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140相关话题(三):公司需证明有能力支付劳工卡工资

劳工卡获得批准以后,申请公司必须在I-140资料中证明该公司有能力支付劳工卡申请中所为申请职位所提供的工资。比如说,一家公司为一位员工申请电子工程师职位,在劳工卡申请中该公司为申请职位所定工资为75000/年,在申请I-140时该公司必须证明公司有能力支付每年75000美元。 在评估公司是否有能力支付劳工卡职位所提供的工资时,移民局会考虑以下三个基本方面: 1)当公司为申请人递交劳工卡申请的时候,申请人已经在为该公司工作,申请人的工资已经等于或高于申请职位所提供的工资。也就是说公司已经在付申请人劳工卡上提供的工资(甚至更高)。 2)公司的净收入高于劳工卡所提供的工资。 3)公司的净资产高于劳工卡所提供的工资。 对于规模较大的公司,证明支付能力是不难做到的。小型公司有时则需要采用其他一些方法加以证明。需要指出的是以上三种证明方式并不是唯一的方法。移民局允许申请公司通过其他方法加以证明。 举例来说,A公司是一家以外派技术人员为主的Consulting公司,A公司为王先生提供了一个年薪75000美元的职位。由于公司成立时间较短,公司赢利(除去公司主管的年薪以后)和净资产都不超过每年75000美元。A公司在申请I-140时提供了公司近2年以来的Revenue和公司收到的新的合同,用以证明公司规模正在不断扩大,公司所接到的新的合同需要(并足够)支付为王先生所提供的职位。A公司的证明支付能力的方法虽然不同于以上3点,但是同样有效。 —————————————————————————————————— 陈丹虹律师事务所提供 Law Offices of Jean D. Chen 2107 N. 1st Street, Suite 300 San Jose, CA 95131 Tel: (408) 437-1788 Fax: (408) 437-9788 E-mail: info@jclawoffice.com www.jclawoffice.com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