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人的婚姻---试读罗素的婚姻论

形而上痛苦并形而下快乐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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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在文学城的某个论坛中截取了罗素谈婚姻的几章片断(应该是个名篇,恕孤陋寡闻)。读完有高山仰止之感,看来爱情和婚姻是人类永恒的话题,不需太多的时代背景,其观点放在今天仍然涵盖了许多方面且一针见血,忍不住想附和一番。有一次看国内的网站,有个调查结果说北京已婚男女中,60%以上的男人有过婚外性行为,而女人的比例是50%以上。不知这个调查在什么范围内进行的,至少这两个数据是惊人的。“包二奶”早已不新鲜了,“审美疲劳”,苹果香蕉都不能少的水果大餐,“白骨精”阶层的交换伴侣,“一夜情”的泛滥等等,离婚率飙升,有人开始忧虑,一夫一妻制的婚姻究竟还能走多远。。。看看罗素老先生如何说的,“我们环顾现在这个世界,问问自己,到底什么条件促进婚姻的幸福,什么条件造成婚姻的痛苦的时候,我们不能不得到一个奇怪的结论:愈文明的人,似乎愈不能和一个伴侣有永久的幸福。。。通常来说,人们彼此区别最少的地方,婚姻最为容易。假如一个男子和别的男子相差无几,一个女子和其他的女子也区别不多的时候,那就没有理由去悔恨未曾和另外一个人结婚。但是,假如人们的嗜好、事业与兴趣都各不相同,则他们总希望一个与自己性情相同、情投意合的伴侣;当他们发觉所得到的没有他们本可以得到的那么多的时候,他们就会感觉不满。。。。还有另一个可以增进婚姻幸福的条件,那就是社会上要很少有未婚的女子,并且做丈夫的会见体面妇女的社交场合很少。假如男人除了自己的妻子以外,没有与别的女子发生性关系的机会,那么除了太坏的婚姻以外,大多数的男子都将尽量利用现状,并且会觉得也还过得去。妻子方面也是如此,尤其是假如她们没有幻想过婚姻应该有很多幸福,她们尤其会如此。换言之,倘若夫妻双方都没有希望从婚姻中获得多少快乐,则他们的婚姻很容易成为所谓快乐的婚姻。 因为同样的理由,社会习惯的固定,也容易避免所谓不幸的婚姻。假如婚姻的缔约被认为是最终的,不可反悔的,则社会上也就不会有什么刺激想象力的东西,使得男女越出婚姻门限之外想入非非,以为可以获得更多欢乐和幸福。。。在现代世界文明的人民当中,这些所谓幸福婚姻的条件没有一个存在着,因此,一般婚姻在最初几年以后,很少是幸福的。。。不受拘束的文明人,无论是男子或妇女,他们的本能通常常都是要求多妻或多夫的。他们可以深堕情网,可以若干年完全醉心钟情于一个人,但是迟早性关系上的惯熟会使热情降低,于是他们开始在别的地方寻求复活从前曾有过的兴奋情感。自然,凭藉道德的力量是可以控制这种冲动的,但是,要想使这种冲动根本不至发生,却是很困难的,随着妇女自由的增加,夫妻不忠贞的机会比起以前的时代来增加了许多。机会产生念头,念头产生欲望,而当没有宗教上的顾忌的时候,欲望就产生行动了。。。此外,现在的婚姻还有另外一个困难,那些最明白爱情价值的人尤其会感觉得到。爱情只在自由和出于自愿的时候才能滋长浓密,要是有义务的意思包含在内,爱情就会很容易被毁掉。假如对你说,爱某某人是你的职责所在,那肯定会使你讨厌他或她。所以,凡是联合爱情与法律的约束而成的婚姻,是站不住脚的。”从这番话中我们可以看到影响婚姻稳定的几个因素,一、人们彼此间的区别,二、接触机会,三、离婚的被允许,四、本能。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学科分支、社会分工更细,文化、经济的融合,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的多元化等等促使个人的发展越来越多样化,职业、才智、财富、情趣等社会属性是外貌、性格、健康与否等自然属性之外的有力补充,也是人们彼此间呈现区别的重要因素。我相信,每个人走进婚姻时选择的应该都是他/她认为最区别于他人的那个人,然而,在漫长的婚姻之路上一切都在变,包括他/她自己及其配偶,即使两个人持续地进行交流也很难保证对方始终都是最令你满意的,就象调照相机的焦距一样,当你的财富、地位、学识、品位、欣赏水平等等的变化使“焦距”发生变化时,也许另一个你更满意的人会清晰地进入你的视野,你的配偶可能变得模糊不清和背景一般了。这时,如果有机会接触这些异性,尤其是发生性行为的机会,人们会认为这种区别也许会带来不同的婚姻,我们知道,爱情给人带来的幻觉是可怕的,恋爱中的人没有人会相信这份爱情总有一天会消失,他们以为会永远这样相爱下去,所以想象中的婚姻也是顺理成章的美好,于是,现有的婚姻就开始受冲击了。离婚本是结束痛苦婚姻的一种方式,既然离婚不被禁止,从法律上它也为放弃一个并非死亡的婚姻而去寻求以为会更幸福的婚姻提供了机会。最后一点提到的本能是永远无法消除的,极端地说,其实每个生物个体存在的全部意义在于传承基因,从父母处继承,再与异性合作缔造新的基因传承载体,从这个意义上说,性行为是每个人应该做的最重要的最正经的事情,并且与不同的个体繁育后代以期获得子女的高生存率也是每个人的本能,在人类社会中这就表现为人们期望多妻或多夫。这样看来,婚姻不稳定是必然的,现代文明使婚姻稳定越来越难,那么婚姻还有必要存在吗?婚姻的意义究竟是什么呢?如果仅仅是法律意义上的契约,那么试图通过婚姻获得财富的也许会十分赞成婚姻的存在,其他人呢,是不是都愿意?罗氏说“要是已经生有儿女,婚姻的安定在我看来是一件很重要的事。。。在我看来,假如婚姻已经产生了结晶,而且夫妻双方对它的态度是讲理的、正派的,那么,所期望的事应该是婚姻能白头偕老,而不是它能排斥别的性关系。凡婚姻是以热烈的爱情开始,并生了可爱的子女,则夫妻之间应当发生一种离不开的感情,纵使在性的热情衰退以后,纵使一方或双方对于别人产生了性的热情,他们还是觉得,在他们伴侣的情谊里,仍旧有一种无限珍贵的东西存在。。。伴侣的交情经历了多少岁月,同甘苦,共患难,自然有其丰富的内容,不论初恋的日子多么愉快,也是赶不上的。时间能增加许多事物的价值,凡是能明白这道理的人,谁愿意将那般的交情,为了新欢就轻轻地抛弃?”看来,孩子是父母婚姻稳定的最大受益者也是最有效的催化剂,另外时间上的积累给予婚姻的附加值至少会使婚姻的战车惯性大些使移情别恋的可能性相对小些,也就是说俩人相濡以沫共同抚育子女白头偕老是完全可能的,尤其随着年龄的增长,人们更需要健康,婚姻中的亲情给人带来的平淡宁静远比没有婚姻而与不同的人相恋带来的热烈和焦虑更有利于身心健康。婚姻的意义还在于,两个人一起生活成本较低,性生活安全,相互照顾,共同养育子女,象长期合作伙伴关系,但是,正如“夜长梦多”,孩子、道德、健康理由等等对于抑制婚外情都不是万能的,如果爱情真的来到了,又没能将它扼杀在摇篮中时,如何保持婚姻的稳定呢?即便不至于弃旧迎新,给婚姻的动荡也是不容小视的。“所以,就是在文明的社会里,婚姻中的快乐也是可能的,只不过需要满足许多条件才行。男女双方都必须有平等的心理;彼此不干涉对方的自由;一定要有身体上和心灵上的完全的亲密;并且对于尊重的事物,一定要有彼此相同的标准。(譬如若一方只重视金钱,而另一方则只重视工作,这是很危险的。)假如这些条件都具备了,我相信婚姻是两人之间所能存有的最好最重要的关系。假如人们从前不曾认识这个事实,那最大的原因是因为夫妻双方都把自己当作是对方的监视人。倘若我们要婚姻尽量地成功,丈夫和妻子都必须了解,不管法律怎样说,在他们的私人生活方面,他们必须得是自由的。”既然拥有自由是稳定婚姻的关键因素,那么什么叫自由?自由的极限在哪里?可以肯定的是,它一定和单身的自由是不同的。法国人是全世界最浪漫的,平均拥有性伴侣数也最多,然而家庭是最稳固的,看起来,人们在婚外越容易得到想要的,越不容易离开婚姻。日本作家在《男人这东西》书中阐述了这样一个观点,男人得到一个女人就象打猎,追逐、征服、圈起来,很快失去兴趣,然后再寻找另一个目标。我想,男人不断寻找目标和人类从洪荒野蛮时代继承而来的对危险和新奇的崇拜和兴奋有关,这些是保持男人体现魅力和权力的利剑的磨刀石。现代社会中,男人的“打猎”兴趣有了很大的不同,尽管有些和他们祖先的审美还是共同的,比如说趋向于年轻貌美的,同时也会考虑很多社会属性,比如性格、才智、情趣等等,另外,女性也有选择权,不只是消极地等待挑选,两情相悦才是“打猎”成功的标志,虽然挑选条件多了些,但随着现代文明的发展和科技手段的进步,人们交往和交流的空间扩展了很多,在过去也许一辈子都无法见面的人也许就在机场取行李的时候撞见了,算起来遇见令你心动的人真的极有可能。既然爱情很难避免,道德的力量也有限,因势利导比压制更好?假如不必结婚也能掀起盖头来,能有份空间疏导那份激情,婚姻反而安全了。道学家们要大跌眼镜了,这不是公然鼓励偷情吗?其实,如果我们仔细分析爱情就会发现它多数时候是病态的情绪,我们都知道,爱情的基础是情欲,“欲”这个字是有趣的,拆开来是“欠谷”,意思就是需要填充的一个空谷,如果纯粹是出于繁衍后代的本能,人们的这个空谷是不会太大的,有趣的是,现代文明解放了人的躯壳,躯壳本需要完成的使命统统都过时了,比如说“flight or fight”的反应需要用到腿或拳头现在通常在做什么?在被人按摩和搓麻将,被宠得白嫩而无力。人们缺乏原始的因饥饿病痛的痛苦和因羸弱而被野兽吃掉的恐惧,有的只是因贪婪而求之不得的痛苦和因害怕失去享受的恐惧,并且这些感觉都只是在大脑皮层处理信息后得到的,尤其可悲的是,人们现在的生存环境与原始人的有了极大的不同,生活节奏的加快、工作压力的增大、与自然和谐的打破,绝大多数情况下,无论flight还是fight都没有实现的可能,久而久之人的心智和躯壳承受的压力不再平衡,躯体在工业文明的庇护下退化、闲置,心智承受工作的挑战、信息的处理、情绪的调节的多方面的勒索,要求快乐的欲望在激增,躯壳的闲置以及没有痛苦的陪衬更促使了这个空谷在增大,婚姻已经无法填充它了,无论婚外的爱情是健康的还是病态的,它们暂时解决了问题。婚姻中有了容纳另一份爱情的空间,谁还会走出婚姻?但这带来了另一个问题,纵容人性的弱点换来的这个稳定真的能实现婚姻的稳定应有的功能?“假如我们要婚姻的制度继续下去,为了子女的幸福起见,婚姻的稳定非常重要。但最能达到这种稳定的方法,是要分清婚姻和仅仅的性关系的区别,是要强调与浪漫的结婚之爱相反的那种生物学上的结婚之爱。我并不假装,说婚姻可以免掉它繁重的职责。在我所推荐的那种制度里,男子的确能不负夫妻之间忠贞的义务,但是作为交换条件,他也应该负克制妒嫉的义务。人类不能没有自制力而过着良好的生活,不过克制像妒嫉那样的狭隘的仇视的情绪,比起克制像爱情那样的大方的开展的情绪,前者要更好些。习俗上的道德弄错了,不是因为它不应该要求自制,而是因为它要人自制的地方不得当。”为什么人们会妒嫉?其实也不难解释,《自私的基因》一书中说了,男女结合生育子女是一种合作关系(尽管二者基因之间也有控制与反控制的斗争),同性之间就不可能有此合作关系了,正好相反是种竞争和排斥的关系,因为延续自己的基因是每个个体需要完成的重要使命,在人类社会中就表现为爱情的排他性,以及不可能替其他同性完成培养后代的任务,(从这个角度我们也能看出,婚姻是重要的)。既然需要爱情和妒嫉都是人性的弱点,比较起来,前者比后者更难克服,那么,婚姻对人性做的让步就是,男人可以不贞,但也不可以约束和妒嫉他妻子的婚外情。罗素老儿在为男人说话,如果妻子知道丈夫不忠时能若无其事吗?现实社会中性别角色的不同注定了社会与其的使命、行为规则以及期望都是不同的,即便妻子和丈夫一样想多些伴侣,结果也会是非常不同的,男人获得外遇的机会要多得多,还暂且不考虑女人对男人更多的挑挑拣拣,所以,妻子需要克服更多的嫉妒,是不是有些不公平?(自然规律是最有力的法则,求公平是人类文明社会的奢侈之物,男人生来就是广种薄收,女人生来就是精耕细作,如果说有不平,那也是上帝赋予的。)这些嫉妒真的不会影响她对丈夫的爱情或亲情?另外,男人在外的这份感情真的不会影响他对子女的爱和教育投入(精力和耐心)?看看法国人,也许吧。社会学家们也许会考虑更多的方面,为大多数人拿出一个比较得体的方案来。我的观点是,有权为自己解除痛苦,但不要贪婪,也就是说可以放弃确实令你痛苦的婚姻,但不要放弃只是令你厌倦的,人与人之间的那点差别不足以分辨爱情的幻灭感的不同,也就是说爱情的归宿是一样的。如果实在对异性极为向往,婚外情也没什么,只是一定要分清轻重缓急,孩子的利益是首要的。如果说一句话总结如何幸福的话,那么就是避免痛苦而不是制造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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