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朦胧诗,其实就是在运用语言的的表达策略,依靠语言意义歧异和冲突,构成一种张力和突然性。这也是朦胧诗构建的重要性的语言方法。
从概念上来讲,语言意义歧异也叫含混。就是说,一个语言单位可以/可能包含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含义,一句话可以有多种不同的理解。这种理解主要是读者根据自己理解程度而定的。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含混是语言本身固有的特点。我们通常讲的一语多义,玄外有音就是这个道理。不同的语言含混的句子,组织在一起,便起到了表达不同的诗的意境。这其实就是诗人写诗的一个雕虫小技之一。
有的时候,断句引起的歧义可形成意想不到的含混。我的好友大葱先生(Wiser56)就说过一句经典的语言,“写诗就是要学会使用回车”,他一语道破了使用断句的秘诀。比如我写的《落花》,如果运用不同的断句,就可达到不同语言和意境的效果:
断句一 (我现在选择的断句方式)
落下一片
生命的记号
是该落下了
因为
成熟了
断句二
落下
一片生命的记号
是该落下了
因为成熟了
断句三
落下一片生命的记号
是该落下了
因为成熟了
以上的组合还可以许多中,但是我还是喜欢第一组的断句引起的断句语言效果和诗歌的意境。
含混在语言学里被视为一个弊病,也可以说是一种语病。但是就是这种所谓的“病句”,却在现代诗歌里广为流行,成为现代诗歌的一个基本的语言特征。它使得诗歌的意境多元化,空间化,让一首平面的诗歌有了立体的感觉,使得诗歌的内涵更加丰富,诗意更加深邃,和富有哲理性。
比如,在舒婷的《一种演奏风格》里,有一段是这样表述的:
小号任自己跌下深渊
碎成沛雨和珍珠的回声
萨克司立在石喉上长嗥
牵着一轮沉沉坠去的夕阳
如果你细细读每句话,就会得到不同的诗的含义。也许你隔几天再回来读这几句,可能你的脑子便会产生出新的诗的含义。
风哥的诗《天语:同人》中,有这样一句:“破坏我必须破坏我的语言”,假如我们用断句的方式来读的话,至少可以有如下的几层意思:
① 破坏,我必须破坏我的语言;
②破坏,我必须破坏,我的语言;
③破坏我,必须破坏,我的语言。
不仅仅断句可以影响诗的含义和意境,分段也可以影响诗的含义和意境。比如在我写的《女人》的那首诗里,我利用了逆向思维的手法来表现女人的一生,女儿盼着有一天长大,像妈妈一样,妈妈希望回到童年的时光,试图要写出一种小女人的期盼,和大女人的无奈。
分段1:《女人》
妈妈和女儿
走在傍晚的路上
妈妈牵着一个自己
女儿追逐着一个妈妈
妈妈的影子
重叠着女儿的影子
两串脚印
穿过了十字路口
分段2:《女人》
妈妈和女儿
走在傍晚的路上
妈妈牵着一个自己
女儿追逐着一个妈妈
妈妈的影子
重叠着女儿的影子
两串脚印
穿过了十字路口
分段3:《女人》
妈妈和女儿
走在傍晚的路上
妈妈牵着一个自己
女儿追逐着一个妈妈
妈妈的影子
重叠着女儿的影子
两串脚印
穿过了十字路口
上面的例字说明,不仅词语上词组间的组合断句会给诗歌带来不同的艺术含义,而且语段与语段的组合不同也会染读者收到意想不到的艺术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