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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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读了洪晃一篇文章,说是吃东西的口味对婚姻生活很重要。对此我没有调查研究故没有发言权。但从自己的生活经历来说,两个人饮食喜好一致确是件好事。起码吃饭找馆子容易,在家做饭也不麻烦。当然暂时不一致也无须着急,互相影响日久天长自然会越来越相近滴。 

今天又去了川味坊,老公点了宫保鸡丁和水煮鱼片,我笑:怎么跟我想得一样。其实不奇怪,宫保鸡丁老公一直想吃,可惜上次我实验了一把,失败了,再没敢试。而水煮鱼曾经是我的最爱,有段时间满北京转净跟着香味追都快变成猫儿了。老公说你再点个,我没出息地把那菜单翻来覆去的看,找不出来。于是老公又义不容辞代劳:沙锅魔芋。“嗯,魔芋不错。”我嘴上说着,心里嘀咕,沙锅就不知道咋样了。事实证明这个菜点得最是英明,辣得过瘾,又不会像水煮鱼片那么油腻,最后被我消灭光了。老公还叫了杯冰水,吃了碗米饭,我是空口上阵,还嫌不够辣。嗬嗬,其实认识他之前我可是不吃辣椒的。 

“晚饭想吃点什么?”“就想喝点粥。然后随便弄点什么就不要肉了。”领导指示完毕就出去跑步了,大厨心里又暗喜:简直是我肚子里的蛔虫嘛,又想到一块去了。于是煮了粥,拣刚买的红薯蒸了两块,又用蒜蓉炒了一个蒿子杆,翠绿清爽,果然受欢迎。于是咱就配合领导,再次全歼敌人,将战场打扫干净。 

人家说两个人相处久了会越来越像,我看这话有理。 

我不爱吃韭菜,闻到那股味儿就恶心。去年跟教会的车去death valley,身后坐了一位女士,一路上大吃韭菜馅包子,给我一路上难受的,还不好意思说,只好装晕车!咱不能把自己的欢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啊,听说有人专好这一口儿,让人家眼看着包里的美味却不让吃也是一种残忍吧。看我现在还记得这事儿呢,可见给我造成了多么严重的心理创伤。幸好老公也不爱吃韭菜,不然我这做饭的给别人喂高兴了自个儿就该绝食了 

当然也有不一致的时候,我喜欢芫荽,咱们北方人俗称香菜的,老公却语出惊人:“那怎么能叫香菜?应该叫臭菜才对!”我晕!不过这个矛盾倒容易解决,香菜末单放一个碗里,我自己享用就是了。现在老公受我影响也能吃一点了,嘿嘿,我倒不舍得给他吃了。所谓明珠赠美人嘛,给不懂得享受的人吃了,香菜也会委屈的呢。 

最好玩的还是吃苦瓜。我脾气急,经常上火,得了个妙方,生吃苦瓜有奇效。于是咱家就常见我捧一盘子的苦瓜条大嚼,,给老友们瞧见又该叫我兔子了。(想起大学聚餐时点大丰收的典故了。)对于这重量级的吃法,老公一开始也是敬而远之的,不过可别小看了耳濡目染的作用,前天老公说上火了,主动跟我要苦瓜吃,冰箱里就剩一根小的了,赶紧洗净切条奉上,领导开嚼,咱在一边偷瞄两眼,嗬嗬,没皱眉头,看来甘之如饴呢。 

可别以为只是老公在迁就我,其实我的牺牲才是巨大地。我一直想吃素,不想沾肉腥,老公不同意,觉得他一个人吃肉没意思。思想斗争了几次,决定还是应该妥协。绝对不是忍不住馋的啊(有点此地无银是吧),老公没在家的时候我是从来不吃鱼肉的。但老公在家的时候我会尽量每餐都做一个肉菜,尽管吃的时候那个菜我是很少碰的,只在老公推荐的时候吃一点,不扫他的兴吧。(希望老公没看到这段,不然可能还是会觉得扫兴呵呵。那样也好,索性一起吃素得了  

吃东西的口味喜好应该不是与生俱来的,既然是后天形成就一定可以改变;更不是什么大是大非的原则问题,互相迁就理所应当。也许一时会觉得少了许多乐趣,但在我看来,乐趣这东西,本来就在于新尝试新发现。最后实在不行还可以教育自己:“人活着不是为了吃饭,吃饭只不过是为了活着。”嗬嗬,人若修炼到了这种境界,吃些猫粮狗粮又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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