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女婿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就让我们好好珍惜在文学城的相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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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常听说“丈母娘看女婿是越看越顺眼“还有人人都说“女婿是半子“。似乎大家对女婿的印象要比儿媳妇好得多。原因很简单,做妈妈的总是怕自己女儿吃亏,所以要对女婿特别好,而婆婆就不一样了。 一般我们听到婆媳不合的原因,大部分是由于彼此为儿子争风吃醋。做妈妈的心疼儿子,而作太太的看不惯自己的老公还象个长不大的小宝宝。一人一个主意,把作先生的夹在当中,变成夹心饼干,可是内心并没有甜滋滋的味道。白天向着妈妈做个乖儿子。到了晚上,只有跪地三呼太太万岁。周而复始,搞得晕头转向。

 

我在读研究所时,有位中国同学。从小父亲过世,靠着寡母一手把他抚养成人。他来美国没有多久,老母也千里迢迢的跟来照顾。后来结了婚,妈妈仍旧跟着儿子住在一起。老母亲对儿子照顾始终如一,根本不须太太插手。到了半夜,老母还要起床看看儿子又没有踢被子。其实是在观察儿子是不是被欺负了。老年人,上了年纪总是睡着的时候少,醒的时间多。老太太还天天盼着孙子的到来。多少年后,他们三人仍和睦的相处着。也没看到孙子。儿子还是口口声声以孝母为最高原则。可怜的是那位如花似玉的大姑娘。说实在,这麽多年了我们从来没有听说过他们负面的消息。我想这三位伟大的超人是所有天下人的模范,是应该给他们立个牌坊表扬一番的。

 

我还没有儿媳妇,所以还不知是啥情况。不过我敢跟您打赌,妈妈肯定会偏袒儿子。而我一定会偏袒我的媳妇。因为我就是喜欢女孩子嘛。我们已经有了女婿了。

那天,老大姐和姐夫来看我这个近一甲子小弟弟。在闲聊当中,姐夫说,看来你对你的女婿是十分满意。没多久,你已经提他,夸他了五次。姐夫从我的谈话中就体会出我对女婿的满意度了。

 

我这个女婿在香港长大。初中毕业,一人就到英国去念高中(不易啊)。高中毕业后来美国念大学。大学毕业后,进了东部一个名校念法律。二十三岁就开始干律师了。那年小女,在他的公司做个临时雇员,等待执业律师执照放榜。他一眼就瞅上了小女。那年他25 小女24。他说他没有办法找到女朋友,因为每次碰到的女孩年纪都比他大。后来女儿就业于另外一个律师事务所。两人来往了一阵子就完婚了。

 

我这个女婿,是个老实人。做事一板一眼,但是不笨。看看现在的年轻人,好像他跟别人都不一样。他是一个很有责任心的人。今年年初,因为卖房子又买房子,搬回来与我们同住了三个月。所以对他有了很深的了解。我们两人就像朋友一样。他大学主修电子工程,也就成了我的电脑老师。每逢有问题,他总是很有耐心的教我。不对了,就帮我整理好。凡是都主动要帮我做这个,作那个。就像我老娘以前时常告诫我们,做人要有“眼水“。在看看我们的小女,偶尔会给他一点磨练的机会。这个老实人,有时还真不知如何应付。他会立刻打电话来告诉我。我就很公正的替他解围。我更会在背后告诉我女儿。凡事点到为止,决不可过分。无论谁对,谁错,我总是站在女婿这一边。因为,他的父母不在身边,有冤总得 找个亲人诉说一番。他来找我,我当然是要站在他一边。还好,我们的小女也还懂得老爸的苦心。她有时还爱抓女婿的小辫子。逮着了,一定也会戳他俩下,意思意思。好在两人都很讲理,不会杠上。偶尔的磨檫也无伤大雅的。

 

我的心得是,无论谁对谁错,总要替对方着想。尤其在女婿或儿媳妇面前,一定不能再去责备对方而袒护自己的孩子。毕竟,我们可以事后,关起门来安慰我们自己的子女,您说呢?

忽忽过客 发表评论于
"我的心得是,无论谁对谁错,总要替对方着想。尤其在女婿或儿媳妇面前,一定不能再去责备对方而袒护自己的孩子。毕竟,我们可以事后,关起门来安慰我们自己的子女,您说呢?"---说得很对呀!如果都象您这么想,那么世上就会少很多婆媳翁婿的纷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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