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宝贝

我喜欢首饰。

老妈自从发现这一点就很感慨,“本来打算把你当作男儿教养的,看来是没可能了。”

她自己从不戴任何饰物,连老爸给她买的钻戒也放在箱子底,偶尔拿出来在手上比划一下,跟我说:“瞧,好看吧!”

我不甘心,还想为自己的首饰情结寻找一个合理的渊源,“那我的姥姥呢?她也不喜欢首饰?”

“我给她买过一个三钱重的金戒指,她戴了一辈子,后来带到棺材里了。”

也许是下意识的,我从小几乎没有受过传统女孩的家政教育。我认识一个女人,那真是样样精通,每每被夸成是家政一百分。

看见她里里外外一把手我就惭愧,自己连五十分都没有,来德国之前,甚至是零分。

临走时父母最担心的,不是学业等等,而是我弄不好得把自己饿死,那会儿我连炒菜先放油都搞不清。

现在好了,我会蛋炒饭,还知道放葱花。来客人的时候,我会做香菇炒土豆,又甜又咸,让他们一辈子都忘不了。

其实我的优点是有洁癖,如果这是优点的话。手脚很勤快,房间一尘不染,象小和尚一休那样爬在地板上擦洗。

别人做饭的时候,我永远打下手(除了这个我也不会别的了),等他们把饭菜做完,我也收拾完了,厨房好象从没使用过。

我就是有一天住在一个山洞里,哪怕只住几天,我也会把它收拾收拾。

这都是我无师自通的本事,不算什么。它的副作用是,我的朋友们在我去看他们之前,大多会说:“先等等啊,我把屋子收拾一下你再来!”

这让我很郁闷。十有八九,等我去了,心里还是嘀咕,“这就算收拾了啊?那要没收拾还不得…….”

我有个上海女朋友,一出门,那叫一个头面光鲜,可她的屋子,那叫一个乱。有一回我去找她,愣是一脚没踏进门去,地上都是东西。

后来他们也不干了,“不管你了,齁累齁累的!”我反倒踏实了。

走题太远,这一扯都到了天津了。还是说我的首饰吧。

我最贵重的一件首饰,是老爸给我的二十分的钻石戒指 。不大,火彩也亮晶晶的,样子是我自己选的独粒头,一万年都不变的设计。我喜欢这种经典的感觉。

老弟跟我瞎逗,“要是碰上了坏蛋,抢你的戒指,怎办呢?”

我还没说话,老爸马上说:“给他!赶紧给他!一个戒指算什么呀,千万别分不清孰重孰轻!”老爸就是好啊!

老弟也给过我不少首饰,他自己偶尔也戴些沉甸甸的银家伙,配他的刺青满合适的,就是不敢让老人们看见,进家门之前,先在车里都摘干净了。

他送我的东西中,有个金珀的弥勒佛挂件,晶莹剔透,笑哈哈的,小baby的巴掌那么大。我配了一条黑绳,爱不释手。然而我总有点儿怀疑这琥珀的真实性,因为实在是太好了,好得难以置信。

有一年我去布拉格,回程的路上经过Karlsbad,童话般美丽的地方,盛卖琥珀,我不知道是不是盛产。东瞧西看,选中了一个长圆型的琥珀戒指,记得是十三欧元,本来店主要二十的。他似乎很不舍得卖给我,说这颗琥珀至少有三千万年的历史。

我心里说,好,三千万年,你就卖了十三块钱,以为我不懂啊。

后来有人看见了那个弥勒佛,愿意出六千块钱买下来,我死活不肯,六万也不卖。他没了辙,最后跟我说:“你这个东西,我至少可以卖出两万的价去。”

我乐颠颠地和老弟说这事儿,嘿,这个原来值两万那!

他极其轻蔑地看了我一眼,“戴着玩得了,你怎么这么俗气?”

他还给过我一个白水晶的手镯,从香港带回来的,式样很特别,是好几大块长方形的水晶串在一起,沉重冰凉,谁见了都是“哇”的一声,一惊一乍的。

也许是因为它的巨大和通透,迄今为止,还没有人认为它是真正的天然水晶。我觉得有些委屈,不是为我,而是为了水晶。想起红颜薄命这个词来,你长得不要太好啊,好得人家都不承认了。

国内热炒水晶已经好几年了,价格翻了又翻,还跟五行八卦什么的扯上了关系,讲究什么左进右出,正负能量,海盐消磁,只许看不准摸……等等,等等。

这些我一概不信。我喜欢水晶,就因为它们是水晶,有没有那些好处坏处,我都喜欢。别人送的,自己攒的,也积了一大堆。

今年从北京回德国,过海关的时候,被要求开箱察看。几包汤料被当场没收,因为上面印着鸡蛋,还没个英文说明,我也不能证明那里面其实是没有鸡蛋的。

正没好气,一个警察发现了我的首饰包,打开一看,里面都是水晶,今年回国的战利品。

他皱起了眉毛,我瞪上了眼。

“这是什么?”

“我的水晶。”

他很严肃地翻看,我是严阵以待。

他已经拿走了我的汤料,再要动一动我的水晶,我就跟他拚了。

我的眼睛里至少有一千把小刀子,待会儿飞出去,总会有一把有小李飞刀的份量。

以前我亲眼见过警察没收了一个新娘的陪嫁首饰,好像是土耳其的,听他们说是要好好调查一下。害得那个新娘子痛哭嚎啕。不知怎么,我就是相信她说的是真的。

他看着,又叫了另一个来看。

嘿,还没完了。嘿,那个你们没见过啊,是黑曜石,发光的是彩虹眼,不懂别碰,行不行?

“中国也产水晶?”

靠,我都给气乐了。

“德国也产水晶?”

“这个,我不知道。”他还挺诚实。

不知道啊,慢慢琢磨吧。

我有个紫水晶的戒指,原本是一个女朋友去韩国时给我买的一付耳钉,据说是极品的紫水晶,晶莹悠然。可我们谁戴上了都不好看,石头太大了,显得十分突兀。而且,我觉得只有皮肤白皙异常的人,戴紫水晶才好看。

就那么一直放着,有一年回国时,突然灵机一动,找首饰匠把它改成了两个戒指,送还她一个,我留一个,两人都高兴,常常戴着,也想起对方。

德国人有个传统,两个特别要好的人,会买两个相同样式的戒指戴,作为Freundschaftsring.也不限性别。

我的第一个友谊戒指,是个硕大的银玫瑰,枝叶都覆盖了手指,几乎延伸到手面上。好几年前,我和一个女朋友去逛艺术节,从早到晚,整整十二个小时,累得都走不动了,我们才选中了那两朵玫瑰花。

现在她已经回了上海,对我说:“想想看,我可能是中国唯一戴这个戒指的人,另一个就是一万里之外的你。”

出国以后,国内的朋友们常问我觉得自己变了没有。当然有了,除了本性难移的东西外,我对首饰的感觉就不同了。以前喜欢精致小巧的,现在喜欢造型夸张,沉甸甸的有质感的东西。

动物造型的我只有一个,也是个上海女朋友送的纯银大象戒指。她发现我喜欢大象,就从手上脱下来给我。

到现在,我都记得她说:“在九寨沟买的,这么大的一块银子,才三十块钱!”真是可爱。

她最讨厌贵重的首饰,“不如给我钞票!”还是可爱。

那年看了指环王的电影,超爱那个戒指,因为是我最喜欢的造型。素素的一个圈,厚实而沉,最好是没有任何的修饰,无始无终的永恒。

后来也是在艺术节上挑戒指,看见一个纯银的是那个样子,而且没有故意做出来的那些咒语。千喜欢,万喜欢,唯一让我犹豫的是戒圈戴在无名指上稍大了一些,而老板又只此一个。

那天和我一起去逛的是个男人,他在旁边一个劲儿地劝我别买,“太贵了,十五块呀!”

我昏了头,居然就没买。可回到家里,坐卧不定,老想着那个戒指,第二天又一个人跑去看,谢天谢地,还在的,老板说是因为戒圈太小了,看上的人都戴不上,我要的话就拿十块钱好了。

我差点儿没乐疯了,就是十五块我也要啊!

后来我跟那个男的提这事儿,他还挺高兴,“看,还是得跟我去逛,又省五块钱!”

靠,我这辈子都不会了!看在他是上海人的份上,饶他这一马。

我那个戴玫瑰的女朋友,不喜欢纯金,讨厌那种黄澄澄的感觉。而我不喜欢K金,除非做工天下一流。黄金虽然弄不好就显得俗气,我觉得主要是因为款式不好,设计程式化,搞得大家一戴上就象暴发户。

然而纯金和纯银,质地好的,做工讲究的,给人一种纯净柔和的感觉,仿佛月光和流水。

她还有一点我很不同意,就是买回来首饰不肯戴,压在箱子底,而且有好多莫名其妙的规矩,穿这个不能戴那个啦,这个等老了再说啦……我顶痛恨这些,老给她上课。

不戴你就别买,那谁谁说了,还省钱呢。买了你就戴着臭美去,不给别人看,给自己看,这些东西是生活中的快乐。穿T恤衫也可以配钻石,只要你搭配合适。

说了多少年,她松动了,最近也戴着她的黑珍珠去上班了。我窃喜。

老妈看我对首饰一往情深,不知是被感动了还是没奈何,也送了我一个纯金的戒指,而且是她自己设计好样子让首饰匠打的。

两颗镂空缠绕在一起的心,一个抛光,一个磨沙的,非常清新,让人想到心有千千结。我爱你呀,老妈!

行走四方时,我也喜欢看首饰,每一个地方都带有当地的特点。在巴黎,我在香榭大道上的一家店里,买过一付耳坠。银制的,上面是一颗圆形的白色黄玉,下面是一颗泪珠型的蓝宝石。我几乎掏出了钱包里剩下的所有的钱,幸好是在巴黎的最后一天了。

这付耳坠我戴的次数不算很多,每一次都令我怀想巴黎别致的奢华和灵动的美丽。

还有那些没买的,我也记得清清楚楚。有一年的圣诞节 ,我在法兰克福,看到一家店里有个18K金的项链,坠子是长方形的,上面有几颗小钻石,排列成大熊星座的样子,底面上铺满天河般的波纹。金灿灿的夏夜,星辰近在眼前。

同一年的圣诞,我和另一个女朋友逛圣诞市场,发现一个大象的银戒指。和我有的那个不同,是一圈小象排成了队,鼻子各自挽着前一个的尾巴,还是MASSIVE的,可爱得要命。那天我肯定是Glühwein 喝多了,神志不清,没有买。什么时候想起来,立马想踢自己几脚。

周末没事时,偶尔逛逛跳蚤市场。有个男人孤零零地站在那儿,手里拿着个银手镯,差不多有两寸宽,精细繁复的花纹,拜占庭的感觉。我问他是哪里买的,他一笑,说是他早先送给女朋友的,后来他们结婚了,又离婚了,现在不愿意要这个手镯了。

他出的价实在太高了,我毫无办法。又一转念,兴许他是故意的,出出气心里好受些,还是希望没有人能买走它,买走他们当年的回忆。

美国有个连续剧,两个女人争论什么事,其中一个让另一个以她妈妈的名字发誓,她很痛快就发誓了,然而那一个还不放心,又让她以她的首饰的名义发誓,这回她怎么也不肯了。

我看了大笑,绝对是心领神会。

送朋友们的礼物,我的首选永远是首饰,无论男女。除了我对此别有心得之外,我觉得首饰比较的小,容易收藏,如果他们喜欢或者愿意的话,可以留一辈子。

因为我的生活自理能力差得出奇,老爸一度很为此担忧。我安慰他说:“别担心,象我这么笨的,也有地方可去。比如别的都做不了,我还可以做首饰店的售货员,如果人家不在意我不会算账的话。”

说到我的首饰,三天三夜也说不完。因为每一件都有一个故事在里面藏着,我的快乐,忧伤,后悔,感动……人生的一部分最好的回忆。

遗憾也有一点儿,比如我一直没有个合适的首饰盒,能装下那些宝贝,现在我把它们都放在原先盛冰淇淋的盒子里,太委屈了。

说到将来,我希望有个女儿,能接着我的宝贝,听我的故事,再交给她的女儿。

不过,她要是讨厌首饰呢?

这我还没想好。
  
海岛冰轮 发表评论于
首饰和衣服不一样,它们似乎更代表女人内心的梦想。

自从去年终于下了决心打了耳洞之后,自然迷上了耳环。不过因为要努力攒钱,只敢买些好看不值钱的小玩意们。饶是这样,LG还是常常惊呼,“你又有新耳环了?!" @$%!@

我记得小时候常常爬在奶奶的老式雕花床的横梁的抽屉里找那只“百宝箱”,一次一次的看。有一次爷爷看到了,就对我说这都是他以前淘来的,以后这个都留给我。那时候我就知道爷爷偏心,他要留给我,不会给表妹的。我其实并不怎么羡慕里面的物件,但是仍觉得很得意。

mae 发表评论于


你就是个相当有趣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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