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我们正年轻。象刚刚开放的花朵。要吸引住那些路过的人。
菲掀起我腰下那条厚质地的酒红色长裙,然后向空气里抛出去,裙摆在风里划落下一路的风景。那年的暑假刚过,我们才满二十一岁,头发已经留到腰间。走在宿舍楼后面的湖边,经过的很多男孩子都侧目而过。
有一阵子我们发疯一样地喜欢三毛和席慕容,挤在宿舍的单人床上背席慕容的白鸟之死:你若是那含泪的射手 我就是 那一只 决心不再躲闪的白鸟 只等那羽箭破空而来 射入我早已碎裂的胸怀 你若是这世间唯一 唯一能伤我的射手 我就是你所有的青春岁月 所有不能忘的欢乐和悲愁......那时侯我们迷恋和想像爱情。尤其是我,买了几本处理的速写本,抄录了很多类似的诗歌和散文,时常带在身边翻看。菲是我的又一本文摘,她对三毛的文字有惊人的记忆力,可以随时背出一整个段落。她给高中同学写的信,字里行间也夹带着那种情绪。有一次她给我看一个男同学来自大连的回信。已经忘记主要内容了,其中的一句话却印象尤为深刻,是写他自己在一个刮风的阴天抱书独行。“抱书独行”,寥寥几字,却道出十分一介书生在外游学的深沉感怀。相信菲也和我一样体会到了。——其实那时候她已经喜欢上这个男生了,他叫达。高中的时候达的成绩就很好,面目英俊,个子高高瘦瘦的。那一天她看着蓝蓝的天空,笑笑地说他挺帅的。而我想,能写出这样文字的男孩子,一定也很酷。
刚开学的时候达写信来说十一的时候放假要来看菲。也许是为了作好准备,菲突然跑来对我说,简,我们应该去学跳交际舞,保证把舞场里的男孩子都迷倒。于是我们去报了个校园里的速成班。记得第一次上交际舞课,我们都悉心打扮了一下,意在引人注目。她穿了我那条酒红色长裙,配了件深湖蓝的翻领短褂子,我穿了蓝色碎花的上衣和白粗布的裙子,这是我们所有的最美丽的行头。上完课回宿舍的路上,我们都很兴奋。我想了想,说,菲,你这样容貌浓郁的女子配上颜色浓郁的服饰,就象一朵花香浓郁的玫瑰。她说,那你呢,六月出生的女子,就是河塘里的那朵白莲了。
现在望回去,那段对话还记忆犹新,因为从此再没有过那样天真烂漫和孤芳自赏的言语了。
达来天津的期间,菲借了我的那条酒红色长裙去用。我很少去打扰菲,一个人有时去校园外的市场或者是食品街之类的地方闲逛,觉得挺无聊的。偶尔听说天大的咖啡厅可以打工,而且只招漂亮的女生。想想那种地方夜夜歌舞升平,挤满了形形色色的人,好像充满了未知的诱惑,就找到那里去应聘。在那里工作的第二天晚上,端盘子路过一张桌子时被一条人腿挡住去路。一看是一个关系很近的师兄兼老乡,和一大帮建筑系的人在那里喝酒跳舞。前一天我刚刚对他说过有事不能和他去看电影,这下被逮个正着。他说,你原来在这里干这个,我们建筑系的人给人画画图就是钱,你倒喜欢来这里伺候别人。我哑口无言,一溜烟就跑了。其实那时侯我还没有遇见心仪的男生,可是因为把爱情看得很重,就不愿意随便应某个男孩子的约出去走走。捡尽寒枝不肯栖,是我当时的处境。我宁愿自己选择打发时间的方式。
在食堂打饭的时候,远远地看到菲和达的身影,象一对好朋友。那时侯年轻人恋爱都很纯的,相敬如宾,所以往往无法确定是否真的是男女朋友关系。他的皮肤颜色很深,五官好像有些象某个当时很有名的香港演员,的确瘦瘦高高的,穿着牛仔裤,宽大的布衬衫。潇洒年少,拥有远大的抱负,应该就是菲梦想的那种青梅竹马、郎才女貌的爱情。
而我是完全不同的,我觉得自己等待的是生命中未知的惊喜。
快冬天的时候,菲逃课3天坐火车去大连看她的男朋友达。那时候天气已经变得比较冷了,菲还是问我要了那条红裙子带去。她当时的表情那样甜蜜和得意。她给我细数这些年来她的几次重大选择上的如愿以偿,比如上了全县最好的高中;然后想学艺术类的专业,就进了全国最好的建筑系;现在如愿以偿和喜欢的男孩子谈恋爱......我正好相反,想一想,都是遗憾,心想事必不成:原来非常奋力地想学时装设计,却被迫学了建筑;大二的时候,偷偷地喜欢上了一个读研究生的师兄,可是很快他就去美国了,连我的名字都没来得及告诉他。
还有半年就要毕业了,宿舍熄灯后大家都在谈论各年级踊跃的花边新闻。
菲问我,你就这样等着变老吗?
我躲在蚊帐里照镜子,试着用父亲给我买的化装品涂上眼影,淡淡的粉紫色。年轻和纯洁的光泽还停留在脸上,就象带露的鲜花,寂寂地盛放着。那个应该路过的人还没有到来。可是不知道还会等多久。
如何让你遇见我
在我最美丽的时刻
为这
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
席慕容的诗句是那么绝美,带着淡淡的遗憾和伤怀。
可是我想大多数的女人还是不能坚持等到花将凋零的时候。
初春的时候,有外系的一个老乡约我去郊外烧烤。那时候认识了涛,他和那个老乡是一个宿舍的,班上的团支书。不知道是不是预谋,他陪那个老乡一同来找我。烧烤完还请我去他们宿舍玩。我第一眼对涛挺有好感的,因为他面目清秀,两道很浓的眉毛,笑容灿烂,身上穿着横纹的宽大毛衣,两只手插在裤子口袋里,乖乖的模样,象典型的日本偶像影星。后来他来给我送烧烤时的照片,还在照片后面写了很美很蒙胧的一首诗。我差不多要心动了,接受了他的第一次约会的邀请。我们骑了半个小时的车去看一场电影。早到了20分钟,就在一个广场坐下等。涛把背包拿下来,一下拿出好几袋零食手忙脚乱地分给我吃。那一刻,我在心里忍不住笑起来,想自己喜欢的人不应该会是这样稚嫩的一个小男生。于是没有任何解释地,没有和他进行下去。
就这样又回到一如既往的孤独的等待中。
分配的时候,很多人都非常痛苦。那天我们在荷塘边写生。菲哭泣起来,手里拿着的画笔无法落在纸上。达写信来告诉她分手,他为了自己留校的抱负和教授的女儿恋爱了,并且已经考研,希望菲能够理解他的选择。菲说她简直不相信那是他,可是她还是那么想念他。他手里有她最初的青春光阴和最纯洁的爱情。
还记得他温柔的注视,和小心翼翼触摸在我的脸颊上的手指的温度。菲闭着眼,泪水在轻声的抽泣中不断地流出来。她想去找他说个清楚。
最终她还是没有去大连。可是她的整个人很快地枯萎下去。
简,这次我没有如愿以偿。可是你还在等。不知道你是幸运还是不幸,没有爱过的人不会有心碎时痛彻心肺的体验。
菲把散在风中的长发挽起来盘在脑后,好像成熟了很多。
离开大学校园前的那段日子过得很快。周末的时候去隔壁的南开大学赶舞场。我们几乎每次都穿着学交谊舞时候的那两套行头。酒红色和白色的长长的裙摆,跳起牛仔舞的时候在昏暗的灯光下妩媚地翻飞闪烁,象反复绽放的花朵。没有男生来请的时候,我们两个人一起跳,菲跳男步,我跳女步,配合得天衣无缝。菲说我们要吸引住那些路过的每个人。
可是直到毕业,我终于还是没有恋爱过。而菲,是那只伤心的白鸟,彻底告别了她的初恋。
毕业后我们很少有联系。
二十六岁的时候,我去菲所在的那个城市看她。她变得很忙,成天都在照顾她刚满九个月的儿子。那是个可爱和美丽的婴儿,继承了她美丽纯洁的眼神。有一天,她抽出时间陪我去了附近的一个公园散步。记得那天湖边的一大片杨柳和温暖的阳光。我们没有再很深地谈到有关感情的事。那时我已经考了托福准备出国。她向我抱怨,过去班里一个关系很铁的男生来看她时,居然哪壶不开提哪壶,讲起她那时侯穿着那条酒红色的长裙去大连的事。那些陈芝麻烂谷子,其实她早就已经忘了,也不想再想起。
很多年前,我们单纯地以为只要坚持,那么世事和梦想可以非常接近。
很多年后,成熟了的我们都很安于各自的平淡归宿。
那条酒红色的长裙因为我出了国,一直放在我父母的住处,压在箱底。后来被捐出去救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