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加班费遭扣 纽约华裔移民卫权追讨成功 -------------------------------------------------------------------------------- 美国纽约一华裔移民陆孝伟在社区民权组织和律师的帮助下,成功为自己讨回加班费。亚美法律援助处呼吁亚裔劳工联合起来,勇敢捍卫取得公平收入的权利。 据北美明报报道,住在纽约法拉盛的华裔移民陆孝伟几年来一直在布鲁克林一家华人开设的食品加工厂打工,像很多华人移民一样,早出晚归,一天工作11个小时,一周工作6天。而陆孝伟的工薪是每小时4.14元,远远低于纽约州2005年法定的每小时6元,及2006年的每小时6.75元的最低收入。陆孝伟的超时工作也从来没有为他赢来任何补贴和奖励,就连加班费老板也都没有考虑过。由于陆孝伟在2006年1月离开公司时,公司扣住600元工资不给,使得陆孝伟再也忍无可忍,决定要为自己讨回公道。 在不谙英语,又付不起律师费的情况下,陆孝伟想到求助华裔市议员刘醇逸。经刘醇逸搭桥,亚美法律援助处等机构向陆孝伟伸出法律援手。 律师史蒂芬(Steve Choi)说,他立即与陆曾工作的布鲁克林食品公司联系,指出公司已违反法律,他要以法律手段要求公司向陆孝伟进行赔偿。在法律面前,该公司认识到剥夺员工公平收入的严重性,立即向陆孝伟赔偿1400元,其中包括所欠工资和加班费补贴。 亚美法律援助处联络官Shirley Lin表示,像陆孝伟一样敢于为自己争取合法待遇的亚裔移民寥寥无几。大部分移民因没有合法身份,或因不会讲英语,又没有特长,害怕失去来之不易工作,都默默承受一些雇主肆意侵犯雇员取得公平收入权利的恶劣行为。 Shirley Lin 强调,不分有无在美的合法身份,纽约州的相关劳工收入法保障任何雇员的合理收入和人权不受侵犯。要保护自己的公平劳工待遇不受侵犯,首先移民劳工们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有通过法律保护自己权益的认识,清晰自己的权益。 Lin说,雇员超过一天10小时或超过一周40小时的工作,受法律保护,应得到加班费。在餐馆和酒店工作的招待员所收到的小费,公司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索要,否则员工可以凭借法律要求雇主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