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机要费 李慧芬消费 总统府核销? 2006-07-18 13:28:18 转寄 列印 本报记者黄福其 台湾红公司负责人李慧芬指堂姐李碧君向她拿君悦发票给「老闆娘」吴淑珍,作为报销之用;审计部查核总统府国务机要费单据,也找到君悦饭店发票。审计部现在有必要进一步核对后向全民说明,二者是否为相同的单据,如果是,总统府立刻有违法之虞;如果不是,也应还总统府一个清白。 李慧芬透露李碧君要求代她处理发票之事,而发票是要给扁嫂报帐的。昨天邱毅出示李慧芬给他的八张君悦发票,让这件疑云再往前推进一步,目前仅剩审计部核对二者是否相关,补上这个环节,真相即可大白。 邱毅昨天出示的八张发票,目前最大的空缺在于无法証明是否就是总统府用来销帐的发票。邱毅的质疑还仅于「可能」,审计部也仅証实发现君悦发票,这当中如果包括李慧芬的发票,那就是邱毅的乌龙爆料;但如果是李慧芬的发票包括在其中,总统府就是明显违法,这笔「真消费、假报帐」,可能还要第一家庭付出法律和政治上的代价。这笔帐要算在会计单位或第一夫人头上?则要等审计部移送检调单位进一步调查。 不过,这批发票作为个人使用或公务使用,都存在许多不合理。若是李慧芬个人使用,除非是特殊需要,否则应是开立完整的电子发票,而且每次消费金额,也鲜少是完整的数目。若作为公务使用,则更不合理,不仅没有抬头,品项也不完整。但国务机要费本来就有一半是不用发票,所以要核销的发票就没有道理再用含糊的内容申报。 再者,这批发票如果証实是总统府用来核销的发票,总统府也必须解释,为何在这段期间内看不到陈总统在君悦的公开行程,这些支出到底是谁在消费? 监察院既司职官箴政风,应由审计部儘速公布查核情形,并将相关资料送交检调,查明真相,绝对不能以国务机密为由加以推拖,成了替第一家庭掩饰贪渎疑云的挡箭牌。 在扁珍漏报珠宝首饰案,尚未结案之际,监察院就一再解释只能对陈总统的说词照单全收,无权亦无法进一步调查,丝毫无法顾及外界对于陈总统只申报十五项、三百七十二万馀元珠宝,与外界对吴淑珍六年来在各种场合的珠光宝气的印象,简直「跳楼大减价」的观感。甚至对陈总统说珠宝是「借来」的,也只能要求陈总统说明出借人,若陈总统不说明「也没辄」。 审计部亦是督导政风官箴的监察单位,虽然国务机要费是总统承认核销即可,但如今查核既发现确有君悦饭店的发票,与外界检举情节可以连结,即应设法进一步调查,并主动移送检调侦办,不能以发票未经特定指証、无法証实假报销,即自行认为应属「正常现象」。否则,乾脆请总统府正式说明「如有雷同」找到君悦饭店发票,是「纯属巧合」,审计部可自此置身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