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夜晚,是个晚上不想睡的人;我喜欢白天,却是个早晨不想起来的人。所以,我归根结底是个黑夜里的动物。喜欢把自己折腾到一碰到枕头就昏迷的地步。
以前没有电脑的时候,晚上的光阴漫长而又悠闲。泡一杯清香幽淡的绿茶,拧开午夜的电台聆听疲倦一天的人们在星辰底下舒发心怀。点歌、倾诉,亦或只是任由轻缓的乐曲萦绕在台灯温暖的橙色里。而那一刻,便是我一日中心情最放松的时候。看书也好,聊天也好,冥想也好,黑夜的温柔和宁静散在空气中,让人不舍。电波声带来的是身外那个世界的热闹和冷清,伴着夜色底下桌边窗前的身影,夜晚的呼吸声变得触手可及。
从学生时代开始,晚上做事的效率就极其高,8点到12点的这个时间段,应该是我一日的黄金时刻。即便如现在,每日白天高度紧张疲劳之后,一旦洗完澡坐定,再混沌的脑袋瓜也会清醒,应睡觉的时间里精神得像个神仙。于是,夜晚的时间就像是我从老天的手上偷来的一样。而心情,愈夜愈美丽。
品味午夜的悠闲的时候,像是在宣泄一种所谓的小资的情致。
其实不然。
如果说是一种享受孤独呢?这个我承认,是。
以前有首歌名《孤独的人是可耻的》,张楚的吧。可于我来说,我从没有觉得孤独是可耻的,也不觉得它是件悲哀的事,更不会觉得它是示弱的表现。人尝试着体会孤独,就像是品尝寂寞,适量的浸淫,有度的放纵,是一种清福。
而夜晚,成了这一切快乐悲伤的载体。
就像现在,已近子夜,我一如既往地握一杯清茗在手,没有电台作伴,却与时俱进地对着高科技时代的电脑伙伴,将极为个人化的心情文字录下。
今夜,心情格外跳脱轻灵,黑空底下的这种安宁是,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