,但架在高高的鼻梁上,显得既斯文,又有才气,也与他自己原本好静的性格相配。他一向不喜欢出头露面,但出于对英语口语的偏爱,最近忍不住参加了学校举办的英语演讲比赛,获得了第一名,他一下子成了全校的风云人物。大概是他站在讲台上的样子很潇洒的缘故吧,他在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里连续收到三位女生的求爱信,让他手足无措。试想,一个女孩子,无论她的姿色如何,要主动给一个素不相识的男生写信,是需要多么大的勇气的。因为慧芳在他心中的地位,他连与她们见见面的愿望都没有,而以太忙为理由一一回绝了。
逸然之所以在第一次见到慧芳,就坚信她一定会成为他的恋人,除了直觉以外,很大程度上也源自于他对自己的这份自信。虽然慧芳在他的心中无疑于女神,但他相信自己的外在和内在条件一定终有一天会赢得她对他全身心的投入。
虽然逸然与慧芳正式见面才有屈指可数的几次,但他却恨不得一下子就可以握她的手,亲她的唇。逸然几乎无法忍受她对他的若即若离,更不知道她对他的真实想法如何。但另一方面,他又在努力地为慧芳开脱:她是那么的单纯,那么的出污泥而不染,她一定视一切肌肤的接触为神圣,所以才这么不愿意轻易地让他握她的手,搂她的腰。而逸然自己又何尝不厌恶一切唾手可得的廉价爱情呢!
爱情是一条等待恋人们去开垦的人工河。开到那里,水自然就会流到那里。尚未开发的地方,水是无法流入的。爱情的甘甜不正是体现在这每日每夜的开垦的辛苦劳作过程之中吗?看着爱情的小河一天比一天更远更广阔地往下流,不断地聆听来自它两岸的浪花的轻轻的拍击声,不正是爱情生活的全部精髓所在吗!
其实对于男女私事,逸然并非不知道一些,这要归功于他从小喜欢看小说的好习惯。刚开始是对一切战争题材的小说感兴趣,慢慢地随着青春期的到来,他的全部兴趣又转移到一切以爱情为主题的小说上,尤其是对其中的性爱场景描写是百看不厌。上大学以后,图书馆里有那么多书,让他目不暇接,他几乎把所有的小说都走马观花地看了一遍。上了研究生,自由支配的时间多起来了,他开始觉得国产的和翻译的不过瘾,就开始尝试读原版的小说。图书馆没有,就到新华书店的外文影印室去买。他一方面向往男女交欢的快乐,但另一方面,又是朦朦胧胧,一知半解。更多的,他是在控制自己的情绪,他深知来日方长,他要一点一点地去品尝爱情美酒的芬芳。
事实是无论他怎样地压抑自己的情感,都无法抵御他对玫瑰色性爱的无限渴望。至今仍然清楚地记得六年前第一次从春梦中醒来时的震撼。回味梦中的感受,他都无法相信那是从他自己体内生出来的感觉,当他确信那是他自己身体中实实在在拥有的强烈的冲动和舒畅的快感时,他所有对生活的厌倦,对未来的恐惧和对生与死的困惑,都荡然无存。从此他觉得活着是那么的有意义,即使只是为那一刻的感觉而活,也是值得的。爱情的最高境界之于他就是有一天要与他最心爱的人共享这来自天堂的美妙感觉。
一直到他遇到慧芳后,他对自己体内所拥有的美好感觉的崇拜才得以化解和扩散,而转化为对慧芳整个身心的渴望。他将自己青春的骚动转化成对慧芳--他心目中的女神--的一点一滴的思念。这种思念在一定程度上转移和缓解了他对自己体内时时涌动的潮水的注意,而让他将更多的心事都花在对爱情的思考和感受上。慧芳的一举一动,她的声音和气息,足以与他体内所有可能有的美好感觉相比美,以至她在他身边的时候,他可以把一切的私心杂念都抛至脑外,而唯一存留的就是对她的单纯的渴望,包括想要拥有她的手,想用自己的双手抚摸她的脸,这一切都是出自于他心底对她的疼爱,没有掺杂任何其它的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