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见証“台独”终结,黑金可怕! 2006-06-04 23:41:33 转寄 列印 人民网6月5日电台湾《联合报》今日发表社论说,陈水扁主政六年,作了两大见証:一、台独不可行。二、黑金真可怕! 社论说,先谈“台独”不可行。“台独”是一个政治憧憬,陈水扁则亲手戳破了这个泡沫。他尝试“台独公投”,但“公投法”的“台独条款”被美国剪掉;他扬言发动“反飞弹公投”,操作时却“狸猫换太子”,以“买飞弹公投”混充,且遭公民否决;他再三宣称任内一定完成“公投台湾新宪法”,却被美国限定“宪改必须遵循现行宪法修宪程序”,且不得跨入“法理台独”的禁区,如今他的“台湾新宪法”恐将跳票;他想“废统”,美国则谓“国统会”及“国统纲领”并未废除;他说“四不一没有”的“前提”已经改变,但美国却警告他“必须信守四不一没有的原始承诺”……这一切的尝试,与一切的失败,陈水扁自己都下了注脚:“台独是自欺欺人,做不到就是做不到!” 最令人椎心刺骨的就是“自欺欺人”这四个字。其实,陈水扁明明知道,在台、美、中的三角架构下,“台独”“做不到就是做不到”;但他却不断刀口舔血,挑动“台独”议题,来作为炒作岛内政治斗争的筹码,或作为处理其个人政治危机的杠桿。所以,“自欺”倒是未必,陈水扁根本是明知“台独”“做不到就是做不到”,却仍然用来“欺人”。欺骗人民,欺负人民! 社论指出,然而,讽刺的却是,自称“台独是自欺欺人”的陈水扁,在主政六年后,却被美国政府公开指为“台独分子”(上月他与美国进行“过境角力”,美国官方指他为“试图让台湾走向独立者”,其实就是指他为“台独分子”)。此刻,自称“台独是自欺欺人”的陈水扁领受了美国给他的“台独分子”的封号,是否有一种“弄假成真”的滑稽感? 其实,陈水扁正是使“台独”受到重创之人。他不但在“公投”、“制宪”、“废统”上,完全失败,且使得美国视“台独”领袖如陈水扁者为不可理喻。过去,“台独”至少还是一个发亮的泡沫,但陈水扁已亲手将它戳破;最善于炒作“台独”的陈水扁,却毁了“台独”,这真是历史的吊诡! 社论说,再谈黑金真可怕。陈水扁的黑金贪腐,铺天盖地,无孔不入。他在台湾的心脏地带(如一次二次“金改”),用挖土机一大铲一大铲地挖;他也在台湾末梢微血管的旮旯里,用铁丝一点一点地抠(如扁嫂吴淑珍侄子吴泰德月领烨辉十万元顾问费)。不但自家人闯进金山银山(如吴淑珍、赵建铭),又将台湾家金库钥匙交给金主(如殷琪、郑深池、陈建隆),更将金屑银屑漫天撒给亲信(如罗太太)。他不但参与政府级的组织犯罪(高捷案),也不嫌case太小(亲家28年仓库管理员,突然升至主任秘书)。这样的场面,恐怕只有八个字可以形容:巧取豪夺,蚕食鲸吞! 目前所见的黑金大观,只是冰山一角。举目所见,任何人物或机关,只要你觉得有问题,挖开来一定就有问题;几乎所有的行库,都可看到黑金的指纹,几乎所有的公股事业皆可看到黑金的足印。 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陈哲男用台“总统府”职员的户头炒股,已是骇人听闻;连陈水扁女婿赵建铭居然也将自己的帐户收拾得“干干净净”,而用随扈及家人的帐户出纳黑金。这皆不是业余手法,而绝对是专业水准。高捷案若不是台“劳委会”专案授权“国对国进口外劳”,事情怎会闹到今日地步;而台开纾困联贷案,若非有操纵公权力的共犯结构在背后撑腰,怎可能获29家银行昧着良知点头。吴淑珍在官邸接见富商,陈水扁不知?赵建铭代言脐带血,陈幸妤也不知?这些纤毫毕露的黑金图像,即使法官无目,却是老天有眼!黑金可怕,黑金可耻,黑金可恨,皆是莫此为甚了。 社论总结说,陈水扁的两大政治旗帜是:一、扫黑金。二、搞“台独”。但是,如今陈水扁却成了台湾政治史上的第一黑金,及“台独”的终结者。 历史之吊诡,令人低回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