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知熠的爱情公式:爱情 = 爱情尊重感 + 暧昧
作者:郭知熠
也许有人会认为提出任何关于爱情的公式的努力都是徒劳无益的。笔者相信,持这种观点的人绝对不会是少数。我们的文明世界对爱情的研究实在是让人不敢恭维,因为关于爱情的研究直到今天仍然是一片混沌。我想,许许多多的人把这种现象的出现归结于爱情本身的复杂性,或者说,归结于爱情本身的不可研究性。
一.公式的起源
那么,这个自以为了不起的郭知熠先生为什么还要提出关于爱情的什么简单公式?!
和大多数非常流行的关于爱情的理解相反,笔者相信爱情现象是可以研究的。而且,爱情现象的复杂性其实是表面现象。抛开了这些复杂的表面现象,我们完全可以找出隐藏在它们背后的实质。
基于这种简单的信仰,笔者提出了关于爱情的所谓“爱情渗透理论”。笔者相信,这个理论是目前关于爱情的一个最好的理论。它是能够解释爱情世界里的几乎所有的现象的,而且,这些解释没有任何的牵强附会。郭知熠先生愿意接受挑战:不管你提出关于爱情的什么特例,爱情的何种现象,“爱情渗透理论”都能够加以解释。所以,如果你有关于爱情现象的任何质疑的话,笔者可以为你用“爱情的渗透理论”找到答案。
对于很多不太喜欢理论的人们来说,“爱情渗透理论”是一个障碍。因为很多人不太愿意花时间去考察任何一个理论的内涵,不管这个理论在讨论什么课题。前几天有一个朋友和我谈起这个理论,他对于理论显然缺乏兴趣。
“是否可以使得‘爱情的渗透理论’简单一点?是否可以提出一个关于爱情的简单公式,使得爱情可以公式化,一目了然?!”
这位朋友的问题促使我思考。而我对这个问题思考的结果就是如下的所谓关于爱情的一个公式:
爱情 =爱情尊重感 +暧昧。
在这个公式中,所谓的“爱情尊重感”是笔者在“爱情的渗透理论”中所引进的
一个概念。这个概念是很容易理解的,我们在后面再加以详细地讨论。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这个公式与笔者的“爱情渗透理论”是有着紧密联系的。这个公式可以认为是“爱情渗透理论”的一个缩写,一个比喻,一个形象的简单化。
二.公式的论证
爱情 = 爱情尊重感 + 暧昧
这个公式非常简单。我们可以用文字叙述如下:如果一个人(姑且称为“某甲”)对另一个人(姑且称为“某乙”)产生了所谓的“爱情尊重感”,而“某乙”又对“某甲”在态度上“暧昧”的话,那么,在“某甲”的心里就会对“某乙”产生爱情。
注意到在这里“暧昧”被加了引号,因而它与我们通常所理解的“暧昧”有一些区别。显然,笔者之所以使用“暧昧”这个词,是因为暂时找不到一个更合适的词汇。
我们先搞清楚这个所谓的“爱情尊重感”。简单地说,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爱情尊重感”就是他对于该对象所产生的与爱情相关的尊重感。这种尊重感不是一般的带有客套意义的尊重,也不是那种晚辈对于长辈,或者那种学生对于师者的尊重。这种尊重是带有爱情的目的性的尊重。这个“爱情尊重”首先包括了对于对象在自我心中价值的肯定。
如果没有对于对方价值的肯定,我们无法想象一个人对于该对象能够产生“爱情尊重感”。但反过来的结论并不成立:如果一个人对于某个对象有价值的肯定,他(她)不一定会对该对象产生爱情尊重感。因此,一个人对于某一对象的人生价值的肯定,只是他(她)对于该对象产生爱情尊重感的一个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
我们有时会感到很奇怪:为什么两个似乎非常优秀的男女,他们相识了很久并且还是很好的朋友,可是,他们却永远无法相爱?这个原因在于“爱情尊重感”。或者是他们中的某一方,或者是他们双方,无法产生对另一个人的“爱情尊重感”。事实往往如此,两个过于了解的人通常无法走在一起,正因为他们“太了解对方”,因此他们产生不了对于对方的“爱情尊重感”。
这个结论似乎与我们通常关于爱情的理解相抵触。我们以为,相互理解的越多,对对方认识的越多,一个人就更容易建立对另一个人的爱情。这个结论是不对的。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了解的越多,知道的越多,并不会使得他对于对方的“爱情尊重感”增加。这个不是任何意义下的正相关。相反,过多的相互了解有可能减少“爱情尊重感”。所以,普通大众所以为的“兴趣一致,爱好一致”是爱情产生的必要条件在郭知熠先生看来是明显错误的。两个兴趣一致,爱好一致的人不一定能够产生爱情,甚至两个专业一致的人也不一定产生爱情。爱情从来不是“有相同的兴趣,有相同的爱好”的结果,爱情是“爱情尊重感”的直接结果。
我们就用大家都非常熟悉的杨振宁与翁帆的例子。难道他们之间有什么“相同的兴趣,相同的爱好”吗?杨振宁是研究物理的,而翁帆对物理世界毫无研究。他们之间有相同的兴趣吗?自然没有。
而不同的兴趣往往可以产生“爱情尊重感”。因为一个人对某个领域的陌生有可能使得他对于对方产生神秘感。神秘感是通向“爱情尊重感”的一座自然的桥梁。
为什么那些有高学历的女子不容易找到他们的爱情?这个原因不是世界上没有男人,更不是世界上没有优秀的男人,而是能够使得她们产生“爱情尊重感”的男人太少。她们无法对一个一般的异性产生“爱情尊重感”。在这种情形下,她们也许不应该再追求爱情,而是应该追求友情和亲情。如果她们不“马马虎虎”,却要永远等着“白马王子”的幸福来临,她们恐怕只有一生“独守空房”了。
我们再来讨论“暧昧”。“暧昧”其实是对方的一种态度。如果更严格地说,“暧昧”是一个人所“认为”的对方对于自己的态度。笔者要强调这个“认为”,是因为这个“认为”正好表明这里的“态度”是主观的,也许与事实相差十万八千里。对方的某个举动在自我的心里有一个解释,这个解释是主观的。
假如有一个男子,他对于某个女子产生了“爱情尊重感”。可是,他进一步地发现,这个女子也对他非常有兴趣,也就是我们这里所说的“暧昧”。她的每一个身体语言,每一句话,每一个眼神,都似乎有无穷无尽的意味,都似乎在那里暗示着什么。每一次见面这种感觉在这个男子的心里都会加强。每一次见面这种“暧昧”都会加强。甚至不需要见面,在他们的任何形式的接触中,这种“暧昧”都会加强。在这样一种情形下,在这样一种反复下,在这个男子的心里,爱情就悄然地象夜幕(或者象鬼怪)一样降临了。
爱情就这么简单。爱情就等于“爱情尊重感”加上“暧昧”。世界上的所有爱情故事都概莫能外。初恋也好,再恋也好,它们都适合于这个框架。所以,这个公式是普遍适用的。如果有读者对这个公式有兴趣,欢迎发表你的见解。但我相信任何反驳都会是苍白无力的。
笔者觉得很值得一提的是:这个公式与“单相思”这个爱情现象并不矛盾。“单相思”,或者说,“一厢情愿的爱情”,并不是关于这个公式的一个反例,相反,它是关于这个公式的一个有效的支持。“单相思”在这里可以有一个非常好的解释。
假如一个女子对某一个男子产生“单相思”,自然是这个女子“可悲地”爱上了这个男子,而这个男人却并不爱她。如何能够用这里的公式解释这个“单相思”呢?自然,这个女子对于这个男子产生了“爱情尊重感”,这是没有什么问题的。问题在于这个男子突然感到很委屈:他说,他并没有对这个女子有任何兴趣呀!他也从来没有对这个女子有任何的“暧昧”呀!这种情形是“单相思”的一个非常一般的情形。
也许有人会发问:这是什么狗屁公式?它明明不能解释这个“单相思”的爱情现象!这个女子产生了对于这个男子的爱情,可是,这里却没有这个男子对于这个女子的“暧昧”,那么,这个公式不是根本不成立吗?!
可是,请等一等。我们在这里曾经强调过,这个公式里的“暧昧”并不是这个男子的客观情形,这个很关键。这个“暧昧”并不一定是这个男子的实际情形,当然,有可能是这个男子的实际情形。这里的“暧昧”是在这个女子眼中的这个男子的“暧昧”。这是有本质区别的!这个男子可能根本没有“暧昧”,而这个女子把它解释为“暧昧”。所以,在她的眼里(或者是心里)她以为这个男子是在对她“暧昧”,而也许这个男子只是对这个女子作出友谊的表示,或者,只是对于她作出礼貌的表示。也许这就是通常世人所说的“自作多情”吧!
三.结论
笔者不想把这篇文章写得太长(有朋友相邀去摘苹果)。所以,我们就草草收场。
爱情,这个自古以来充满神秘,更充满幻想的东西,这个鬼鬼祟祟的小精灵,被郭知熠先生这么一来,用一个公式去套住。这个似乎使人有不满意感。笔者相信,很多人会有这种不满意感。但是,但愿这种不满意是使得我们更进一步思考,更进一步探索的动力,而不是阻碍。
写于200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