踢开老美闹革命 陈水扁可以吗? 2006-05-04 20:42:52 转寄 列印 美国连番“掌掴”,陈水扁咽不下气;惟可做的只有“有姿势、无实际”的绕道飞行。 香港5月5日电 陈水扁外访南美洲一波数折,《香港经济日报》今天发表评论文章,指出昨天下午五时半陈水扁乘坐的专机降落阿联酋首都阿布扎比,在加油整补、短暂停留之后,再继续飞往巴拉圭,在阿布扎比着陆的一刻,意味着陈水扁正式向美国说不,拒绝在布什政府指定的阿拉斯加过境。 不过,熟悉台美关系人士不禁质疑,陈水扁这样绕道前赴中南美洲,究竟是“有种”,还是意气用事、纯粹是一块遮丑布呢? 文章指出,街头斗士出身,善于计谋的陈水扁,自不会是一个坚持原则的人。在向美国通报这次陈水扁中南美洲之行,不会经阿拉斯加过境后,台湾的“外交部长”黄志芳便立刻露了底,他强调︰“在与美方的谘询过程当中,我们了解此次过境的安排,是在特时空之下所做的特定安排,并不会作为未来『总统』过境的成例”,似乎藉此留了伏笔。 文章又指出,既然陈水扁不是一个“有种”之人,他今次决定绕道阿布扎比,显然是一块遮丑布,以表达对美国总统布什亲自拍板,指定阿拉斯加为其过境地点的不满。此举也客观上向美国示威,“我陈水扁外访,也不一定要经美国过境”。可是,政治是现实的,陈水扁能够踢开老美闹革命吗? 答案当然是不能。众所周知,就算不考虑台美之间的密切经贸和文化关系,单是美国根据《台湾关系法》为台湾安全提供的保护伞,陈水扁便不能有任何异议,因为这是台湾维持现状的唯一力量泉源。陈水扁绝无胆量说,台湾不用美国的保护。 的确,美国的对台政策,核心思想就是维持两岸的平衡,使得台海保持现状,因此,美台关系是以美国的一个中国政策,美中三个联合公报,以及美国国内法律《台湾关系法》(Taiwan Relations Act)为准则。 今次布什藉着“过境安排”教训陈水扁,便是因为陈水扁一再“玩火”,挑战“美国不支持台湾独立,反对台湾或北京任何一方单方面改变现状”的底线,若美国不对陈水扁採取强硬措施,则有可能失控,台海会“走火”。 最后,文章指出,对于布什的连番“掌掴”,贵为“总统”的陈水扁自然咽不下气;惟可做的,只有这种“有姿势、无实际”的绕道之行,最后还不是要对老美俯首称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